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太虚大师: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内容: 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太虚予读《海潮音》十一二期王实居士函所云:‘如烦恼障,实以为有生来之要求所不易禁者。 若必抑之,则愈见其炽,愈增烦恼。 以其事实论之,恐生死之大事,不能易其生来之要求心耳;虽有能者,奈多数人何? 此当现在固不能不改张者也。 然则此烦恼者何? 即饮食男女之大欲。 必善处置,方能易去;不若名利等无追讨之来,较为易去,实有生理上关系,固不能虚为禁制,而使之时生反应以立异也。 然不坚持而有愧心,则又将影响于进修,此实所主兼足正当爱情、正当生活,而可持永久、可以普及之方便,而用之以去烦恼障也’。 此其所论虽未臻圆满,要亦确有所见之言,且颇合优婆塞戒经之旨也。 人生欲饮食男女之大欲,有生理上之关系,不能虚为禁制,使时生反应以立异;卓然至理名言! 昔彭二林居士跋袁枚之新齐谐云:‘袁枚徒以“甘食悦色”之故,恶佛之禁戒,所之戾己,射影吠声,诬天谤圣,甘为一阐提而弗恤,岂不哀哉’夫袁枚犹其劣焉者也。 近人若梁漱溟者,服膺佛法,食素不娶且十年,比年假遵时救群之说自文饰,反佛从儒,实亦不胜其婚宦情欲之冲动所生反应以立其异耳。 夫梁漱溟犹其未精者也。 又若李政纲者,非清季来士夫中学佛之矫矫者哉! 比年乃倡说佛之实谛与儒同,而其权迹则废事逃禅,悖伦苟安,不若儒迹之与人情同好恶,遂亦反佛归儒。 知其隐者,仍不外为婚宦之情欲所冲逼,乃出而立其异耳! 噫! 吾见今之士女其进德猛者,每辄受持佛之戒行,未几时则复为此饮食男女之情欲所胜而退堕矣! 悲夫! 虽然,此犹其居家处俗而未入僧数者耳;其不由本愿出家为僧者且不论,以论其确由本人自志出家者。 吾所知今僧之出家因缘,多有本人在弱冠时慕僧之清净、父母强令婚娶,临娶逃之出家者;亦有勉强婚娶,不久仍逃出家者;其茹素行苦之精笃,远离女色之严谨,真可令人肃然敬之者! 不图八年、十年,竟有邪淫食肉,居僧伽蓝、遍犯僧戒而恬不知愧者。 前数年,有陈某偶检岐昌和尚慨叹之言,谓:寺僧之住持者,十有八九犯邪淫,载在新佛教月刊。 圆瑛法师尝著论力斥其非。 然岐昌和尚所慨叹为犯邪淫之寺僧,予固知其初往往因逃尘欲而出家者也。 于此可知情欲之不易除,而烦恼之有关生理者,或愈抑愈炽也。 然此犹出家而未切实参学者也。 尝闻昔有某禅者,住某著名禅堂已二三十年,久请班首,年已五十余矣。 一旦偶游上海,淫欲心猝动而不能遏,竟犯淫戒! 厥后淫心弥炽,乃无淫而不犯,饮酒食肉,终以淫死,此其可畏为何如欤! 呜呼! 经传所载,佛本行中及其余修士之染尘欲而退道者,洵非虚语。 而士夫心知佛法之正,故生违异或乍入而旋出,与僧中多犯戒行者,何莫非不善处置有关生理情欲之烦恼障,而时时生其反应之表征哉! 故处今日而欲图佛化之普及,则王君所主张兼足正当爱情、正当生活之方便,殊有不可不采行之势也。 然此亦不须于佛之教法外别求方便者。 其属于在家士夫者,但当于佛法先求信解而勿遽慕行证,若晚清杨仁山居士,乃纯然白衣居士,遑言五戒,且并一戒、二戒未受,起居服御,饮食婚宦,悉遵常俗,此则人人可行者;而其信解于佛法者,固坚卓不可摇夺矣。 进此则为三皈优蒲,再进此则为一戒、二戒、三戒、四戒、乃至五戒优蒲,此当精熟于优婆塞戒经之开遮持犯,固仍以平易近人情为准。 不唯夫妇居室不在于禁例,且给值于妓亦未为犯,其所戒之非人、非时、非处、非道之邪淫,则皆以维持正当爱情,而深符兼足正当爱情之条件者也。 至于兼足正当生活,则此经于常俗之饮食起居、宦商耕读,均随顺不违。 禁其所禁者,则专在杀生、盗财、乱伦、欺世及沽酒等恶律仪,不过为维持其正当生活而已。 再进之、则当以玄奘法师所翻译之菩萨戒本为登峰造极:其属在家菩萨,则正当爱情及正当生活犹不在遮禁,而废事逃禅、悖伦苟安,乃适为有犯于戒。 故在家士夫当深识此! 其未能入佛法之门者,勿因恐夺其情欲,裹足不前,或故生反对;其已入门者,亦勿须摹仿僧事,惟以敲(木+鱼)打磬、宣佛诵经、弃家废业、离群逃禅为学佛。 但由信而渐求其解,由解而愈坚其信,信隆而三皈、而五戒、而不离常俗婚娶、仕宦、农商工作之事业,以行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等菩萨行可耳。 但官为好官,农为好农,商为好商,工为好工,便是行菩萨道。 至远离尘俗,隐遁山林,严持律仪,精修苦行,乃佛别为苾刍杜多所设之行轨,不必强以自为拘苦也。 (见海刊四卷三期)(附) 覆定如居士函定如居士鉴:读来函,欣悉居士与傅团长等在巫组设佛会,以扬正法,至为钦佩! 所论素华之书太过火,昧昧之说太方便二语,确甚,足以持正悬衡矣。 今当即以来书载之海潮音,俾阅者均获中道观焉。 惟昧昧所言之方便,皆原本于佛法之在家二众律意及优婆塞戒经立论者,行之世,亦即儒家之道德,将顺人情以为调节,非放纵情欲也。 至宽令出家者还俗,其反面即是严出家者必持戒,僧律本意如是。 欲使僧内清净,必知不还俗而犯戒为耻还俗非耻始可。 而今日僧中猥滥者,正坐耻还俗而不耻在僧中犯戒耳。 故会而通之,与居士意无不符处。 专复:即讯道祺! 太虚谨复。 (见海刊四卷第六期) 发布时间:2026-05-19 16:09:07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36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