戒尺为法器之一,或单称尺,即在举行归依、剃度、传戒、说法等法会时,用以警觉大众或安定法会秩序的法具。
《敕修百丈清规》卷五大众章沙弥得度条下中说:设戒师座几与住持分手,几上安香烛、手炉、戒尺。《禅林象器笺》呗器门云:受戒专用之,故得戒尺之称。
其中并提及戒尺的尺寸:其戒尺在下者,长七寸六分,厚六分,阔一寸一分馀,下面四边有缕面;在上者长七寸四分,厚五分馀,阔一寸,上面四边有缕面。上木正中竖安木纽,钮长二寸五分,高七分,把钮击之。
戒尺系由两小构成,一仰一俯,仰者在下,稍大。使用时,取上者拟击下者而鸣之。又,一说戒尺为界尺,然据《禅林象器笺》器物门所载,界尺为资身细器之一,系用以画界或镇纸幅,与戒尺之用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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