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张秉全:大乘起信论义记简注 内容: 《大乘起信论义记》简注卷上张秉全佛法如大海,谁能一口吸尽,如何能以少量时日,学到契合第一义谛的圆顿大法,愚以为学习《大乘起信论》,最为适宜。 文虽不多,义理却甚丰富,是全部佛法的纲要,此论是佛灭度后五百年,曾得到如来悬记的马鸣菩萨造的。 菩萨为什么要造这部论,就是为了满足畏难于广学多闻经论,只希望学习少量文字,就能学到佛法全部精义,那一部分修行人的需要而说的。 此部不朽杰作,现行有二种版本,一是梁真谛三藏所译。 一是唐实叉难陀所译。 梁唐二本,译文均甚流畅,难分伯仲。 梁本以唐代法藏大师解释的《大乘起信论义记》最负盛名。 唐本有明代蕅益大师解释的《大乘起信论裂网疏》亦甚精到。 传统看法,大都认为《大乘起信论》是属于华严宗理论体系,华严宗创立者法藏大师的《义记》是最正宗、最权威的解释。 对于这两种版本,我反复阅读,获益匪浅。 并不揣固陋,效盲人摸象,各作了简注,准备放在慕印流光的网络上,欢迎同修浏览和下载。 法藏大师的《大乘起信论义记》开章原有十门分别,今从略。 直接从释论题人题开始然后引入正文,略加注释。 甚望缁素大德,佛学通人予以指教。 是为缘起云尔。 一先释论题,次释论主。 大乘起信论大者,体大之义,此体之大,其大无外,遍虚空界,无所不包。 十方虚空,在此体内,犹如片云,点太清内。 又体含无量无边恒河沙数性德,故名大也。 乘者,喻为车乘,能运载行人至大涅盘地。 法喻合举,故名大乘。 起者,谓能起,起什么? 起大乘正信。 信者,心净为性,能生诸善法功德。 华严经云: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 唯识论中说信有三种:(一)信实有。 对于诸法实事实理能深信不疑。 (二)信有德。 对于三宝真净功德生深信乐。 (三)信有能。 就是对于一切世出世间善法,深信有大力用,能成就我所希望得到种种愿求。 据梁摄论说,信亦有三:(一)实有自性住佛性(此为天然性德)(二)信可得引出佛性。 (此约修德有功,性德渐显)(三)信有无穷功德直至得佛果性。 (此约修德圆满,彻证菩提说),起者,发起,就是以本觉内熏为因,善友及佛经论闻熏用大为缘,发起大乘净信。 论者,聚集义论,就是通过假立问答,一问一答,往复辩析,论量佛法正理,故名为论。 释论题竟马鸣菩萨造据付法藏传记为第十二祖,中印度舍卫国娑枳多城人,出身婆罗门家族,初习外道之法,后与胁尊者对论心折,礼其为师,受菩萨称号,博通三藏,善说法要。 据传记,此菩萨善能抚琴,以宣法音,诸马闻已,咸感动悲鸣,故立此名。 依摩耶经说,如来灭后六百岁已,九十六种诸外道等,邪见竞起,毁灭佛法。 有一比丘,名曰马鸣,善说法要,降伏一切外道。 菩萨者,俱云菩提萨埵。 菩提,此翻为觉,萨埵,此翻有情。 合称觉有情,乃觉悟有情之嘉号,此约自利释也。 又,觉有情者,谓能以菩提觉道,觉悟有情,乃悲智双运之美称,此约利他释也。 释论首归敬颂。 菩萨造论,为什么归敬三宝,此有三意:(一)为示造论有宗本师承,非是师心臆说,令人易生信受故。 (二)为祈三宝威神加被,令所说更冥契佛意故。 (三)遵从古德先贤芳规,凡所著述,咸皆归敬三宝故。 归命尽十方。 最胜业遍知。 色无碍自在。 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体相。 法性真如海。 无量功德藏。 如实修行等。 归命者,表示论主归依三宝至诚,命为己身性命,人人无不看重,今论主将己所重之命,归向三宝,请求加被,述造此论。 尽十方下,明论主所敬深广,不仅归命此土三宝,而归命尽十方无尽世界一切三宝。 文分三节,初三句明佛宝,次三句明法宝,后一句明僧宝。 先释佛宝。 最胜者,佛德超过小乘曰胜,超过因位的菩萨曰最。 业者,举诸佛不思议身语意三轮业用。 遍知属意胜,色无碍自在属身业胜,救世大悲者属语业胜。 者,人字之意。 谓说法度生者也。 次释法宝,及彼体相海者,及,这里二个含义,一是说不但皈依佛宝,也皈依法,故云及。 二是说,现在是皈依法宝,不同于佛宝,故云及。 彼,是指佛的法身,约彼佛的法身以明法宝。 因为法身是理,是故体相二大,既可属法身,也可以属法宝摄故,以二者无别故。 法性真如海者,法性,明此真体遍一切处,不但与前佛宝为体,也通与一切法为性,在众生一边说,名为佛性,在非众生的万物一边说,名为法性。 真如,真者,体非伪妄。 如者,性无改异。 海,这是比喻,言法性真如,似海广大无涯。 无量功德藏者。 说此真如具足无量无比功德如海一样深广无涯。 华严经云:譬如深大海,珍宝不可尽。 藏,含摄蕴积无边恒沙性功德,故云藏。 如实修行等后一句皈依僧宝。 僧通凡圣,宝唯圣位。 这时所说皈依对象,是指唯皈依地上已破无明的大菩萨僧。 因为只有证理起行,才能称得上如实修行故。 归敬三宝竟。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论曰。 不同于经,故曰论。 有法者,总举一心二门三大之法。 即所说法体。 能起摩诃信者,谓约真如门信理决定如此。 约生灭门信业用决定不亡。 约三大中信三宝体性决定不坏。 信根者,根有二义:一能持,谓能于所信之法,持之不失。 二能生。 谓于根能增长,胜进上求。 论主因见有此胜益,故而造论。 ○说有五分。 一者因缘分。 二者立义分。 三者解释分。 四者修行信心分。 五者劝修利益分。 初说因缘分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 是因缘有八种。 云何为八辨八相中,初一是总明,后七是别释。 一者因缘总相。 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总中,谓为令众生离三苦、八苦、分段、变易二死苦。 得究竟乐者,令得无上菩提大涅盘乐。 非求世间名利等者。 此有二意,一非欲令众生求后世人天利乐。 二是论主自云,我为利益众生故造斯论,非为求名利,令人? 敬也。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如来根本义者,即依文中所说一心法有二种门,各摄一切法,即是法门所说法门之根本。 又生灭门中,本觉名如,始觉名来。 始本不二,故名如来。 今以如来依此心已成就,故名此心为如来根本之义。 文中具释此义。 令诸众生正解等者,令彼地前三贤胜解行位诸菩萨等依此修观相应,故云正解。 此观能离颠倒,故云不谬。 即下对治邪执文是也。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善根成熟众生,此当十信终心菩萨,自分满足。 故云善根成熟众生,堪任不退者,令其进入十住正定聚中,使前信心更加坚固堪任不退也。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此当十信住心,以信位未满,故云善根微少。 令他进修以满足信心,故云修行信心也。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此乃业重惑多善根难发的众生,令其通过礼忏等方便消灭恶业重障。 内离顽狂痴慢,外出邪见魔网,故云善护其心。 远离痴慢,出邪网也。 此当下品也。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此明修习止观一类机宜,令其通过依文修止观,遣去凡夫小乘执情,故云治心过,此当中品也。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若有众生畏于修行信心,须长劫不退,方能成就,恐后报迁变中遇缘成退,故令其专念阿弥陀佛,求生极乐世界,佛愿摄受,入正定聚,必定不退信心。 此当上品。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令一部分众生,学习下文劝修利益分所说,修行策成精进故。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总结上述因缘,所以造论。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 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 能说之人色心业胜。 圆音一演,异类等解。 则不须论。 如来在世者,约时胜。 生值佛世,则根利,能说人,指佛,三业并胜。 色心,指身意二业胜,圆音,指语业胜。 圆音一演等者,有二意。 一、如来一音说一切法,无不显了。 华严经云:如来于一语言中,演说无边契经海。 故得随机异解。 二、如来同一切音。 故云圆音,各类众生皆谓如来同其语音也。 华严经云:一切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馀。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自力广闻取解者 谓能能以自力广闻多经,得解佛意,则不须学论。 此是文持、义持并具人也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此亦能以自力略闻经文而能解经意,故不须他论。 此是义持人也。 或有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但依经文不能解意,因他广论得解经意,此是文持人也。 亦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此人不耐烦文,唯依文略义丰之论,深解佛经所说,故言心乐总持而摄多义。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如是此论,文句虽少,普摄一切大乘经论意,故云总摄如来广大等。 如理智境,故云深也。 如量智境,故云广也。 深广无际,故云无边也。 针对最后一种劣机,故论主造论也。 ○立义分中。 文别有二。 初结前,生后。 已说因缘分。 次说立义分。 ○正彰立义。 此文有三。 初总标开别,二寄问列名。 三依名辨相。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法。 二者义。 名中。 法者,即大乘法体。 即心自体,能对智显义,即宗本法也。 大位在因,通于染净。 义者,辨大乘名义,何故此心是大乘耶! 谓此心内具体相用三大义,故名大。 有自运运他二种运转,故名乘也。 即依宗所显差别义理。 大位在果,唯取于净。 大乘总说有二,谓先显法体,后释义理,方收大乘义足。 ○辨相中分二:先法,后义。 法中亦二。 初举法总立。 次何以故下,开门别立。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 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 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众生心者,出其法体。 谓如来藏心,含和合(生灭)不和合(真如)二门。 以其在众生位故。 若在佛地,则无和合义。 以始觉同本,唯是真如门,是所显义故也。 今就随染众生位中,故须具二种门也。 次摄一切世出世法者,辨法功能。 以其此心,体相无碍,染净同依,随流返流,唯转此心。 是故若随染成于不觉,则摄世间法。 不变之本觉及返流之始觉,摄出世间法。 此犹约生灭门辨。 若约真如门者,则镕融含摄,染净不殊,故通摄也。 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者,谓依此一心宗本法上,显示大乘三大之义。 故名此心以为法也。 何以故? 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别立中。 先难问,后释成。 问:心通染净,大乘唯净,如何此心能显大乘之义? 答:大乘虽净,相用必对染返净成故。 今生灭门中,既具含染净,所以能显大乘义也。 以废染之时,则无净用故。 又问:心法是一,大乘义广,如何此心能示于义? 答:心法虽一,而有二门。 真如门中示大乘体,生灭门中具示三大,大乘之义,不出此三,所以依此一心,得显三大之义也。 问:何故真如门云即示,生来门中云能示,此中有何不同? 答:真如门是不起门,与彼所显体大无有异相,诠(显)旨不别,故云即示也。 以是不起,故唯示体也。 生灭是起动门,染净既异,诠旨又分,能所不同,故不云即也。 问:何故真如门中直(只)云体,生灭门中乃云示自体相用? 答:以所示三大义,还在能示生灭门中,显非别外,故云自也。 问:真如是不起门,但示于体者。 生灭是起动门,应唯示于相用。 何具示三? 答:真如是不起门,不起不必由起立。 由无有起故,所以唯示体。 生灭是起动门,起必赖不起(之体),起含不起故,起中具三大。 释法章竟。 ○义大者,起下文复次真如自体相者已下文也。 此中有二,先辨大,后释乘。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 云何为三:一者体大。 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 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 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体大者,真性深广,凡圣染净皆以为依,故名体大。 (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者),随流加染而不增。 返流除染而不减。 又返流加净不增。 随流阙净不减。 染净之所不能亏(欠缺)。 始终之所不易,故云平等不增减也。 相大者,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此即二种如来藏中,不空如来藏之义,谓不异体之相。 故云性德也。 如水具八德,不异于水。 故名相大。 用大者,谓随染业幻自然大用,及报化二身粗细之用。 令诸众生始成世善,终成出世善故也,问:何故只说善,不说不善? 答:以不善法违真如故。 是所治(对象)故,非其用也,(所以不说)。 问:若这样。 诸不善法应离于真(别有)。 答:以违真故,但也不能离真。 以违逆真如故,非其用也。 (没有殊胜的用大)。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 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始觉之智是能乘,本觉之理为所乘,以诸佛别无所证,唯证本觉之理故。 以一切菩萨皆以始觉为能乘到达如来究竟地故。 立义分竟。 ○解释分中有二。 初结前,生后。 已说立义分。 次说解释分。 ○正明解释,文中有三。 一标数,二列名,三辨相。 解释有三种。 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 二者对治邪执。 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列名中。 初显示正义者,正释所立大乘法义。 正理既明,情惑须遣,故有对治邪执。 邪执既亡,次辨趣向正道阶降(高下),故有分别发趣道相。 ○辨相中,释上三名,即为三段。 初中有二。 先总后别。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 云何为二:一者心真如门。 二者心生灭门。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此义云何。 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言一心者,谓一如来藏心含于二义。 一约体绝相义,即真如门也。 谓非染非净,非生非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 众生即涅盘,不待灭也。 凡夫弥勒,同一际也。 二随缘起灭义,即生灭门也。 谓随熏转动,成于染净。 染净虽成,性恒不动。 只由不动能成染净,是故不动亦在动门。 言各摄一切法者,以真如门是染净通(同)相。 通相之外,无别染净,故得总摄。 如微尘是瓦器通(同)相。 通相之外,无别瓦器。 瓦器皆为微尘所摄。 生灭门者,是染净别相。 别相之法,生灭所摄。 又以此门是真如(随缘),与缘和合变作诸法。 诸法仍依真如,还摄真如门也。 以瓦器收微尘等。 以此二门齐摄不二,故云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也。 (何以故? 以是二门不相离故。)问:二门既齐相摄者,何故上文真如门中,唯示大乘体,不显于相用。 生灭门中,具显体相用三大耶! 答:真如是泯相显实门。 不坏相而即泯。 故得摄于生灭。 泯相而不存,故但示于体也。 生灭是揽理成事门。 不坏理而成事。 故得摄于真如。 成事而理不失,故具示于三大。 问:前既泯相,相不存故,但示于体。 亦可生灭是揽理成事门,理不存故,应但示相用。 答:不一例。 何者? 生灭起,必赖于真如,故揽理理不失。 真如未必藉生灭,故泯相不存。 泯相不存,故唯示于体。 生灭门揽理理不失,故具示于三大。 是故摄义是齐,示义别也。 ○二别释二门。 初释真如门。 二释生灭门。 今初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一法界者,即无二真心为一法界。 此非算数(概念)之一,乃是真如之理虚融,平等不二,故称为一。 又对下依言说有二义,(一者如实空,二者如实不空)故今约体,但云一也。 依此生圣法,故云法界。 中边论云:法界者,圣法之因,是故说法界。 (就是说),圣法依此境生。 (因为界字含二义。 一是因义。 一是界线义。)此中取因义,故称法界。 言大总相者,真如、生灭二门之中,不取别相,于中但取总相。 然亦包括别相在内。 故云大也。 法门体者,此一法界,举体全作生灭门,举体全作真如门。 为显此义,故云体也。 轨生物解,故曰法。 圣智通游,故曰门。 言心性不生灭者,谓此法体,随妄不生,修治不灭。 又,修起(净)不生,处染不灭。 故摄论云:世间不破,出世间不尽故也。 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 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问:现见诸法差别迁流。 云何乃言性无生灭? 答:差别相者,是汝遍计妄情所作,本来无实,如依病眼妄见空华。 故云皆依妄念而有差别。 又问:以何得知依妄念生? 答云:以诸佛离妄念故,即无此境。 验知此境定从妄生。 又若此境非妄所作,定实有者,诸佛不见,应是迷倒。 凡夫既见,应是觉悟。 (岂有此理哉!)故云若离于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 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 故名真如。 是故者,是所执本空故,真心不动故,由此一切诸法皆即真如也。 离言说相者,非在言说音声中故。 离名字者,非在文句诠表中故。 此二句是说,言语路绝,非闻慧境也。 离心缘者,非意言可分别故。 心行处灭,(就是说),非思慧境界。 毕竟平等者,虽遍通染净,而性恒无二故也。 无有变易,不可破坏者,以在缘时,始终不改,故云无有变异也。 所以在有为中得不变易者,以不同有为(法)可破坏故。 此则在染不破,治(修)道不坏也,唯是一心者,结归法体。 故名真如者,依义立名。 ○第二会执释名中有二。 先释,后结。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 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者,明言教非实,不可如言取也。 但随妄念等者,释成无实原因也。 恐诸凡愚闻上说真如名,则谓论主自语相违。 上文既说真如离名字相,何故复立此真如名。 故今释,遣(去)假名非实,并不相违也。 亦无有相者遣于相也。 良以名依相立,俱是遍计执性所缘。 楞伽(经)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 故今(名相)双遣也。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 或疑云:既绝名相,但假立名者,何故不立余名,而唯云真如耶! 答:真如者,是言说之极则。 谓此名之后,更无有名。 则诸名之中,是最后边际。 故摄论中十种名内,真如名是第十究竟名,故云极也。 因言遣言者,立此极名,为遣于名。 若无此名,则无以遣名。 若存此名,亦不遣名。 如(禅堂止静)打板声。 若无此声,则不止余声。 若为存此声,数数打板,即成自喧。 亦非止静声矣。 当知此中意趣亦尔。 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 亦无可立,(何以不待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言此真如体无可遣等者,有二释:一约观释。 不得意人见前文双遣真如名相,以为真如本体亦是可遣之法。 体既被遗,则生断见。 故今释云,但遣虚妄名相,不遣真如实法。 以是妙智观境故。 何以不(能)遣者,下句释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无法可遣也。 不得意人既闻真理不能遣,则以为有法可立,当情缘执,故云亦无可立。 何以不能立,以一切法皆同如(不变)故。 二约法释。 无可遣者,非以真体遣生灭法也。 何以不能遣者,因为一切法悉皆真故。 以生灭门中一切染净等法,无有自性,不异真如,故不待遣也。 亦无可立者,既诸生灭等法未曾不真,故此真如不待立也。 何以不待立,下句释云,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以一切生灭等法本来同如,故此真如未曾不显,更何所立也。 (以上所说,两个道理。)一约真无所遣,以俗(生灭)即真故。 二约真不待立,即俗之真本现故。 是故真俗双融无障碍也。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不可说,离言也。 不可念,绝虑也。 第二总结真如离言绝虑之旨。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云何)而能得入。 问中。 云何随顺者,问方便观。 而能得入者,问正观也。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所)说,虽念亦无能念可(所)念。 是名随顺。 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答中。 虽说虽念皆无能所者,明念即是无念,非灭于念。 非灭念故,虽念,离于断见。 即无念故,皆无能所,离于常见。 于一念间,离此断常二见,见此(能所)无二之法。 故能称顺中道,随顺法性也。 又亦可,虽在于彼言念等中,观此念等常无能所,虽未能离念,而顺于无念,故名随顺。 此释方便观也。 久观不已,即能离此妄念,契彼无念真理,故名正观。 云(何)得入者,观智契入也。 ○自下第二依言真如中文有三。 初举数总标,二开章略辨,三依章广释○第二会执释名中有二。 先释,后结。 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 初中。 依言说有二义者,显此二义,若离于言,即唯一味(法界一相)。 今既依言,故说有二(如实空、如实不空)。 不可即随言执取也。 但为生物(机)信解,故说此文。 云何为二:一者如实空。 以能究竟显实故。 二者如实不空。 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言如实空者,此以如实之中空无妄染,故云如实空。 非谓如实自空。 (不是空无一物之顽空)。 以妄空故,遂能显示真理,故云显实也。 如实不空者,有二种义:一不同妄无体,故云有自体。 二不同恒沙有漏烦恼,故云具足无漏性功德。 ○广释中,先空内有三。 初略明离染。 非略能尽故,次广释。 非广能周故,后总结。 所言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 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 以无虚妄心念故。 言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者,总举能所分别皆不相应。 离一切法差别相者,离所取相故。 以无虚妄心念者,离能取见故。 又,以妄境原从妄念生故,(离妄则无),故释显空无也。 良以倒心妄境,情有理无。 真如之德,理有情无。 故不相应也。 当知真如自性。 非有相,非无相。 非非有相,非非无相。 非有无俱相。 非一相,非异相。 非非一相,非非异相。 非一异俱相。 广释中。 执取虽多,总摄不出此有无、一异,二种四句。 言非有相者,明真如离妄有也。 惑者云,既其非有,即应是无。 释云,我非汝说妄有,故说非有。 非说是无,你如何执无。 所以说非无也。 惑者闻上非有,又闻非无,转计云,那双非是真如法。 释云,我非汝谓有,说非有。 非谓法体是非有。 非汝谓无,说非无。 非谓法体是非无,如何复执非有非无。 故云非非有非非无也。 惑者又云,我上立有立无,您并双非(否定)。 双非若存,有无随丧。 今双非既非,我的有无还立。 释云,我非汝双非,故说非非。 非许(肯定你)双是,如何复执,故云非有无俱也。 一异四句,准前例可知。 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 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总结中。 妄计如尘沙,难可遍历。 故今总摄,辨其不相应。 此顺结也。 (此顺结也)若离下,反结也。 以对染无,说真为空。 非无如体以为空也。 (即体性不空也)○二不空文中有四。 一牒,二释,三结,四释疑。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 初句牒前显后。 次句正显不空。 不空之德,(常恒不变,净法满足)翻对妄空以显不空。 真心者,举体也。 常恒不变,净法满足者,显真如德也。 常者,常德也。 恒者,乐德也。 以离变易苦故。 不变者,我德也。 以非业所系自在故。 净法者,净德也。 亦无有相可取。 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此为释疑,惑者闻净法不空,则谓同于情执之有。 故释云,无相可取也。 是则不空,不异于空。 言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者,释无相原由也。 若妄念所缘,是则有相。 既唯真智之境,(妄念不能缘,故无有相,)明知无妄执之相也。 释真如门竟。 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二(终)大乘起信论义记简注卷中张秉全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三唐京兆府魏国西寺沙门法藏撰○第二释生灭门中二:先释生灭心法。 后从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下,辨所示之义。 即明此法有显义功能。 问:何故真如门中不辨所示义大。 生灭门中具辨所示三大义耶! 答以真如门即示大乘体能所不分,诠旨不别,故不辨也。 生灭门中染净不一,法义有殊,故具说之。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 依如来藏有生灭心者,谓不生灭心,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说生灭心依不生灭心。 然此二心,竟无二体,但约(生灭与不生灭)二义以说相依也。 如不动之水,为风所吹而作动水,动静虽殊,而水体是一。 亦得说言,依静水故有其动水。 当知此中理趣亦尔。 谓自性清净心名如来藏,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也。 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 第二辨相。 不生灭者,是上说如来藏清净心,与动作生灭不相离,故云和合。 并非说别有生灭来与真合,谓生灭之心,心之生灭,无二相故。 心之生灭,因无明成。 生灭之心,从本觉起。 而无二体,不相舍离。 故云和合。 故下文云,如大海水,因风波动。 水相(湿性)风相(水之动相),不相舍离。 此中水之动,是风相。 动之湿性是水相。 以水举体动故,水不离于风相。 无动而非湿性故,动不离于水相。 心亦如是,不生灭心举体动故,心不离生灭相。 生灭之相莫非真故,生灭不离于心相。 如是不离,名为和合。 此是不生灭心与生灭合,以是随缘门故。 非是生灭与不生灭合而为一,以不是向真如门故。 非一非异者,真心全体动故,心与生灭非异。 而恒不变真性故,与生灭不一。 依楞伽经,以七识染法为生灭,以如来藏净法为不生灭。 此二和合,为阿梨耶识。 以和合故,非一非异。 非异门者有三种。 一以本从末明不异。 经云:如来藏是善不善因,能徧兴造一切趣生。 二摄末同本明不异者。 经云,众生即如故。 又涅盘云,十二因缘即佛性故。 三本末平等明不异者。 经云,阿梨耶识名如来藏,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断绝。 又论云唯真不生,单妄不成。 真妄和合,方有所为。 此则本末镕融,际限不分,故云不异也。 第二不一义者,即以前摄末之本唯不生灭故,与彼摄本之末唯生灭法而不一也。 依是义故,经云:如来藏者,不在阿梨耶中。 是故七识有生有灭,如来藏不生不灭。 此约不一义说,非谓不和合。 何以故,若如来藏随缘作生灭时,失自不生灭者,则不得有生灭。 是故由不生灭得有生灭,是则不异故不一也。 名为阿梨耶识。 第三立名。 然此生灭不生灭,即之义不一,辨之心不异。 名此二义不二之心名阿梨耶识。 又名阿梨耶及阿赖耶者,但梵言迁讹也。 梁朝真谛三藏翻为无没识。 今时玄奘法师就义翻为藏识。 但藏是摄藏义。 无没是不失义。 义一名异也。 所摄名藏,谓诸众生取为我故。 所以然者,良以真心不守自性,随熏和合似一似常。 故诸愚者以似为真,取为内我。 我见所摄,故名为藏。 又能藏自体于诸法中,又能藏诸法于自体内。 故论云:能藏、所藏、我爱执藏,此之谓也。 此依义立名也。 ○第二别解中有三:初释上心生灭,二从复次生灭因缘者下,释上生灭因缘。 三复次生灭相者下,释上生灭之相。 此识有二种义。 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 问:此中一识有二义(觉、不觉),与上一心有二门何别耶! 答:上一心中含于二义,谓不守自性随缘义,及不变自性绝相义。 今此但就随缘门中,染净理事无二之相,明此识也。 是则前一心义宽,该(包括)收于二门。 此一识义狭,局在于一门(生灭门)。 问:此中本觉,与上真如门何别? 答:真如门约体绝相说。 本觉约性功德说。 谓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界义等名本觉故。 本者是性义,觉者是智慧义。 以此皆为翻妄染显,故在生灭门中摄。 以真如门中无翻染等义,故与此不同也。 是故体相二大俱名本觉,并在生灭门中,故得具足三大也。 言能摄一切法者,上二门中云皆各总摄(一切法)。 此中不云各(摄)者,以此二义狭于二门故。 但明一识(阿赖耶),由含二义(能摄一切法,能生一切法),故摄一切。 又上文中但云摄(一切法)而不云生者,以真如门无能生义故。 此识之中,以不觉熏本觉故,生诸染法流转生死。 以本觉熏不觉故,生诸净法返流出缠成于始觉。 依此二义,遍生一切染净法。 故云能生也。 云何为二:一者觉义。 二者不觉义。 第二寄问列名。 ○第三依名别释有三:初辨觉。 二明不觉。 后双辨同异。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 依此法身说名本觉。 初中。 言离念者,离于妄念,显无不觉也。 等虚空等者,非唯无不觉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义等故也。 虚空有二义,以况于本觉。 一周遍义,谓横遍三际,竖通凡圣。 故云无所不遍也。 二无差别义,谓在缠出障,性恒无二。 故云法界一相也。 欲明觉义,出缠相显,故云即是如来平等法身。 既是法身之觉,理非新成,故云依此法身,说名本觉。 何以故? 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 以始觉者即同本觉。 何以故,(应有问曰),上开章中只说觉义,今何故乃名本觉? 答:良以本觉随染生于始觉,还待此始觉方名本觉。 故云本觉者对始说也。 然此始觉是本觉所成,还契心源,融同一体,方名始觉。 故云以始觉即同本也。 问:若始觉异本觉,则不成始。 若始同本,则无始觉之异。 如何说言对始名本? 答:今在生灭门中,约随染义。 形(成)本不觉说于始觉。 而实始觉至心源时,染缘既尽,始本不殊,平等绝言,即真如门摄也。 是故今本觉之名在生灭门中,非在真如门也。 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第二始觉中。 言始觉者,牒名也。 依本觉有不觉者,明起始觉之所由(原由)。 谓即此心体,随无明缘动作妄念,而以本觉内熏习力故,渐有微觉厌求,(厌生死、求出离)乃至究竟还同本觉。 故云依本觉有不觉,依不觉有始觉也。 下文云,本觉随染生智净相者,即此始觉也。 此中大意明本觉(随缘)成不觉,由不觉成始觉。 始觉同本觉。 同本觉故,则无不觉。 无不觉故,则无始觉。 无始觉故,则无本觉。 (始觉合本,则无始本之二,)平等平等! 离言绝虑。 是故佛果圆融,萧(然)焉无寄。 尚无始本之殊,何有三身之异。 但随物(机)心现,故说报化之用。 ○第二广显二觉中二:先明始觉。 后明本觉。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 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言觉心源者,染心之源,谓性净也。 又麁相之源,谓生相(无明)也。 始觉道圆,同于本觉,故云究竟觉。 此在佛地。 (未尽无明),故云不了其源。 始觉未同本觉。 故云非究竟,此在金刚(道)已以下,(皆属之)。 ○第二约四相别显中。 初三相释前不究竟觉,后一相释上究竟觉。 于中有二。 初正寄四相以别四位。 后引经释成心源无念。 次释文中,约寄四相以别四位。 四位之中,各有四义:一能观人。 二所观相。 三观利益。 四观分齐。 此义云何? 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初位中,如凡人者,是能观人。 位在十信也。 觉知前念起恶者,明所观相。 谓未入十信已前,广造身口恶业而不觉知。 今入信位,能知恶业定招苦报,故言觉知。 此明觉于灭相义也。 能止后念令不起者,辨观利益。 前由不觉,常起身口恶业。 今既觉故,能不造恶,止灭相也。 虽复名觉,即是不觉者,结观分齐。 能知灭相实是不善,故不造恶,名为虽觉。 而犹未知灭相是梦,故云不觉。 此但能止恶业,故云虽觉。 未觉烦恼(似梦),故云不觉也。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 以舍麁分别执着相故,名相似觉。 第二位中,能观人者,十解以上三贤菩萨。 十解(十住)初心,名发心住。 举此初人,等取后位。 故云初发意(菩萨)等也。 以此菩萨虽留惑(谓界内思)故不证人空,然此位菩萨于人空实得自在,故与二乘得同位论也。 觉于念异者,明所观相。 如上所说二种异相,分别内外,计我我所,贪瞋见爱等。 此二种人(谓二乘人及别发心住)共了知故,明知本净心为无明所眠,梦于异相,起诸烦恼。 而今渐与智慧相应,从异相梦而得微觉,故云觉于念异也。 观利益者,既能觉异相之梦,故彼所梦异相永无所有,故云念无异相也。 以舍麁分别执着相者,释成益相。 起贪瞋等,名麁分别。 着违顺境,名执着相。 以于异相梦觉,故能舍之。 而犹眠在住相梦中,故名相似觉。 即结观分齐也。 以此位中,菩萨未至证位。 二乘不了法空,故云相似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 以离分别麁念相故,名随分觉。 第三位中,能观人者,初地菩萨证法身遍满义,乃至九地菩萨悉同证得,皆名法身菩萨也。 觉念住者,觉前四种住相。 虽知一切法唯是识故,不起心外妄系麁执分别,(谓断分别法执)然出观后,于自心所现法上,犹起染净法执分别。 以彼净心为无明所眠,梦于住相。 今与无分别智相应,从住相梦而得觉悟,返照住相竟无所有,故云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也。 以离分别麁念相者,显观利益。 异前人执(位在十解以上三贤)及着外境(位在十信),故今约心但云分别。 又异后根本无明生相细念,故云麁念相也。 此四种住相中,于初地七地八地九地,各离一相也。 (初地离相续相、七地离智相、八地离现相、九地离转相)虽于麁念住相而得觉悟,犹自眠于生相梦中,觉道未圆,故云随分(觉)。 即结观分齐也。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 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第四位中,菩萨地尽者,谓十地觉穷,故云尽也。 此是总举,下二句别明也。 方便满足,是方便道。 一念相应者,是无间道。 如对法论云:究竟道者,谓金刚喻定。 此有二种,谓方便道摄,及无间道摄。 即是此中能观人也。 觉心初起者,举所观境。 心初起者,明根本无明依觉故迷,动彼静心令起微念。 今乃觉知,离本觉无不觉,即动心本来寂静。 犹如迷方,谓东为西。 悟时即西是东(前误为西,原是东方),更无西相,故云心无初相也。 前三位中,(观行、相似、分证)虽各有所觉,以其动念未尽,故但言念无住相等。 今此究竟位中,动念都尽,唯一心在。 故云心无初相也。 离微细念者,明观利益。 业识动念,念中最细,名微细念。 谓生相也。 此相都尽,永无所余,故言远离。 远离虚相故,真性即显现,故云见心性也。 前三位中,相不尽故,不云见性也。 前诸位中觉未至源,犹梦生相动彼静心,成业识转识现识等起灭不住。 今此生相梦尽,无明风止,性海浪歇,湛然常住,故云得见心性,心即常住也。 究竟觉者,前未至心源,梦念未尽,求灭此动,望到彼岸。 今既梦念都尽,觉了心源,本不流转,今无始静,常自一心。 平等平等,始不异本,名究竟觉。 即结观分齐也。 ○第二引释中有四。 初引经,二重释前文,三是故下,举不觉之失,四若得下,显觉者之得。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初中言能观无念向佛智者,在因地时,虽未离念,能观如此无念道理,说此能观为向佛智。 以是证知佛地无念。 此是举因望果说也。 (并非现在就证佛智)。 若引就位通说者,如金光明经言:依诸伏道起事心灭。 依法断道依根本心灭。 依胜拔道根本心尽。 诸伏道起事心灭者,谓三贤位(十住、十行、十向)。 起事心灭者,即此论中舍麁分别执着相,是异相灭也。 法断道者,在法身位。 依根本心灭者,犹此论中舍麁念相,即是住相灭也。 (分证位)胜拔道者,金刚喻定。 根本心尽者,犹此论中离微细念,是生相尽也。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重释中言又心起者,牒(重申)上觉心初起之言,非谓觉时知有初相,故云无初(相)可知。 问:既然无有初相,何故说言知初相耶! 释云,言知初者,即是无念。 譬觉方向时,知西即东,更无西相可知。 言知西者,谓即东也。 觉心之时,知初动念,即本来静。 故云即无念也。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 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举失中言是故者,是前无念名为觉故。 即显(众生)有念不得名觉。 以从本来等念念相续者,显不觉原因(在于未曾离念)。 即指金刚道已以下一切众生,未离无始无明之念,故不得觉名。 故说无始无明者,结成不觉义也。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 以无念等故。 显得中。 若至心源,得于无念,则遍知一切众生一心动转四相差别。 故言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生住异灭也。 以无念等故者,释成上得无念义。 疑云,佛得无念,众生有念。 有念无念,天地悬隔,佛云何能知一切众生心动四相差别。 释云:众生有念,(不知)本来无念。 佛既得(证)彼无念。 无念与念,本来平等。 故云以无念等故,是故得知也。 而实无有始觉之异。 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此明始不异本。 实无有始觉本觉之异者,虽始得无念之觉。 然其所觉生住异来四相,本来无起。 待何不觉而有始觉之异。 (何以故)以彼四相一心所成,钩锁连注,无有前后,离净心外,无别自体。 无自体故,本来平等,同一本觉。 然未至此地位,随其智力前后而觉。 未称法性故,不得同本。 今既证四相俱时平等,觉知皆无自体,同一本觉,是故则无始觉之异。 问:四相云何而得俱时。 既其俱时,何故上文觉有前后? 答:上已辨竟。 谓唯一梦心,四相流转。 处梦之士,谓为前后。 各各随其智力浅深,分分而觉。 然大觉之者,知梦四相唯一净心,无有体性可辨前后,故云俱时无有自立等也。 ○第二释本觉中有二:先明随染本觉。 后四镜(一如实空镜,二因熏习镜,三法出离镜,四缘熏习镜)下,明性净本觉。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 与彼本觉不相舍离。 初中言生二种相者,此二既在随动门(生灭门)中,故云生也。 虽生不离不动觉体,故云与彼本觉不相离也。 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 二者不思议业相。 言智净相者,本觉随染还净之相。 不思议业相者,明还净本觉业用之相。 此之二相,若离染缘则不得成,故云随染也。 ○第三辨相中二。 先明智净。 于中有二:初直明净相,后此义云何下,问答释成。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 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前中亦二。 初因后果。 因中依法力熏习者,谓真如内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缘熏力。 此在地前,依此熏力,修习资粮加行善根。 登地已上,行契证如,故云如实修行。 十地行终,故云满足方便。 此在金刚因位极也。 果中二:初断果。 后智果。 由前方便,能破和合识(异熟识)内生灭之相,显其不生灭之性。 此根本无明尽故,心无所合。 即显法身本觉义也。 即于此时,能灭染心之中业相等相续之相,不灭相续心体。 故令随染本觉之心,遂即还源,成淳净圆智。 成于应身始觉义也。 然此始觉无别始起,即是本觉随染作也。 今染缘既息,始还同本,故云淳净也。 ○释疑中。 初问,后答。 问中执真同妄难。 后简妄异真答。 此义云何? 问云,如上所说,动彼静心成于起灭。 现在既尽于生灭,应亦灭静心。 (是否静心与生灭同灭,)故云此义云何。 ○答中。 法喩合三也。 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 无明之相,不离觉性。 非可坏,非不可坏。 答云:业识、转识等染心名诸识相。 此等皆是不觉之相。 故云心识之相皆是无明,非约心体说也。 又问:既言识相皆是无明故说灭者,即应别有体性离于真如。 即真妄别体难也。 答云:如此诸识不觉之相,不离随染本觉之性。 故云不离觉性。 此无明之相,与彼本觉之性,非一非异。 非异故,非可坏。 非一故,非不可坏。 若依非异非可坏义,说无明即明。 故涅盘经云:明与无明,其性不二。 不二之性,即是实性。 若就非一非不可坏义,说无明灭,觉性不坏。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 (真随妄转喻)水相风相不相舍离。 (真妄相依喻。)而水非动性。 (真体不变喻)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息妄显真喻)湿性不坏故。 (动相灭时,湿性不坏)喻中四句。 初句真随妄转喻。 次水风不相离者,真妄相依喻。 水非动性者,真体不变喻。 此显非自性动,但随他动也。 若风止灭下,息妄显真喻。 此明若自性动者,动相灭时湿性随灭。 而但随他动,故动相灭时,湿性不坏也。 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初净心合海)因无明风动,(合风起水成于波浪。)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 (合相依也)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是根本无明灭,合风灭也)相续则灭,(业识等灭,合动相灭)智性不坏故。 (随染本觉照察之性。 是合湿性不坏。)法合中,次第合之。 初净心,合海也。 因无明动者,合风起水成于波浪。 以水不能自浪,要因风起波也。 风不能自现动相,要依于水方现动也。 故风动即水动,无别体也。 所况可知。 俱无形相不相离者,合相依也。 以湿全动,故无于水相。 以动全湿,故无于风相。 心法亦尔,真心随熏全作识浪,故无心相。 然彼识浪,无非是真,故无无明相。 心非动者,合水非动性也。 无明灭者,是根本无明灭,合风灭也。 相续灭者,业识等灭,合动相灭。 智性不坏者,随染本觉照察之性。 是合湿性不坏。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 (谓与众生作六根境界故。)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则是报化二身)常无断绝。 (真如大用,无始无终,相续不绝故。)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第二不思议业中。 释中有二,初依总标,谓与众生作六根境界。 宝性论云:诸佛如来身,如虚空无相。 为诸胜智者,作六根境界。 示现微妙色,出于妙音声。 令嗅佛戒香,与佛妙法味。 使觉三昧触,令知深妙法。 故名妙境界也。 二所谓下,别辨。 于中四句。 一横显业德广多无量。 二竖显业根深穷未来际。 三显业胜能无功应机。 四显业胜利益润不虚。 如此,则是报化二身,真如大用,无始无终,相续不绝故。 如金光明经云:应身者从无始生死相续不断故,一切诸佛不共之法能摄持故。 众生不尽,用亦不尽,故说常住。 宝性论云:何者成就自身利益,谓得解脱。 远离烦恼障智障,得无障碍清净法身。 是名成就自身利益。 何者成就他身利益,既得成就自身利已,无始世来,自然依彼二种佛身(报化二身),示现世间自在力行,是名成就他身利益。 问:始得自利已,方起利他业。 云何利他说无始耶! 答有二释:一云,如来一念遍应三世,所应无始故。 能应则无始。 犹如一念圆智,遍达无边三世之境。 境无边故,智亦无边。 无边之智所现之相,故得无始亦能无终。 此非心识思量所测,故名不思议业也。 二云,以无明尽故,始觉即本。 然彼本觉无始世来,常起业用益众生故。 始觉同彼,故亦无始。 以一切佛无差别故。 无新旧故。 皆无始觉之异故。 本觉平等无始无终故。 故能常化众生。 是真如之用故。 云不思议业也。 此本觉用,与众生心本来无二。 但不觉随流,用即不现。 妄心厌求(厌苦求乐),用则于彼心中称根显现。 而不作意我现差别。 故云随(众生)根自然相应。 虽不作意,现无不益。 故云种种而现得利益故也。 上来随染本觉之相竟。 ○自下第二明性净本觉。 亦可是体相合明。 于中有二:谓总标,别释。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前中以空及镜皆有四义,故取之为喻。 一空镜。 谓离一切外物之体。 二不空镜。 谓镜体不无,能现万象。 三净镜。 谓磨治离垢。 四受用镜。 置之高台,须者受用。 四中,前二自性净。 后二离垢净。 又初二就因隐时说。 后二就果显时说。 前中约空不空为二。 后中约体用为二。 又初二体,后二相。 故云觉体相也。 又初一及第三有(虚)空义。 第二第四有(净)镜义。 故举二喻。 云何为四? 释中别解四义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镜界相。 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初明真如中妄法本无。 非先有后无。 故云如实空。 下释空义。 倒心妄境,本不相应,故云远离(一切心镜界)等。 非谓有而不现,但以妄法理无,故无可现。 如镜非不能现,但以兔角无故,无可现也。 非觉照者有二义。 一以妄念望于真智,无觉照之功。 以情执违理故。 如镜非即外物,(唯能照像)以彼外物无照用义故。 即显镜中无外物体。 二以本觉望于妄法,亦无觉照功能。 以妄本无故。 如净眼望空华,无照瞩之功,亦如镜望(照)兔角。 问:若然者,何故下因熏习中即现一切世间法耶! 答:彼约依他似法,(元)是此真心随熏所作,无自体故,不异真如。 故彼文云,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也。 问:所现似法,岂不由彼执实有耶! 答虽由执实,然似恒非实。 如影由质,影恒非质。 镜中现影,不现于质。 不现质故,故云空镜。 能现影故,是因熏也。 二者因熏习镜。 谓如实不空。 (此总出因熏法体。 谓有自体及性功德故。)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 (明一切法,离此心外无别体性。 犹如镜中能现影也)不出(明心待熏故变现诸法,非不待熏而自出也。)不入,(离心无能熏故,不从外入也)不失(虽复不从内出外入,然缘起之法显现不无,故云不失也。)不坏。 (诸法缘集,起无所从,不异真如,故不可坏。 如镜中影,非刃能伤。 以同镜故,不可坏也)常住一心。 (会相同体)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 (释成同镜所由)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 (以性净故。 虽现染法,非染所污。 非只现染之时,非染所染,亦乃由现染故,反显本净。 如镜明净,能现秽物。 秽物现时,反显镜净。)。 智体不动,(以本无染,今无始净。 是故本觉之智,未曾移动。)具足无漏,(此本觉中恒沙性德无所少也。)熏众生故。 (又与众生作内熏之因,令厌生死,乐求涅盘)第二因熏中,释内有二因义。 初能作现法之因。 二作内熏之因。 亦可初是因义,后是熏习义。 故云因熏习也。 言如实不空者,此总出因熏法体。 谓有自体及性功德故。 下别释二因。 初中一切世间境界悉现者,明一切法,离此心外无别体性。 犹如镜中能现影也。 不出者,明心待熏故变现诸法,非不待熏而自出也。 不入者,离心无能熏故,不从外入也。 不失者,虽复不从内出外入,然缘起之法显现不无,故云不失也。 不坏者,诸法缘集,起无所从,不异真如,故不可坏。 如镜中影,非刃能伤。 以同镜故,不可坏也。 常住一心者,会相同体。 以一切法下,释成同镜所由(原由)。 以于心中显现,无出入等故,即无体性。 无体性故,本来平等,不异真如。 故云常住一心乃至真实性故。 又一切染法下,释后因义。 染法不能染者,以性净故。 虽现染法,非染所污。 非直(只)现染之时,非染所染。 亦乃(而且)由现染故,反显本净。 如镜明净能现秽物。 秽物现时,反显镜净。 岂此秽物能污镜耶! 若不现染,则无以显其不染也。 智体不动者,以本无染,今无始净。 是故本觉之智,未曾移动。 又虽现染法,不为所染,故云不动。 如镜中像随(外)质(境)转变,然其镜体未曾动也。 具足无漏等者,此本觉中恒沙性德无所少也。 又与众生作内熏之因,令厌生死,乐求涅盘。 故胜鬘经云:由有如来藏,能厌生死苦,乐求涅盘也。 三者法出离镜。 (谓真如之法,出于二障,(烦恼、所知)离于和合(离业识),故云出离。)谓不空法,(出法体也。 谓即前因熏,)出烦恼碍,(麁细染心名烦恼碍。)智碍。 (所依无明名智碍。)离和合相,(净心出障,破业识等和合也。)淳净明故。 (离和合杂相,故名淳。 无惑染,故名净。 出无明,故名明。)第三中,初标,次释。 言法出离者,谓真如之法,出于二障,(烦恼、所知)离于和合(离业识),故云出离。 前明在缠性净不空如来藏。 今明不空出缠离垢法身。 如宝性论云:有二净。 一自性净,以同相故。 二离垢净,以胜相故。 不空法者,出法体也。 谓即前因熏,出烦恼等者,麁细染心名烦恼碍。 所依无明名智碍。 离和合等者,净心出障,破业识等和合也。 离和合杂相,故名淳。 无惑染,故名净。 出无明,故名明。 谓大智慧光明等,故云淳净明也。 四者缘熏习镜。 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第四中。 初标。 后辨。 谓即彼本觉出障之时,随照物机,示现万化,与彼众生作外缘熏力,故云依法乃至示现故。 问:前随染中智净,与此法出离何别? 又前业用,与此缘熏何别? 答:前约随染故还净说为智,即明彼智用,俱就始觉说。 此约自性故,离障显法体,即明此法用,俱就法体说。 是故前云智,此云法。 前云业,此云缘也。 然法智虽殊,体无差别。 以始觉即本觉故。 但今就义分开说,故有境智不同也。 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三(终)大乘起信论义记卷四唐京兆府魏国西寺沙门释法藏撰○第二不觉中有三:初明根本不觉。 二生三种下,明枝末不觉。 三当知无明下,结末归本。 又亦可初明不觉体。 次明不觉相。 后结相同体。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在缠出障,性恒平等)不觉心起而有其念。 (即一念妄动,三细等妄现)念无自相,不离本觉。 犹如迷人,依方故迷。 若离于方,则无有迷。 众生亦尔,依觉故迷。 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明不觉不离觉也)初中有三。 谓法喻合也。 法中,初不了如理一味故,释根本不觉义,如迷正方也。 不觉念起者,业等相念,即邪方也。 念无自相下,明邪无别体,不离正方也。 即明不觉不离觉也。 喻合可知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 (依真之妄,方能显真。)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随妄之真,还待妄显故也。)后文中二。 初明妄有起净之功。 后明真有待妄之义。 良以依真之妄,方能显真。 随妄之真,还待妄显故也。 ○第二末中略作二种释:一约喻说意。 二就识释文。 初者,本觉真如,其犹净眼。 热翳之气,如根本无明。 翳与眼合,动彼净眼。 业识亦尔。 由净眼动,故有病眼起,能见相亦尔。 以有病眼向外观故,即有空华妄境界现,境界相亦尔。 以有空华境故,令其起心分别好华恶华等,智相亦尔。 由此分别坚执不改,相续相亦尔。 由执定(实)故,于违顺境取舍追遣。 执取相亦尔。 由取相故,于上复立名字,若有相未对时,但闻名即执。 计名字相亦尔。 既计名取相,发动身口,攀此空华,造善恶业,受苦乐报。 长眠生死而不能脱。 皆由根本无明力也。 第二释文中有二:初无明为因生三细。 后境界为缘生六麁。 前中亦二。 谓总标。 别解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 与彼不觉相应不相离。 标中言与彼不觉不相离者,明相不离体故。 末不离本故。 以依无明成妄心,依妄心起无明故也。 云何为三。 前中三细,即为三,各有标释。 一者无明业相。 以依不觉(根本无明也)故心动,说名为业。 觉则不动。 (既得始觉时即无动念。 是知今动,只由不觉也。)动则有苦,(不动既乐,即知动必有苦。)果不离因故。 (动因苦果既无别时,故云不相离也)。 初中释内,以依不觉者,即根本无明也。 心动名业者,此中业有二义:一动作义,是业义。 故云依不觉故心动名为业也。 觉则不动者,反举释成。 既得始觉时即无动念。 是知今动,只由不觉也。 二为因义,是业义。 故云动则有苦。 如得寂静无念之时,即是涅盘妙乐。 故知今动,则有生死苦患。 果不离因者,不动既乐,即知动必有苦。 动因苦果既无别时,故云不相离也。 此虽动念,而极微细。 缘起一相,能所不分,即当梨耶自体分也。 如无相论云。 问:此识何相何境界? 答:相及境界不可分别,一体无异。 当知此约赖耶业相义说也。 下二约本识见相二分为二也。 二者能见相。 以依动故能见。 不动则无见。 第二能见相,即是转相。 依前业相转成能见。 故言以依动故能见。 若依性净门(真如门)则无能见。 故云不动则无见。 反显能见必依动义。 如是转相虽有能缘,以境界微细故,犹未辨之。 如摄论云:意识缘三世境及非三世境,是则可知。 此识所缘境不可知故。 既云所缘不可知,即约能缘以明本识转相义也。 三者境界相。 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 离见则无境界。 第三境界相,即是现相。 依前转相能现境界。 故云依见故境界妄现。 下句反举释可知。 即离能见相则无境界可见。 如楞伽云:譬如明镜持诸色像。 现识处现亦复如是。 又此论下文明现识云:谓能现一切境界。 犹如明镜现于色像。 现识亦尔。 乃至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 此等并约本识现相义说。 此之现相,常在本识。 此三并由根本无明动本静心,成此三细(业相、转相、现相)。 即不相应心。 属赖耶位摄。 ○自下境界为缘生六种麁相。 即分别事识也(第六意识)。 如楞伽经云: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等,此之谓也。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 云何为六? 别识中六相,即为六段。 此六之中,总有三对。 谓初二为一对。 (智相、相续相)谓事识中细惑,执境法为实。 故六染中同是法执。 地上菩萨所断,亦入下五意内摄。 次二为一对。 (执取相、计名字相)谓事识中麁惑。 于前实境上复起贪瞋等惑。 即是下入五意后,别明意识取着转深,计我我所等。 六染中二乘等所断也。 后二为一对。 (起业相、业系苦相)谓依惑造业,苦报长沦也。 一者智相。 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初言智相者,谓于前现识所现相上,不了自心现故,始起慧数(心所法)分别染净,执有定性。 故云依于境界乃至(爱与)不爱故也。 二者相续相。 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二相续中依于智者,谓依前分别爱境,起乐觉受,不爱境起苦受。 数数起念,相续现前,此明自相续也。 又能起惑润业,引持生死,即令他业果相续。 故下文云住持苦乐等也。 故云生其(苦乐)乃至(相应)不断故也。 三者执取相。 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着故。 三执取相者,谓于前苦乐等境,不了虚无,深起取着。 故下文云,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着转深,计我我所等也。 言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乃至苦乐者,是前相续相也。 心起著者,是此执取相也。 四计名字相者,依前颠倒所执相上,更立名言,是分别故。 四计名字相者,依前颠倒所执相上,更立名言,是分别故。 楞伽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 故云依于妄执(分别假名)等也。 上来起惑。 自下造业感报。 五者起业相。 依于名字,寻名取着,造种种业故。 五起业者,谓着相计名,依此麁惑,发动身口,造种种业,即苦因也。 六者业系苦相。 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六业系苦者,业用已成,招果必然,循环诸道,生死长缚。 故云依业受果不自在也。 上来末相竟。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 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第三结末归本。 如前三细六麁,总摄一切染法。 皆因根本无明不了真如而起。 故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也。 疑云,染法多种差别不同。 如何根本唯一无明(所生)。 释云,染法虽多,皆是无明之气(分)。 悉不觉之差别相,故不异不觉也。 故云,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也。 上来总释不觉义,即约染法辨心生灭竟。 ○自下第三。 明染净同异之相。 于中有三:初总标,次列名,后广辨。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 云何为二:一者同相。 二者异相。 辨中。 初同,后异。 同中三:初喻,次合,后引证。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 初言同相者,染净二法同以真如为体,真如以此二法为相。 故云同(微尘)性相。 种种瓦器,譬染净法也。 皆同尘性者,器以尘为性也。 尘以器为相。 故云微尘性相也。 如是无漏(始本二觉)无明(本末不觉)种种业幻,(合种种器)皆同真如性(动真如门作此生灭门中染净二法,更无别体,故云性也)相。 (真如亦以此二法为相)合中。 言无漏者,始本二觉也。 无明者,本末不觉也。 此二(无漏、无明)皆有业用显现,而非实有,故云业幻。 此等合种种器也。 皆同真如性相者,以动真如门作此生灭门中染净二法,更无别体,故云性也。 真如亦以此二法为相。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真如义,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盘。 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 引证中。 依于此(真如)义乃至涅盘者,依此同相门,如上本末不觉本来即真如,故说一切众生性自涅盘不更灭度。 故经云:一切众生即涅盘相,不复更灭。 言菩提之法乃至无得者,依此同相门,如上始本二觉,即是真如,故诸佛菩提非修得也。 又前约不觉即如。 故众生旧来入涅盘。 今约觉亦即真,故诸佛菩提无新得也。 言非可修相者,望(对照)前涅盘非是了因修显故。 言非可作相者,望(对照)前菩提非是生因所作故。 毕竟无得者,此之二果(涅盘、菩提。)即性净本有,故无得也。 亦无色相可见。 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 以智相无可见故。 此释伏疑。 疑云,若众生已入本来涅盘,更无新灭,即已同诸佛。 何故不能现报化等色身耶! 释云,法性自体本无色相可见,如何使现色等耶! 故云亦无色相可见。 又疑云,若以法性非是色相可见法故,不现二色者,诸佛何故现报化等种种色耶! 释云,彼见诸佛种种色等者,并是随众生染幻心中变异显现,属后异相门。 非此同相门中,本觉智内有此色碍不空之性也。 又亦可本觉不空恒沙德中亦无此色相,故云,而见色相(唯是随染业幻所作)乃至不空之性也。 何以得知彼法体中无色相者,释云,以本觉智相非是可见之法故也。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 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是无漏法也)性染幻差别故。 (是无明法也)异相中。 先喻,后合。 合中随染幻差别者,是无漏法也。 性染幻差别者,是无明法也。 以彼无明迷平等理,是故其性自是差别。 故下文云,如是无明自性差别故也。 诸无漏法顺平等性,直(只)论其性,则无差别。 但随染法差别相故,说无漏法有差别耳。 如下文中,对业识等差别染法,故说本觉恒沙性德。 又由对治彼染法差别,故成始觉万德差别也。 如是染净皆是真如随缘显现,似有而无体,故通名幻也。 上来染净不同,释心生灭竟。 ○自下第二释上立义分中因缘二字。 于中有二:初明生灭因缘义。 后从无明所起识下,显所依因缘体。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八识)、意、(七识)意识(六识)转(起也)故。 言因缘者,梨耶心体不守自性,是生灭因。 根本无明熏动心体,是生灭缘。 又复无明住地诸染根本,是生灭因。 外妄境界动起识浪,是生灭缘。 依是二义以显(生灭)因缘。 诸识生灭相集而生,故名众生。 而无别体,唯依心体,故言依心。 即是梨耶自相心也。 能依众生,是意、意识。 依心体起,故云转。 转者,起也。 此义云何? 初问此心作众生,义云何也。 ○下别显示。 于中有三:先释所依心,次释意转,后释意识转。 以依阿梨耶识,说有无明(不觉义)。 初中。 言阿梨耶者,是上所说心,即是生灭之因。 有无明者,于梨耶识二义中(觉与不觉),此是不觉义,即生灭之缘。 欲明依此因缘意意识转(转,起也),故言以依(阿梨耶识)说有无明也。 问:上说依觉有不觉。 由此不觉力故,动彼心体令起灭和合,方有梨耶业识等。 何故此中说依梨耶有无明乎! 答:此有三释:一由梨耶有二义故。 谓由无明动真心成梨耶。 又即此梨耶还与彼无明为依。 以不相离故。 何者? 谓依迷起似,故即动真心起业识。 迷似为实,故即依梨耶而有无明也。 二云,梨耶有二义。 谓觉、不觉。 前别就其本,说依觉有不觉。 今就末位论,故云依梨耶有无明也。 此即二义中不觉义,在梨耶中故说依也。 三云,此中正意唯取真心随缘之义。 此随缘义难名目故,或就未起,说依真如有无明。 或约已起,说依梨耶有无明。 然此二名(或说依真如有无明。 或说依梨耶有无明)方尽其义。 故文前后倚互言耳。 ○次释意转。 于中有三:初略明。 次广辨。 后结归心。 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 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初中。 即明五种识相。 不觉而起者,所依心体,由无明熏举体而动,即是业识也。 言能见者,即彼心体转成能见。 是转识也。 能现者,即彼心体复成能现。 即是现识。 能取境界者,能取现识所现境界,是为智识。 起念相续者,于所取境起诸麁念,是相续识。 依此五义,次第转成依止。 依止此义而生意识等,故说为意。 故摄论云:意以能生依止为义也。 ○此下第二广释。 于中二:初标,次释。 此意复有五种名。 云何为五? 释中五意,即为五段。 各有标释一者名为业识。 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初中言无明力者,谓根本无明,即所依缘也。 明心不自起,起必由缘。 不觉心动者,正明起相,释成业义。 起动义,是业义故。 二者名为转识。 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第二转识中。 言依动能见者,依前业识之动,转成能见之相。 转识有二:若就无明所动转成能见者,在本识中。 如其境界所动转成能见者,在(分别)事识中。 此中转相,约初义也。 三者名为现识。 所谓能现一切境界。 犹如明镜现于色像。 现识亦尔。 随其五尘(言五尘者,且举麁显以合色像,而实通现一切境界)对至即现,无有前后。 以一切时任运而起,(非如六七识有时断灭),常在前故。 (明此识在诸法之先,以是诸法所依故,此拣异末那识也)第三现识中。 初法,次喻,后合。 言能现一切境界者,依前转识之见,起此能现之功,故现妄境界。 以其心体与无明合,熏习力故,现于种种无边境界故也。 合中言五尘者,且举麁显以合色像,而实通现一切境界。 任运而起者,非如六七识有时断灭,故简异彼也。 常在前者,为诸法本故,明此识在诸法之先,以是诸法所依故,此拣异末那识也。 四者名为智识。 (起染净微细分别,故云智也。)谓分别染净法故。 第四智识者,是事识内细分别。 谓不了前心所现境,故起染净微细分别,故云智也。 五者名为相续识。 以念相应不断故。 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 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 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 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第五相续者,亦是事识中细分(别),前六相中相续相也。 以念相应不断者,法执相应,得长相续。 此约自体不断释相续义也。 住持已下有二释:一但属此相续识。 以约其功能释相续义故。 以此识能起润业烦恼(即润生无明)。 能引持过去无明所发诸行善恶业种子,令成堪任成果(报)之有。 若无惑润(之),业种焦亡。 故云住持(过去无量世等)乃至不失也。 此则引生令熟。 又复能起润生烦恼(无明),能使已熟之业感报相应,故言成熟(现在未来苦乐)无差违也。 如是三世因果流转,连持不绝,功由意识。 以是义故,名相续识。 次言念已经(之事)乃至妄虑者(未来之事),显此识用麁分别相,不同智识微细分别故也。 二又总辨前五意功能。 初住持业果,是前三细功能,属梨耶。 后念已未之境,是后二(智识、相续识)功能。 属事识细分也。 ○第三结。 依心中有二:先正结属心。 后此义云何下,释疑广辨。 是故三界虚(此心随熏现似曰虚。)伪(诈现实状曰伪。),唯心所作。 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离彼现识,则无尘境)初中先顺结三界。 后返结六尘。 是故者,是前一心随无明动作五种识故,故说三界唯心转也。 此心随熏现似,曰虚。 隐其虚体,诈现实状,曰伪。 虚伪之状虽有种种,然穷其因缘,唯心作也。 十地经中亦同此说。 离彼现识,则无尘境。 反验六尘唯是一心。 故云,离心则无六尘境界也。 ○释疑中有三:初问。 次答。 后当知下,结也。 此义云何? 问意云,现有尘境,云何唯心? 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 (由妄念熏故,生起诸法)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 (既境唯现识,无外实法,是故分别但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识不自缘,是故无尘识不生也)。 答云,以一切法,皆是此心随熏所起,更无异体,故说唯心。 疑云,何以此心(能)作诸法耶! 释云,由妄念熏故,生起诸法,故云妄念而生也。 即分别自心者,既境唯现识,无外实法,是故分别但分别自心,即显无尘唯识义也。 心不见心者,既尘无相,识不自缘,是故无尘识不生也。 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根本无明)妄心(业识等也)而得住持。 (初即结相属心)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 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结中有四:初即结相属心。 二是故下,举喻以况。 三唯心下一句,释外伏疑。 四以心生下,反验唯心。 显境成妄。 前中无明者,根本无明也。 妄心者,业识等也。 以世间一切诸境依此而成,谓即现识、智识等也。 若无明未尽已还(以下),此识住持境界不息,故云(皆依众生无明妄心)住持等也。 喻中言无体可得者,示此境界离心之外无体可得也。 疑云,既其无体,何以宛然显现。 释云,此并是真心之上虚妄显现。 何处有体而可得耶! 疑云,何以得知(此乃)心上虚妄显现。 释云,以心生则种种法生等,故知也。 此中以无明力不觉心动,乃至能现一切境等,故言心生则种种法生也。 此则心随熏动,故云生也。 若无明灭,境界随灭,诸识分别皆灭无余,故言心灭则种种法灭。 此则心源还净,故云灭也。 既心随不觉妄现诸境,即验诸境唯心无体也。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 依诸凡夫取着转深,计我我所。 种种妄执,随事攀缘。 分别六尘,名为意识。 亦名分离识。 又复说名分别事识。 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释意识中。 初标。 后释。 释中有五:初约人辨麁。 二计我下,出其惑体。 三随事下,明执所依缘。 四名为下,制立其名。 五此识下,明识起所依。 初中言即此相续识等者,明此生起识麁细虽殊,同是一识,更无别体,故即指前第五识也(相续识)。 但前就细分法执分别相应依止义门,则说为意。 此中约其能起见爱麁惑相应从前起门,说名为意识。 谓意之识,故名意识也。 依诸凡夫者,简非圣人意识也。 以前智识及相续识,通在二乘及地前等菩萨所起故。 故今约凡,显其麁也。 取着转深者,以无对治故,追着妄境,转极麁现,故云深也。 惑体中。 非直(只)心外计境为麁,亦复于身计我,于尘计(我)所。 或执即蕴是我,或执离蕴是我等。 种种妄计,此显计我之相。 所依缘者,谓但攀于(颠)倒境之事,不了正理,故云随事攀缘等也。 名意识者,此论就一意识义,故不别出五识(相续识),但说意识分别六尘。 亦名分离识者,依于六根别取六尘,故云分离也。 又能分别去来内外种种事相,故复说为分别事识也。 下明识起所依者,见,谓见一处住地,即见道惑也。 爱,谓欲色有(有,即无色)三爱,即修道惑也。 以此见修二惑熏于本识(意识),令变生此分别事识,故云增长也。 (增长见爱烦恼)上六麁中。 执取、计名及起业相,并相从(摄)入此意识中,及后六染中执相应染,亦入此摄。 上来广明生灭因缘义竟。 ○自下第二重显所依因缘体相。 于中有二:初略明缘起甚深。 后所谓心性下,广显缘起差别之义。 初中二:先标叹甚深。 后何以下,释深所以。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 亦非二乘智慧所觉。 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十信之初创发心时,即观本识自性缘起因果之体,得成正信。)观察(三贤位(住行向)中意言比观,故云观察。)。 若证法身,得少分知(地上证之未穷,故云少分)。 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 唯佛穷了(如来四相(生住异灭)俱了,故得穷源也。)。 初中。 言无明熏习所起识者,牒(重申)上所说依根本无明起彼静心成业等识也。 下正叹甚深。 于中初凡小非分(不能知)。 次菩萨分知。 后唯佛穷了。 以彼二乘但觉四住(见惑一住、思惑三住,),不了无明。 故此无明所起之识非其境也。 (非彼所知境界)菩萨从初正信等者,十信之初创发心时,即观本识自性缘起因果之体,得成正信。 三贤位(住行向)中意言比观,故云观察。 地上证之未穷,故云少分。 以其但觉住相,不觉生相故。 如来四相(生住异灭)俱了,故得穷源也。 何以故? 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 (初即净常染)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 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 (即染常净)是故此义唯佛能知。 (结成难测)次释深所以。 问云,缘起妙理,贯通凡圣。 何故说见(生住异灭)唯在果人。 答中三:初即净常染。 二虽有染心下,即染常净。 三是故下,结成难测,故唯佛知。 前中三句。 (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初缘起体,即因也。 次发缘起之由,(为无明所染,)即缘也。 后显缘起之相,(有其染心)即不染而染也。 虽有下,释缘起甚深义,即染而不染也。 (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胜鬘经云:自性清净心,难可了知。 彼心为烦恼所染,亦难了知。 乃至结云,唯佛能知。 ○第二广显缘起差别相内有二:初显前缘起体相。 二不了一法义者下,更重料简(分别)。 初中有三: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 初释上不变之义。 虽举体动而本来静。 故云常无念。 显上缘起因体也。 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未有能所王数(数即心所)差别故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此显根本无明最极微细。)二显上无明缘起之由也。 亦释上无明得起所由。 以不了真如平等一义故,心不相应,忽然念动,名为无明。 此显根本无明最极微细,未有能所王数(数即心所)差别,即心之惑,故云不相应。 非同心王心所相应也。 唯此无明为染法之源,最极微细,更无染法能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 如璎珞本业经云:四住地(惑)前,更无法起。 故名无始无明住地。 是则明其无明之前,无别有法为始集之本,故云无始。 即是此论忽然义也。 此约麁细相依之门说为无前(即无始),言忽然。 不约时节以说忽然,以起无初故也。 ○自下第三显上缘起相。 于中有三:谓标。 问。 别解。 染心者有六种。 云何为六? 别解中六染,即是上(所说)意识及五种意。 但前明依因缘生起次第义,故从细至麁说。 今欲辨治断次第,故从麁至细说。 六中各二:初障。 后治。 一者执相应染。 依二乘解脱,信相应地远离(断绝)故。 初执相应染者,六麁中执取相及计名字相。 亦是上意识见爱烦恼所增长义。 亦是上四相中(执取相、计名字相)粗分别执着相也。 但麁心外执,与境相应,污其净行,故云染也。 若二乘人至无学位,见修烦恼究竟离也。 信相应者,十解(即十住)已去,信根成就,无有退失,名信相应。 故地论中,地前总名信行地菩萨。 无着(唯识)论中亦同此说也。 此菩萨得人空,见修烦恼不得现行,故云远离。 非约随眠以留惑故。 故摄论云,若不断上心,则不异凡夫。 若不留种子,则不异二乘。 (留惑为度生,自利利他也。)二者不断相应染。 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 得净心地究竟离故。 二不断相应者,五意中名相续识,六麁中名相续相。 但法执相续生起不断,不断即是相续名也。 从十解已去,修唯识观寻思方便,乃至初地,证三无性遍满真如。 法执分别不得现行。 (初破一品无明,断分别法执。)故言净心地(即欢喜地)究竟离也。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 依具戒地(二离垢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七地)究竟离故。 三分别智相应者,是五意中智识,是六麁中智相。 以能分别世出世诸法染净,故云智也。 是法执修惑。 七地(远行地)已还,(以下)有出入观异,故于境界有微细分别。 然地地分除,故云渐离。 八地(不动地)已去。 无出观外缘境。 故于七地尽此惑也。 故云无相方便地究竟离也。 以二地(离垢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地。 以七地于无相观有加行方便之功用,故云无相方便地。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 依色自在地(八地)能离故。 四现色不相应者,是上五意中现识。 是上三细中境界相。 犹如明镜现色像等。 此依根本无明动令现境也。 以八地中得三种世间自在,色性随心,无有障碍,故云色自在地能离也。 以色不自在位,现识不亡,故此位中遣彼相也。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 依心自在地(九善慧地)能离故。 五能见心者,五意中转识,三细中能见相。 以根本无明动令能见。 上文云,依于动心成能见故。 第九地(善慧地)中善知众生心行十种稠林,故云心自在。 此于他心得自在。 又以自得四十无碍智,有碍能缘永不得起,故云心自在地能离也。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 菩萨尽地(十无垢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 六根本业者,五意中业识,三细中业相。 以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菩萨地尽等者,谓十地终心,金刚喻定,无垢地(一作法云地)中,微细习气心念都尽故。 上文云,得见心性,心则常住。 故云能离也。 ○第二更重料拣中有三:初辨上无明,约治断料拣。 二释上相应不相应义。 三举上染心及无明,约境成二碍义。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 入净心地(初地)随分得离。 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前中标释。 释中,初麁者至初地离,后细者至佛地尽故也。 此即是上染心所依无明住地,能染真如成染心故。 上云,破和合识者,灭无明故。 灭相续心者,断染心故。 今无明与染心,虽说有前后,然治灭并一时也。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 依染净差别。 而知相缘相同故。 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 常无别异。 不同知相缘相故。 第二释相应不相应者。 六染中前三(执相应染、不断相应染、分别智相应染),是相应心相。 应有二释:一约王数释。 以此三种皆是麁心故。 言心念法异者,心谓心王,念法谓心(所)法也。 王数不同,故云异也。 依染净差别者,是所分别境也。 知相缘相同者,若心王知染,心法亦同,心王缘净,心法亦同也。 知相即能知同,缘相即所缘同。 二约心境相应释。 以此三种依境生故,言心念法异者,心谓能缘心,法谓所缘法尘,异谓心境不同也。 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者,谓于染境作染解,于净境作净解,故云同也。 后三及无明皆名不相应者,亦二释也。 初约王数释中,即心不觉常无别异者,此显根本无明动静心体,即此动心是不觉相,更无王数之别。 故云即心不觉,常无别异。 不同知相缘相故者,既无王数之别,何有同知同缘。 以此三种(现色不相应染、见心不相应染、根本业不相应染)依不觉起,不异不觉,故云即也。 二亦约心境释中,言即心不觉,常无别异者,谓此无明即此染心而无别体,不约与外境相应方有此不觉。 但在本心之上,故云即心等也。 不同知相缘相故者,拣(去)前相应也。 此不相应心,既是梨耶识。 于中不分王数义,及不与外境相应义。 ○释二碍中。 先标立。 后重释。 又染心(六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 (以所起染心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 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起染心之无明为智碍。)。 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前中。 初惑障。 后智障。 言染心者,六染心也。 能障真如根本智者,显其碍义。 谓照寂妙慧如理之智,名根本智。 即上文智净相也。 染心諠动。 违此寂静,故名染心为烦恼碍。 以烦动恼动故。 今此且依本末相依门。 以所起染心为烦恼碍。 能起染心之无明为智碍。 不约人法二执以明二碍。 言无明者,根本无明也。 能障世间业智者,显其碍义。 谓后得如量智。 即上不思议业用。 以无明昏迷,无所分别,违此智用,名为智碍。 从所障得名。 此义云何? 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 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 无明不觉,妄与法违。 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重释中。 先问云,既此无明动静心体,成于染心。 则无明是细,应障理智。 染心是麁,应障量智。 答中。 先释烦恼碍。 言以依染心能见能现者,后三细染也(根本业不相应染、能见心不相应染、现色不相应染)。 妄取境界者,通摄前三染心,(分别智相应染、不断相应染、执相应染)以同依境起故。 违平等性者,释成碍义。 以此染心能所差别,乖(违)根本智能所平等,所以障于理智。 下释智碍中。 言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者,举无明所迷法性。 无明不觉妄与法违者,正显无明违前法性。 以不了如法寂静,妄有起灭。 与法乖违故也。 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者,以内迷真理,识外见尘,故于如量之境不能随顺种种知也。 此正释障如量智义。 上来释生灭因缘竟。 ○自下第三明生灭相。 于中有三:初标数起问。 二列名略显。 三广释其相。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麁,与心相应故。 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言麁与心相应者,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应。 (执相应染、不断相应染、分别智相应染)其相麁显。 经中说为相生灭也。 细与心不相应者,后三染(现色不相应染、能见心不相应染、根本业不相应染)是心不相应。 以无心心(所)法麁显之相,其体微细恒流不绝。 经中说为流注生灭。 此依四卷楞伽。 十卷中云,识有二种灭。 一者相灭。 二相续灭。 生住亦如是。 经中出名,不别显相。 故今论主约相应不相应义,显其二种麁细之心,生灭之相。 ○释中有二:初约人对显。 后辨相所依。 又麁中之麁,凡夫境界。 麁中之细,及细中之麁,菩萨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初中对三位人也。 前三染心,俱名为麁。 于中初执相应染,复更为麁。 故云麁中之麁也。 三贤位名内凡,能觉此染,故云凡夫境界。 又前三麁中后二,谓不断相应染及分别智相应染,是麁心之中稍细,故云麁中之细也。 细中之麁者,后三染心俱名为细。 于中前二,谓能见能现是也。 (谓能见心不相应染、现色不相应染)同是不相应,故名为细。 形(比较)后根本业识,故复云麁。 此是十地已还(已下)菩萨位中所知境也。 细中之细者,谓根本业不相应染。 能所未分,行相极细。 故唯佛能知耳。 ○自下第二明所依义中二:初顺辨生缘。 后逆论灭义。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 所谓依因依缘。 依因者,不觉义故。 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前中亦二。 初明通缘。 后显别因。 通而言之,麁细二识(相应、不相应)皆依无明住地而起。 以本无明动起三细。 依此三细,转起麁心。 故以无明通为其本。 故云依无明熏习而有也。 若别而言之,依无明因,生三细不相应心,依境界缘,生三麁相应心。 故云依因依缘乃至妄作境界义故。 此中文少,若具说之,各有二因。 如楞伽云:大慧,不思议熏及不思议变,是现识因。 取种种尘,及无始妄想熏,是分别事识因。 解云,不思议熏者,谓无明能熏真如。 不可熏处而能熏,故名不思议熏。 又熏即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议熏。 不思议变者,谓真如心受无明熏。 不可变异而变异,故云不思议变。 又变即不变,不变之变,名不思议变。 胜鬘(经)中不染而染,染而不染,难可了知者,谓此不思议也。 然此熏变甚微且隐,故所起现识行相微细。 于中亦有转识、业识。 举麁兼细,故但名现识即是此不相应心也。 取种种尘者,即是现识所现种种境界,还能动彼心海,起诸事识之浪故也。 无始妄想熏者,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念习气,无始已来熏习不断。 以未曾离念故。 此尘及念熏动心海,种种识生。 以妄念及尘麁而且显。 故其所起分别事识行相麁显成相应心也。 经中欲明现识依不思议熏故得生,依不思议变故得住。 事识依境界得生,依心海得住。 今此论中但说生缘,故不论依住。 是于细中唯说无明熏,麁中单举境界缘也。 若因灭则缘灭。 因灭故,不相应心灭。 缘灭故,相应心灭。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 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 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 以水不灭,风相相续。 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 无明亦尔。 依心体而动。 若心体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 以体不灭,心得相续。 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第二逆显灭义中二:初正辨。 后释疑。 前中二。 先明通灭。 谓得对治无明灭时,无明所起现识境界亦随灭。 故云因灭则缘灭也。 二别显灭中。 先因灭者,以三细亲依无明因生,故无明灭时亦随灭也。 后缘灭者,以三麁染(执相应染、不断相应染、分别智相应染)亲依境缘生,故境界灭时亦随灭也。 此依始终起尽道理,以明二种生灭之义。 非约剎那生灭义也。 释疑中。 先问后答。 问中。 言若心灭云何相续者,若境界灭时心体亦灭者,无明三细既其未尽,心体已亡,更依何法而得相续? 此疑相应心。 若相续云何究竟灭者,若言以心体不灭,令无明得相续者,心体既其不灭,无明则常相续,云何治道得究竟灭也? 此疑不相应心。 答中。 双答此二也。 有法喻合。 法中总说,喻合别说。 言唯心相灭,非体灭者,境界灭时,唯心麁相灭,非心自体灭。 又以无明灭时,唯心细相灭,亦非心体灭。 此通答二问也。 喻中别显此二。 如风依水而动者,喻无明风依心体故有动相。 此示无明离于心体不能自现动相也。 若水灭风相断绝无所依止者,此示若境界灭时。 令心体亦灭者,则无明风无所动故,业等三细则应断灭。 以水不灭风相续者,以境界灭时心体不灭故。 无明三细则得长相续。 良以无明灭故境界灭,非以境界灭故无明灭。 由是义故,境界灭时,无明动心,三细相续。 此答初问相应心灭义也。 唯风灭乃至非水灭者,以无明尽时,业等动相亦随之灭,非静心体而亦灭也。 此答后问不相应心灭义。 合中次第合前二种心也。 非心智灭者,上文以对不觉故名为觉,则一识(阿赖耶)有二义(觉、不觉)。 今以对痴故名为智,则一心有体相。 不觉痴相转灭,成于始觉。 本觉智体不灭,与始觉还源,无二无别也。 上来释染净生灭因缘相竟。 大乘起信论义记卷四(终)大乘起信论义记简注卷下张秉全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五唐京兆府魏国西寺沙门释法藏撰○自下第二明染净互熏相生不断。 即显上总中能生一切法义也。 于中有四:初举数总标。 二列染净法名。 三广释染净熏习之义。 四明染净尽不尽义。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 初中由此(四种法)染净相资故,得起不断也。 云何为四? 一者净法,名为真如。 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 三者妄心,名为业识。 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第二中言净法名真如者,此是生灭门中真如。 以三义故,故云净法。 一约体, 本来净故。 二约体相,以内熏故,令返染成于始净。 三约用熏故,应机成净缘也。 染因名无明者,谓六染及九相(三细六粗)等,皆因无明而有也。 妄心,通事识及业识。 今据其本,故但言业识也。 妄境谓六尘者,谓事识所缘之境。 此三(一无明、二妄心、三妄境)皆是染法。 由此染法自性差别,仗托因缘,故具说三种。 净法对染虽成熏义,然其体用竟未曾别,故但明一种(净法)。 ○广释中二:先总后别。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 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 此亦如是。 真如净法,实无于染。 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 (显真无相随熏现相,又显妄法无体,故但云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 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由此本觉内熏不觉,令成厌求,返流顺真,故云用也)总中二:先喻,后合。 合中二:谓染净熏也。 言熏故有染相者,显真无相随熏现相。 又显妄法无体,故但云相。 又当相自无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也。 此约随流生灭门说。 此释经中如来藏为恶习所熏等。 二有净用者,此是生灭门中本觉真如,故有熏义。 真如门中则无此义。 由此本觉内熏不觉,令成厌求,返流顺真,故云用也。 此释经中由有如来藏,故能厌生死苦,乐求涅盘也。 涅盘经云:阐提之人,未来佛性力故,还生善根。 彼言佛性力者,即此本觉内熏之力耳。 良以一识含此二义(染相、净用),更互相熏遍生染净故也。 此中佛者是觉,性者是本。 故名佛性为本觉也。 ○自下第二别释中二:先染。 后净。 染中亦二:先略。 后广。 泛论熏习有二种:一习熏。 谓熏心体成染净等。 二资熏。 谓现行心境及诸惑相资等。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 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 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 (谓根本无明熏习义也)以熏习故,则有妄心。 (依无明熏动真如有业识心也。)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 不了真如法故,(令其转成转识及现识)不觉念起现妄境界。 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初中言依真如有无明者,是举能熏之法(无明)所熏之法体(真如)也。 以有无明(染法因故)乃至熏真如者,谓根本无明熏习义也。 以熏习故有妄心者,依无明熏动真如有业识心也。 以此妄心还资熏无明增其不了,令其转成转识及现识,故云不觉念起现妄境界故。 以此境界还熏动心海,起诸识浪。 缘念彼境,即起事识也。 上六麁中,初二名念(智相、相续相),中二名著(执取相、计名字相),后二名同此也。 (起业相,业系苦相)谓依惑造业,依业受苦报。 ○自下广释。 即明前三种。 从后向前次第说也。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 二者增长取熏习。 先明境界熏动妄心。 增长念者,谓由境界力,增长事识中智相、相续相法执分别念也。 增长取者,增长事识中执取相、计名字相。 谓人我见爱烦恼也。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 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妄心熏中。 业识根本熏习者,以此业识能资熏住地无明,迷于无相,能起转相、现相等相续。 令彼三乘人,虽出三界,离事识分段麁苦,犹受梨耶变易行苦。 然此细苦,无始来有。 但为拣细异麁,故约已离麁苦时相显处说。 事识熏者,以此事识能资熏起时无明,起见爱麁惑,发动身口造种种业,受凡夫分段苦也。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 以能成就业识义故。 二者所起见爱熏习。 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无明熏习中。 根本熏习者,谓根本不觉熏动真如成业等诸识(业识、转识、现识、智识、相续识)。 但今举初,故云业识也。 所起见爱熏者,谓枝末(无明)不觉熏习心体成分别事识。 上文云,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但末从本生故云所起也。 胜鬘(经)中说,无明住地能起一切四住烦恼也。 ○次明净熏。 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 答中亦二:先略。 后广。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 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 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盘。 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 自信己性,(十信位中信也)知心妄动,(三贤位中修也)无前境界,(是解也)修远离法。 (是依解成行)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是初地见道,证唯识理)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所取无相。)不念(能念不生)。 乃至久远(三祇熏故)熏习力故(明十地修道位中,广修万行,巧显真如也。),无明则灭。 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 以无起故,境界随灭。 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盘,成自然业。 前中亦二。 初正明熏习。 后自信已性下,辨其功能。 前中二。 先明真如内熏无明令成净业。 后即此净用返熏真如,增其势力。 前即本熏。 后即新熏。 文处可见也功能中。 因果分二:因中。 自信已性者,十信位中信也。 知心妄动下,三贤位中修也。 知心妄动无前境界者,是解也。 修远离法者,是依解成行。 谓寻思等观,唯识无尘等行也。 言以如实知无境者,是初地见道,证唯识理。 异前比观(而知),故云如实知也。 种种下,乃至久远熏习力者,是明十地修道位中,广修万行,巧显真如也。 不取者,所取无相。 不念者,能念不生。 久远者,三祇熏故也。 自下明果。 于中有二:初灭惑。 后证理。 前中。 无明灭者,根本无明尽也。 以无明灭心无起者,妄心尽也。 以无起境界灭者,妄境灭也。 即翻前三种染法也。 以因缘下,乃至自然业者,明证法德。 因谓无明。 缘谓妄境。 心相谓染心。 此并尽故,心体转依,名得涅盘。 起不思议业用,名自然业也。 ○自下广中二:先明妄心熏习。 后显真如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即意识)熏习。 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 二者意熏习(即前五种意也。)。 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盘故。 前中标释。 释中分别事识,即是上意识也。 以此识不知诸尘唯是识故,执心外实有境界。 凡夫二乘虽有发心趣向解脱,而犹计有生死可厌,涅盘可欣,不了唯心道理。 仍复由此作意力故,久后还得菩提。 故云分别事识熏习乃至渐向无上道故。 意熏习者,若就本而言,名为业识。 通而论之,即前五种意也。 以诸菩萨知一切法唯是识量,舍彼事识外计分别。 既了唯心,趣理速疾,异前渐悟,故云发心勇猛速趣涅盘也。 问:此中妄心既并熏习真如起返流行。 意熏既属梨耶,如何能各自发心修行。 答:前凡夫二乘不觉梨耶,但依分别事识资持力故,而发心修行。 以不达本故,向大菩提疏而且远,故云渐也。 此菩萨既了梨耶本识,即依此识资持力,方得发心修行。 以了本故,向大菩提亲而且近,故云速也。 此约所依相资辨熏。 ○真如熏习中有三:初标数。 次列名。 谓内熏外缘也。 三辨相。 于中有二:先别释。 后合明。 前中亦二。 先体相。 后用大。 前中亦二:初正显。 后除疑。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 二者用熏习。 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 依此二义恒常熏习。 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盘,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前中先辨熏习。 言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乃至不思业者,不空本觉名无漏法,此法冥熏众生,非物能了,故云不思业也。 此中业者,是冥熏作用也。 作境界性者,明非直(只)熏彼妄心令其厌求(厌生死,求涅盘)成能观智,亦乃与其观智作所观境界也。 以此二法等者下,显熏功能。 谓此心境二法,亦可说此体相二法,冥熏众生有力故,令起厌求等行。 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等者,明依熏起修行之相也。 ○释疑中二。 先问。 后答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 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 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盘。 问中。 初约现在信心有无。 后约未来信心前后。 内熏既齐,何得如是无量前后差别。 皆应一时下,结成(问)难。 此则执别疑通难。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故。 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 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 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 唯如来能知故。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 因缘具足,乃得成辨。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 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 众生亦尔。 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盘者,则无是处。 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盘。 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 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盘,修习善根。 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盘道。 答中二。 初一句通体,明内熏不无。 后明染净赖缘。 显成前后。 此文有二。 初约染惑对缘,起有厚薄。 后约净法赖缘,前后差异。 前中言而有无量乃至不同者,谓即根本无明住地,本来(从本已来)自性差别,随人厚薄。 厚者不信,薄者有信。 (生信)前后亦尔。 非彼内熏使之然也。 过恒沙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者,是从无明所起迷诸法门事中无知,所知障中麁分摄也。 我见爱染烦恼者,是无明所起四住烦恼,烦恼障摄也。 如是下双结。 于前二种烦恼(无明、见爱),皆依根本无明所起。 由是义故,前后非一。 如此惑性,差别无量。 前后难知,故唯佛能了。 下明净法约缘故有前后者,若独内因,不假外缘,可如(您)所责(难)。 然今外假用熏,及内正因,方得成辨。 故致前后,不可一时也。 是故上开二熏习(本觉内熏、外用熏),不云一也。 于中法喻合。 法中但明因缘具成得,略无(略去)不具失。 喻中偏明不具失,略无(略去)具缘得。 合中双明二义。 法喻可知。 合中众生,合前木也。 正因合火性。 若不遇诸佛菩萨等,合若无人知等也。 能自断下,合能自烧,无有是处,此显阙缘之失也。 若虽有外缘之力下,明阙因不成。 谓无明厚重之流,虽本觉内熏,然未有力故。 是故虽遇善友外缘之力,而亦不能令其得道也。 此即明因缘互阙之失。 若因缘具(足)下,明性用相应之得。 于中二。 初辨具缘。 后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盘)下,明熏益。 益中二。 先明自分。 以修善根(成熟故)下,明胜进也。 (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示其义,教其行。 得义利行成喜。 (乃能进趣向涅盘道)。 ○就用熏中二:初指事总标。 后如是外缘下,约缘别显。 别显中三。 谓标,列,释。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 如是外缘有无量义。 略说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 (三贤(位)已上乃至诸佛能作此缘)。 二者平等缘。 (谓初地已上乃至诸佛,要依同体智力能作此缘。)列中。 言差别缘者,为于凡小事识熏习而作于缘,谓现形不同也。 亦可与差别机为缘故也。 谓三贤(位)已上乃至诸佛能作此缘。 平等缘者,为诸菩萨业识熏习而作于缘,谓唯现佛身平等无二也。 亦可与平等心机为缘故也。 谓初地已上乃至诸佛,要依同体智力能作此缘。 ○释中二缘。 即为二分。 初中有二:先总。 后别。 差别缘者,此人(机欲之人)依于诸佛菩萨等(出外缘体),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明能感缘机修行时也)于中若见(见其身形)若念(念其功德),或为眷属父母诸亲,(一慈爱以摄生)或为给使,(二居卑以引物)或为知友,(三同类以劝发)或为冤家。 (四怖之以入道。)或起四摄,(五直以四法摄令修益)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 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 总中亦二。 初明感用因。 后或为眷属下,正明用相。 前中言此人者,机欲之人。 诸佛菩萨者,出外缘体。 从初发意下,明能感缘机修行时也。 若见若念者,正明行者之心感用器也。 谓见其身形,念其功德也。 用相中二。 初正明差别之用。 二以起大悲下,辨用之益。 此缘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 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 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 (谓方便行。 即自分也。)二者受道缘。 (谓依前方便正观相应,即胜进也)别开中有二。 先就根熟不熟开近远二缘。 后就前近远复各开为二。 各有标释。 后中增长行者,谓方便行。 即自分也。 受道缘者,谓依前方便正观相应,即胜进也。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先明能作缘者)皆愿度脱一切众生,(平等心也)自然熏习常恒不舍。 (常用应机)以同体智力故,(释成常用)随应见闻而现作业。 (显其用相。)所谓众生(谓十住已去诸菩萨等)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平等缘中有二。 先明能作缘者,于中愿度生者,平等心也。 自然等者,常用应机。 以同体智力者,释成常用也。 随应(见闻而现作业)者,显其用相。 二明对机显平等义。 谓十住已去诸菩萨等,依三昧力,悉见诸佛身量平等,无有彼此分齐之相,故云平等见也。 上来别明体用竟。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 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凡小意识熏,菩萨五意熏,并未契真如,)依信力故而能修行。 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无正体智故,未与法身体相应)。 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 (以无证真后得智故,未与应化身用相应也。)二者已相应。 谓法身菩萨,(谓地上菩萨也)得无分别心,(谓如理智(根本智)与体相应也)与诸佛智用相应。 (谓以有如量智(后得智)故得与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八地已去无功用行也。)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第二约人合释。 于中有二:谓标,释。 释中亦二。 先明未相应中三:初约位举人。 次辨行劣。 凡小意识熏,菩萨五意熏,并未契真如,故云依信修行也。 后明未相应中二。 初言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者,明无正体智故,未与法身体相应。 后以无证真后得智故,未与应化身用相应也。 第二已相应中亦三。 先显人位,谓地上菩萨也。 次正辨相应。 得无分别心者,谓如理智(根本智)与体相应也。 与佛智用相应者,谓以有如量智(后得智)故得与佛智用相应也。 后明其行胜。 初地已上证真如法而修行,非如前位但有信力,故云依法力也。 自然修行者,八地已去无功用行也。 熏真灭妄,显行成也。 明净法熏竟。 上来初别明,次合释,总明第三染净熏义竟。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 乃至得佛,后则有断。 (初明染法违真无始有终)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 此义云何? 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后明净法顺理有始无终。)第四显尽不尽义。 于中二:初明染法违真无始有终。 后明净法顺理有始无终。 上来释生灭门中能显义之法竟。 ○自下第二释生灭门中所显之义大。 于中有二:初释体相二大。 后别解用大。 前中亦二:初总标二大名。 后别释二大义。 义中亦二。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 非前际生,(非前际生,故常)非后际灭。 毕竟常恒。 (非后际灭,故恒也。)(凡位为前际,佛果为后际。)先明体大义。 谓人虽就位以分优劣,真体随人未曾增减,故云无增减也。 非前(前际生,非后际灭)乃至常恒者,显不增减所以也。 非前际生故常,非后际灭故恒也。 凡位为前际,佛果为后际也。 ○从本下释相大。 于中有二:初正明性德。 二问答重辨。 从本已来,自性满足一切功德。 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 (一本觉智明义。)遍照法界义故。 (二本觉显照诸法义。)真实识知义故。 (三显照之时无倒义。)自性清净心义故。 (四性离惑染义。)常乐我净义故。 (五性德圆备义。)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六性德无迁义。)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谓性德尘沙,不离真体,故云不离也。)不断(无始相续,故云不断。)不异(与体同味,故云不异。)不思议佛法。 (不异而有恒沙之义,故云不思议。)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 (真如本具恒沙德也。 故云满足无有所少)名为如来藏。 (隐时能出生如来,名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显时为万德依止,名为法身。)前中亦二:先明德相。 后显立名。 前中三:初总。 次别。 后结。 别中六句:一本觉智明义。 (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二本觉显照诸法义。 (遍照法界义)三显照之时无倒义。 (真实识知义)四性离惑染义。 (自性清净心义)五性德圆备义。 (常乐我净义)六性德无迁义。 (清凉不变自在义)下结中。 谓性德尘沙,不离真体,故云不离也。 无始相续,故云不断。 亦可谓治道不亡也。 与体同味,故云不异。 不异而有恒沙之义,故云不思议。 唯佛穷达,故云佛法。 亦可此是所觉法故也。 若此真体无性德者,如来证此不应具德。 既证性已万德圆满,即验真如本具恒沙德也。 故云满足无有所少。 下立二名。 隐时能出生如来,名如来藏。 显时为万德依止,名为法身。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 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 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 唯一真如。 (初明实德虽多。 同一如味。)此义云何? 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 以依业识生灭相示。 此云何示。 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 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 (明虽不二而差别。)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 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 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 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 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 (以依生灭识相恒沙染法,)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返此表示真如净德恒沙差别。)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 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重辨中二:初执体疑相难。 后相不违体答。 答文有二:初明虽差别而不二。 后复以何义下,明虽不二而差别。 前中亦二:初明实德虽多。 同一如味。 次释成不二。 以无分别者,非能分别故。 离分别相者,非所分别故。 次无能所分别,故无二也。 无二而差别中。 先略后广。 略中疑云,既其不二。 何以说别。 释云,以依生灭识相恒沙染法,返此表示真如净德恒沙差别。 且举其染本,故但云业识。 广中二:先问对染表示之相。 次举彼染法一一对显。 以一切法乃至无念者,举所迷理也。 而有妄心等者,依真起妄,谓细麁染心本末不觉也。 将欲释净,先举其染对以显之。 下诸句例然。 云何显者,以心相念起,即是不觉无明。 故知心性不起,即是本觉智明。 故云大智慧光明义也。 若心起见等者,明妄见不周。 心性离见等者,显真照圆明。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者,明妄识倒知。 返之即显真照无倒。 无有自性者,明妄染无体。 返之即显自性清净心也。 非常非乐等者,明妄四失。 返之即显真如四德。 诸惑烧心,是极热恼。 故说真如是清凉也。 妄染迁改,是衰变相。 即返显真如为不变。 以业果系缚不自在故。 即显真如为自在也。 故上文云,清凉不变自在义故也。 言乃至具有过恒河沙等者,总举妄染众多。 翻对此故,心性不动。 即有恒沙德相等也。 言若心有起更见前法等者,明妄心外念,求之不足。 如是净法等者,明净德性满,无假外求。 结名可知。 ○第二用大。 文有二:初总明。 次此用有二下,别释。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 (举本正行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 (举本大愿也)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 (长时心。)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 而亦不取众生相。 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 (举悲智大方便也,亦则不颠倒心。)以有如是大方便智。 除灭无明,见本法身。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 (初明用甚深,非待作意。)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 (显用广大。)又亦无有用相可得。 (明用而常寂。)何以故? 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 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 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前中亦二:初对果举因。 二牒因显果。 初中有三:初诸佛乃至化众生者,举本正行也。 次言立大誓愿乃至尽未来者,举本大愿也。 于中初广大心,次长时心。 取一切乃至真如平等者,举悲智大方便也。 亦则不颠倒心。 于中取物如己,显悲深也。 亦可释前得长时所以也。 不取物相,明智深也。 此以何义者,征前悲智深所以也。 谓如实知下,依真如门答显深也。 以有如是下,明牒因显果。 于中亦三:初牒前因也。 二灭无明见法身者,自利果也。 三自然已下,正显用相。 即利他果也。 此中三句。 初明用甚深,非待作意。 如摄论云:如摩尼天鼓,无思成自事等。 二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者,显用广大。 以称理之用故。 三又亦下,明用而常寂。 于中何以故者,责(难)云,佛具三身,何故乃云无有用相? 释云,若废机感,如来唯是妙理本智,更无应化世谛生灭等相。 但随缘起用,用即无用。 如波即水。 故用恒寂也。 涅盘经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 梁摄论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名为法身。 故云,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乃至离于施作也。 虽真理妙智本来常湛。 而随机感益用无边。 即寂而常用。 故云但随众生(见闻得益)乃至为用。 ○别释用中二:先标。 后释。 释中亦二:初正显用相。 后问答释疑。 前中亦二:一直显其用。 二重牒分别。 前中二:先明应身。 后明报身。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 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 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 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 前中言依分别事识者,凡夫二乘未知唯识,计有外尘,即是分别事识义。 今见佛身,亦谓心外。 顺彼事识分别计度,故说依分别事识见也。 亦可此人虽觉六识,不觉知彼七八识,故但云依事识也。 依此麁识分别佛身,但见应化麁相,不见报身细相,故云名为应身也。 以不知转识现乃至不能尽知者,释见麁所以也。 迷于唯心,故云从外。 不达即色是心无有分齐,故云取色分齐不能尽知也。 问:佛身何故唯众生识耶! 答:众生真心与诸佛体平等无二。 但众生迷自真理起于妄念。 是时真如但现染相,不显其用。 以彼本觉内熏妄心,故有厌求(厌生死苦,求涅盘乐)。 有厌求故,真用即现。 厌求劣故,用相即麁。 厌求渐增,用亦渐细。 如是渐渐乃至心源。 无明既尽,厌求都息。 始觉同本,用还归体。 平等! 平等! 无二无别。 未至心源已还,(已下)用于识中随众生根显现,故云识中现也。 问:若据此义,用从真起。 何故说言转识现耶! 答:转识即是梨耶中转相。 依此转相,方起现识,现诸境界。 此识即是真妄和合。 若随流生死,即妄有功能。 妄虽有功,离真不立。 若返流出缠,真有功能。 真虽有功,离妄不显。 故就缘起和合识中说其用耳。 问:若据此义,乃是众生自心之中真如之用。 云何说言佛报化耶! 答:众生真心,即诸佛体,更无差别。 故华严经云: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 应当如是观,心造诸如来。 又不增不减经云:法身即众生。 众生即法身。 法身与众生,义一名异也。 既从法身起报化用,何得不是众生真心耶! 问:义若然者,众生心佛,还自教化众生。 何故说言佛悲愿力。 答:即此真心是佛悲愿。 谓无缘大悲及自体无障碍愿等,即性起大用也。 问:众生既无始有心。 何不早起化用,令灭无明。 答:未有厌求故。 问:既元有本觉,何不早熏令起厌求。 答:无明厚薄不同,因缘互阙不等。 此如上说。 问:若真心即是佛者,何故下文云,从诸波罗蜜等因生。 答:此约本觉随缘义说。 然其始觉觉至心源,平等一际。 有何差别。 上来约终教说。 若约始教说者,即以诸佛悲智为增上缘,众生机感种子为因缘。 故托佛本质上,自心变影像。 故云在自识中现也。 余如瑜伽唯识等论说。 二者依于业识。 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 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 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 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 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 报身中有三:初约识举人。 二身有无量下,明所见报相。 三结果由因,释显报名。 前中依业识者,十解(十住)已去(以上)菩萨,能解唯识,无外诸尘。 顺业识义,以见佛身,故云报身也。 所见报相中二:先正。 后依。 正中身无分齐,故云无量色。 依身有相,相亦无边。 依相有好,好亦无尽。 然相以表德,令人敬德以念佛。 好为严身,令人爱乐欲亲近。 依报中言无量种种庄严者,能依无边故,所依土田亦复无边。 颇致柯等殊胜之宝,常放光明无碍校饰,故云种种庄严。 言随所示现乃至离分齐相者,异前化身分齐之色。 由此菩萨知分齐即无分齐故。 一一色相皆遍法界,互融无碍,自在难思故。 随其所应乃至不毁不失者,随其业行所应感者即皆常住,非三灾等之所坏也。 辨因中。 如是依正二报无障碍不思议事,皆因十度深行之熏,及本觉不思议熏,二因所成。 乐相圆备,故名报身。 故云如是功德乃至说为报身。 ○第二重分别中。 先应。 后报。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麁色。 随于六道各见不同。 种种异类,非受乐相。 故说为应身。 应中简凡异小。 如三恶道习见佛如黑象脚等三尺之身。 又如提谓等,以人天位见佛为树神及天神身等。 准此即六道众生并见佛不同也。 皆非出世相,故非乐也。 如二乘人等见佛为出世是阿罗汉等圣人身。 故云凡夫所见乃至应身。 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 唯依心现,不离真如。 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净心(地),所见微妙,其用转胜。 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 若离业识,则无见相。 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报中简比异证。 于中有二:先明地前所见。 后显地上所见。 前中言深信真如法少分见者,十解(十住)菩萨等,依比观门见真如理,是相似觉,故云少分。 异前十信,故复云深。 异后真证,故但云深信。 言知彼色相乃至离于分齐者,以见真如异于凡小,是故得知色相等事性无分别也。 言唯依心现不离真如者,释无分别所以也。 摄论中地上见报身者,彼据证之相应成就处说。 今此地前菩萨少分见者,以知色境但是现识,不离真如。 即无分齐,故得少分见也。 既非全见,故不相违。 但以异于凡小心外取境见应化故,故约唯心少分明见。 言此菩萨犹自分别等者,简异地上(菩萨所见)也。 若得净心下,显于地上所见用相过于地前,故云转胜。 渐渐微细,至金刚后,业相都尽,用即归体,故云见之究竟。 以穷其源故。 若离业识则无见相者,要依业识乃有转相及现相故也。 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者,若离业识等无明,即唯是真如,故佛无有此彼分别之见也。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 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 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 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 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 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第二除疑中二:先问。 后答。 答中亦二:先释法身能现。 后释所现之色。 前中亦二:先总。 后所谓下,别。 别中本来色心不二者,谓彼所现报化之色,不异法身真心。 如波与水本来无二。 言以色性即智等者,明色即心,显前不二(色心不二)。 以色即心故,遂令色相都尽,故就其本,但云智身。 智谓本觉心智也。 言以智性即色故,说法身遍一切处者,明心即色,显前不二(色心不二)。 如水遍在波中故也。 所现色中。 以彼真心无碍周遍,所现之色亦复圆融自在无碍。 故云所现之色乃至不相妨碍。 于中无量菩萨者,亦是报身作用,亦可即是感报身大用之机缘,皆能顿赴故也。 以一一诸根皆遍法界,然互不相妨。 此真如之用,非妄识能知。 故云非心识分别乃至用义故。 上来释生灭门中法义二章竟。 初释真如门。 次释生灭门。 总是大段第一别释二门。 显不一义竟。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 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 (境从心起,毕竟无体。 离心之外无可念相也。)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 (非直(只)心外无别色等六尘,就心内求色等形质,亦不可得也。)如人迷故,谓东为西。 方实不转。 众生亦尔。 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 (推求动念,已灭未生,中无所住。 无所住故,则无有起。 故知心性实不动也。)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是方便观也。)入真如门故(,正观也。)。 第二、二门相对会相入实,显不异义。 于中有三:先标。 次释。 后还总结。 标中言推求五阴色之与心者,色阴是色,余四(受想行识)是心。 释中先观色法。 言六尘无念者,境从心起,毕竟无体。 离心之外无可念相也。 言以心无形求不得者,非直(只)心外无别色等六尘,就心内求色等形质,亦不可得也。 前则所缘无相。 此则能缘不生也。 自下观心法。 先喻。 后合。 合中言心实不动者,推求动念,已灭未生,中无所住。 无所住故,则无有起。 故知心性实不动也。 若能已下结中,即得随顺者,是方便观也。 入真如门者,正观也。 上来显示正义竟。 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五(终)大乘起信论义记卷六唐京兆府魏国西寺沙门释法藏撰○第二对治邪执中有二:初就本总标。 二别明障治。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 若离于我,则无邪执。 ○别中有二:初对治离。 后究竟离。 前中有三:先标数。 次列名。 后辨相。 是我见有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 二者法我见。 列名中。 言人我见者,计有总相主宰。 此是佛法内初学大乘人迷教妄起,非是外道等所起也。 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即二乘所起也。 ○辨相中。 先人。 后法。 人我中亦二:总标。 别解。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 云何为五。 别解中。 此五种执何别者,初一约果。 余四通因果。 又初二于空谬执。 后三于有倒知。 前二中。 初一妄执事空以为法体。 次一妄执法体唯是空无。 执有三中,初执性德同色心。 次执法性本有染。 后执染净有始终。 问:此等既并于真如法上计。 云何说为人我执耶! 答:此有二释。 一云,此是初学凡夫有人我者作此执,故云人我执也。 二云,由如来藏中有二义:一是本觉义。 即是当人,于上妄计,故云人执。 二是理实义。 当所观之法。 今据初义,故说人执。 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 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 (以众生执佛色身之碍相,故说法身如空。)云何对治。 明虚空相是其妄法,体无不实。 以对色故有。 是可见相,令心生灭。 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 若无色者,则无虚空之相。 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 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初明此虚空是妄非真。)唯一真心无所不遍。 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 非如虚空相故。 (明彼法身是真非妄)初中执相内。 言以不知破着等者,以众生执佛色身之碍相,故说法身如空。 迷说意故,执同太虚。 治中有二:初明此虚空是妄非真。 后唯一真心下,明彼法身是真非妄。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盘真如之法亦毕竟空,从本已来自空,离一切相。 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真如涅盘之性唯是其空。 云何对治。 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第二中。 言乃至涅盘真如等毕竟空离一切相者,大品经云:乃至涅盘,如幻如梦。 若当有法胜涅盘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也。 以不知为破情计有故,即执性德唯是其无。 故云以不知为破着故,真如涅盘之性唯是其空。 对治可知。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 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云何对治。 以唯依真如义说故。 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第三中。 执性德同妄法。 对治中言依真如义说者,二之不二也。 因生灭染义示等者,不二之二也。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 一切诸法不离真如。 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云何对治。 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 (明净德妙有)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明妄染理无)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 (先夺破,明妄不入真)。 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故。 (此明纵破)第四中以不解随缘之义,则谓自性有染。 治中。 先夺破。 后纵破。 以如来藏等者,明净德妙有。 以过恒沙等烦恼等者,明妄染理无。 从无始已下,明妄不入真。 若如来藏体有妄法等者,此明纵破。 (文显)可知。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 依如来藏故得涅盘。 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 (便谓真先妄后,故起有始见也。)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盘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既众生有始而后依真故证得涅盘者,还作众生以成有始之义也。)云何对治。 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 (先明法体离始,则显生死无初。)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 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盘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后明法体离终,则显涅盘无尽。)第五内教中说二法。 执中亦执二。 治中亦治二。 谓生死涅盘也。 执中闻依真有妄,便谓真先妄后,故起有始见也。 如外道立从冥初生觉等。 既众生有始而后依真故证得涅盘者,还作众生以成有始之义也。 如外道立众生终尽,还归于冥,名为涅盘。 从冥起觉,更作众生。 此亦如是。 对治中二。 先明法体离始,则显生死无初。 梁摄论云:生死无初也。 后明法体离终,则显涅盘无尽。 前中言外道经说者,如仁王经云:我说三界外别有一众生界藏者,是外道大有经中说。 非七佛说也。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 以说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盘。 云何对治。 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盘故。 法我见中亦三:初起执之由。 二以说不究竟下,次显其执相。 三云何下,显其对治。 文相可见。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 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 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 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第二究竟离中有二:初约法明治。 二会释伏疑。 前中言染净相待无自相者,中论云: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等。 准释可知。 释疑中。 疑云,圣者了知诸法离性不可说相,云何乃有种种言辞。 释云,假言巧引,旨不在言。 (皆为离念归于真如。 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第三发趣道相中有二:初总标大意以显其名。 二别开分别。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前中言一切诸佛等者,举所趣之觉道。 一切菩萨下,显能趣之因行。 欲明菩萨发心趣向佛所证道种类不同,故云分别发趣道相也。 ○别释中三:初标数。 二列名。 三辨相。 略说发心有三种。 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 二者解行发心。 三者证发心。 列名中。 信成就发心者,位在十住,兼取十信。 十信位中修习信心成就,发决定心,即入十住。 十住初心,名发心住。 即十信行满,名信成就。 进入十住之初,故云发心。 解行发心者,位在十回向。 兼取十行。 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顺行十度。 行成纯熟,发回向心,入十向位,故云解行发心也。 证发心者,位在初地已上乃至十地。 前二(初欢喜地、二离垢地)是相似发心。 后一(法云地)是真实发心○广辨中。 辨上三名,即(分)为三段。 初中亦三;一明信心成就之行。 二显发心之相。 三显发心利益。 初中二:先问。 后答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 问中三问。 一问能修行人。 二问所修之行。 三得信成就者,问行成已,堪能发心。 ○答中有二:初正答前问。 次举劣显胜。 谓前信满故进。 后信未成故退也。 所谓依不定聚众生,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 得值诸佛,亲承供养。 修行信心,经一万劫。 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 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 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能自发心。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 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正答中二:先答三问。 后结成位。 依不定聚众生者,答初问也。 分别三聚(正定聚,邪正聚,不定聚),乃有多门。 今此文中,直明菩萨十住已上,决定不退,名正定聚。 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 此二中间,十信位人,欲求大果,而心未决,或进或退。 故本业经中十信菩萨如空中毛,名不定聚。 今依此人明其修行也。 有熏习下,答第二问。 于中先辨行因。 谓有闻熏及本觉内熏之力,并依前世修善根力故,能信业果,故舍恶从善修福德分也。 言厌生死苦求菩提者,成菩提分及解脱分善也。 得值诸佛修信心者,明修行缘。 谓约此缘修十种信心行也。 经一万劫下,答第三问。 于中二。 先明时满行成。 后约胜缘诸佛菩萨教令发心。 前中言一万劫者,谓十千劫修信心成就也。 佛菩萨教令发心等者,谓发十住初心也。 如璎珞本业经云:是信想菩萨,于十千劫行十戒法,当入十信心,入初住位。 释云,此中言入初住位者,谓十住初发心住位也。 以至此位,方得不退信心。 如是信心下,结位。 言入正定聚不退者,显于下无失也。 谓入十住初发心住位,不堕凡小之地也。 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者,明于上有得也。 谓住习种性位,行顺内熏之因,故云正因。 又此位已去,定当得果。 故云正因。 以不更退失故。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 久远已来烦恼深厚。 (初一惑重。)虽值于佛亦得供养。 然起人天种子,(倒求人天。)或起二乘种子。 (异求小果。)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 (犹豫大乘。)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 (先明行时未满。)于中遇缘亦有发心。 (后遇缘不胜。)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 (一观佛色)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 (二供大众。)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 (三劣友劝。)或学他发心。 (四学他教。)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 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言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下,第二明举劣显胜。 胜者如前(所说)进。 劣者如此(所说)退。 摄论云:诸菩萨在十信位中,修大乘未坚固。 多厌怖生死。 慈悲众生心犹劣薄。 憙欲舍大乘本愿,修小乘道。 故言欲修行别大乘意也。 于中有二。 初明劣相。 后如是等下,结成退失。 前中亦二。 初内因力微。 后或有供养下,明外缘力劣。 前中四句。 初一惑重。 后三德薄。 薄中,一倒求人天。 二异求小果。 三犹豫大乘。 外缘中二。 先明行时未满。 后遇缘不胜。 此中有四句:一观佛色。 二供大众。 三劣友劝。 四学他教。 此等并非菩萨悲智之心。 故退失也。 结文可知。 (堕二乘地)○下明发心相中有二:初正明三心。 后问答除疑。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 云何为三:一者直心。 正念真如法故。 二者深心。 乐集一切诸善行故。 三者大悲心。 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前中二。 先问。 后答。 答中标数及别释。 释中言直心者,谓向理之心。 无别岐径,故云正念真如,即二行(自他二利之行)之本也。 言深心者,备具万德,归向心源。 故云乐集等也。 上来二种(一直心,二深心),自利行本也。 言大悲心者,广拔物(机)苦,令得菩提,故云欲拔一切众生苦也。 即利他行本。 妙行虽广,三行统收,故上云略说三也。 以此即是三聚戒故。 (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三德三身皆由此故。 亦即是彼三回向故。 谓初回向实际。 次回向菩提。 后回向众生。 ○释疑中有二:先问。 后答。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 何故不唯念真如。 复假(借助)求学诸善之行。 ○答中亦二:初正答前问。 二重显方便。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 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 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以垢无量无边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前中亦二。 先喻。 后合。 合中有三:初正合前文,二以垢无量下,释修众行所以。 三若人修行下,明善行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 ○第二重显中有二:初标数。 次别释。 略说方便有四种。 云何为四。 释中四门。 初一不住道。 次二自利行。 后一利他行。 一者行根本方便。 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 (先智)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后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盘。 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无住行)初门释相中有二。 先智后悲。 无住行也二者能止方便。 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 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第二门者,则是勤断二恶。 止持门也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 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 (初约缘修行。)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 (辨修行成益)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 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明灭障益。)第三勤修二善。 即作持门也。 此释相中有二。 初约缘修行。 二以爱敬三宝下,辨修行成益。 益中亦二。 初生智益。 次又因佛法僧力下,明灭障益。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 所谓发愿尽于未来,(长时心也)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广大心也)皆令究竟无余涅盘。 (第一心也)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 (初显顺性)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明起大愿意,亦即常心也)第四门中释相内,尽未来等者,长时心也。 度一切众生使无余者,广大心也。 令得无余涅盘者,第一心也。 修意中二:初显顺性。 二法性广大下,明起大愿意。 亦即常心也。 ○第三明发心利益中有四:初显胜德。 次明微过。 三通权教。 四叹实行。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 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 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盘。 初中有二:初自利功德。 谓十解(十回向)菩萨依比观门见于法界,故云少分见也。 二以见法身下,明八相益生。 即利他功德。 十解初发心住中能作此事。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 (以未证真,)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 (往业未亡)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 (微苦犹续)亦非业系,(显异凡夫,菩萨于报修短而得自在,不由惑业,)以有(以留惑益生)大愿自在力故。 然是菩萨次明其微过。 于中二:先异地上。 后异凡愚。 前中言未名法身者, 以未证真,但依信力见于少分,故异于地上也。 以其过去下,释异地上所由。 于中初往业未亡,次微苦犹续。 下显异凡。 既闻业苦未亡,则谓与凡夫无异。 今明菩萨于报修短而得自在,不由惑业,故云非业系。 以留惑益生悲愿之力,故云以大愿等力也。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 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第三通权教者,于中二:先举教。 后释通。 如缨络本业经中言:七住已前,名为退分。 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 如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 乃至广说。 今释此经意,是权语(方便说),非实退。 但恐(怖)彼初人,令不慢怠故也。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 (于下不恋。)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盘,亦不怯弱。 (于上不怯。)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盘故(释不怯所以)。 第四叹实行中有二:初于下不恋。 二若闻下,于上不怯。 以信知下,释不怯所以也。 以此即显彼经文是权非实故也。 ○第二解行发心中有二。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初总标叹胜,谓前位信满入解。 今此行满入(回)向。 更深发心。 故知转胜。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望于初地,邻而且近,故云将欲满也。)二显其胜相。 于中亦二。 初举时显胜,谓在十向位中,望于初地,邻而且近,故云将欲满也。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深解也。)随顺修行檀波罗蜜。 (所修离相也)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深解也。)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 (所修离相也)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深解也)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 (所修离相也)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深解也。)随顺修行毘梨耶波罗蜜。 (所修离相也)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深解也。)随顺修行禅波罗蜜。 (所修离相也)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深解也。)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所修离相也)二明其行胜。 于中二:先总。 后别。 总中言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者,明解胜。 异前位,故云深也。 异后位,故但云解。 所修离相者,明行胜。 别中广约六度明此二也。 (谓深与解也)谓知法性无悭者,显上深解也。 随顺修行等者,显上所修离相也。 谓离三轮等相,以十行已去菩萨得法空故。 能顺法界修六度等行,即发心所依之解行也。 以垢障乖真(如),故修离障之行以顺(真)如也。 ○第三证发心中有三:初通明发心体。 次明发心相。 三明成满德。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 所谓真如。 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 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 (初正明请法。)唯为开导利益众生,(显其请意。)不依文字。 (明随根延促德)或示超地速成正觉,(示促)以为怯弱众生故。 (明意)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示延)以为懈慢众生故。 (明意)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总结)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即因等)发心则等,(即行等)所证亦等,(即证真等)无有超过之法。 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 (明时等)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明应机殊用德)初中亦三:先标地位。 二明辨行体,即根本智。 三明胜用,即后得智。 行体中。 以依转识等者,境界即是现识,必依转相起故也。 然本智正证之时,实无能所,岂可得说以为境界。 今但约后得智中业识未尽,故转、现犹存,假就此识说正证中定有真如为所证境也。 以后得智反缘正证,亦有现似境,故说转识现也。 而实真证能所平等,故云唯真如智名法身也。 后得智胜用中有四:初请法上首德。 有二句。 初正明请法。 后唯为下,显其请意。 二或示下,明随根延促德。 有三:先促。 次延。 各有二。 先举用,后明意。 (谓或为怯弱众生故,或为懈慢众生故,)后能示如是下,总结三而实下,明实行不殊德。 于中种性等,即因等也。 发心等,即行等也。 所证等,即证真等也。 无有下,明时等也。 四但随下,明应机殊用德。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 云何为三:一者真心。 无分别故。 (谓根本无分别智也)二者方便心。 (谓后得智也。)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 三者业识心。 (二智所依阿梨耶识。)微细起灭故。 第二发心相中二:先叹细标数。 后列名释相。 释相中。 真心者,谓根本无分别智也。 方便心者,谓后得智也。 业识者,二智所依阿梨耶识。 理实亦有转现,但今略举根本细相。 此非发心之德,但显此菩萨二智起时,有微细生灭之累。 不同佛地纯净之德。 是故合为发心相。 ○第三德成满中有二:初正显胜德。 次问答除疑。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因位穷也)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 (果位彰也)谓以一念相应慧,(谓一念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 (以无明尽故,显照诸法,名一切种智也)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解利他德。 显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前中初总辨德满位显。 二谓以一念下,别明德满。 前中言又是菩萨功德成满者,因位穷也。 故地论云:一者现报利益,受佛位故。 言于色究竟处示等者,果位彰也。 故地论云:二者后报利益。 摩酰首罗智处生故。 何故他受用报身在此天者,一义云,以寄十王显别十地。 然第十地菩萨寄当此天王。 即于彼身示成菩提。 故在彼天也。 次别显中。 言一念等者,明自利行满。 即显上真心于此成也。 谓一念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故云相应。 以无明尽故,显照诸法,名一切种智也。 亦可前一念相应慧等者,是无间道也。 名一切种智者,是解脱道也。 自然下,解利他德。 显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 ○释疑中有二问答。 初问上种智。 后问上自然业用。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 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 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 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 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 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 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无所不遍。 (明无妄见故。 无所不见也。)心真实故,(佛心离妄,体一心源,无始觉之异,故名真实。)即是诸法之性。 (此本觉在生灭门中为妄法之体,故云诸法性也。)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 (一切妄法,并是本觉佛心之相。 相既现于自体之上,以体照其相,有何难了而不了知也)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 (以同体智力,起胜方便,摄化有情,故云有大智用)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初中先问后答。 问中二。 初陈疑。 谓有虚空处皆有世界。 有世界处皆有众生。 有众生处皆有心行。 如是境界分齐难知也。 若无明下,正设难。 难云,非直(只)外境无边,分齐(界限)难知。 亦复内尽心想,(谓已证离念)云何得了也。 (谓云何能知)答意云:只由内尽妄想心故,能外广知也。 于中有三:初立正理。 次举非显失。 后举是彰得。 前中境虽无边,不出一心。 既证心源,何不能了。 即心之境离于妄念,故尽想念方始能知。 故云一切境界等也。 显是中。 言离于见相无所不遍者,明无妄见故。 无所不见也。 言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者,佛心离妄,体一心源,无始觉之异,故名真实。 然此本觉在生灭门中为妄法之体,故云诸法性也。 一切妄法,并是本觉佛心之相。 相既现于自体之上,以体照其相,有何难了而不了知也。 故云自体显照等也。 故上文中辨佛报化之用,则在于众生心中。 今辨众生妄法,则在于佛心之上。 良以心源无二,故得然也。 华严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 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 此之谓也。 以同体智力,起胜方便,摄化有情,故云有大智用乃至名一切种智也。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覩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 但依众生心现。 众生心者,犹如于镜。 镜若有垢,色像不现。 (明无感佛之机。 非谓烦恼现行。)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第二问答中。 先问,后答。 问中。 先陈疑。 后云何下,设难。 答中有法喻合。 以法身普遍众生心中,但有厌求机感,即显麁细之用,非由功用也。 上文中已显此义也。 镜有垢者,明无感佛之机。 非谓烦恼现行。 以善星等烦恼心中得见佛故。 言法身不现者,法身能现报化之用。 今据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现。 如摄论中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显现甚深。 彼中言,由失尊不现,如月于破器。 释曰:诸佛于世间不显现。 而世间诸佛身常住。 云何不显现? 譬于破器中水不得住。 水不住故,于破器实有月不得显现。 如是诸众生,无奢摩他软滑相续。 但有过失相续。 于彼实有诸佛,亦不显现。 水譬奢摩他软滑性故。 此中依定得见佛。 见佛者,是过去修习念佛三昧,乃于此世得见佛身。 非谓今世要依定心方能见佛。 以散心中亦见佛故。 彼摄论中约过去定习为因,非约现世。 此论中约根熟为因,非约无惑。 有此左右也(谓或见或不见佛也)。 解释分竟。 大乘起信论义记卷六(终)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七唐京兆府魏国西寺沙门释法藏撰○第四修行信心分何故来。 以上来明其大乘。 今为正明起信故来也。 于中有三:初就人标意。 二约法广辨。 三显防退方便。 已说解释分。 次说修行信心分。 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初中言依未入正定聚人修行信心者,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满足,为说发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胜人也。 二者修信未满,是前劣人。 即是此文所为(之机)。 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满。 信成满已,还依发趣入正定也。 ○第二广辨中有二:先兴二问。 后还两答。 何等信心。 云何修行。 答中先明信心。 谓标数,列释。 略说信心有四种。 云何为四:一者信根本。 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 (所信之胜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 (起胜因以愿求。)三者信法有大利益。 (所信之胜德。)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 (起胜因以愿求)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 (所信之胜德)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起胜因以愿求)释中四不坏信。 初言信根本者,真如之法,诸佛所师。 众行之源,故云根本。 非直(只)悬起信心,亦乃乐念观察。 故云乐念等也。 次约三宝胜境以起信心。 三宝中各有二。 初标所信之胜德。 次即起胜因以愿求。 ○答修行中有三:初举数标意。 次问数列名。 三依问别解。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初中言能成此信者,有信无行,则信不坚。 不坚之信,遇缘便退。 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云何为五:一者施门。 二者戒门。 三者忍门。 四者进门。 五者止观门。 第二列名中。 以止观合修,双运不二。 故唯有五也。 ○第三别解中二:初四行略明。 后一行广说。 四中二:初显四行相。 后别就进门明除障方便。 初中四门,即四分。 云何修行施门。 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 (初财施。)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 (次无畏施。)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后法施)。 不应贪求名利恭敬。 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施内有三施。 谓初财。 次无畏。 后法。 文处可见。 云何修行戒门。 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谄曲、瞋恚、邪见。 (初摄律仪戒。)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 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 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 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戒门中亦三:初摄律仪戒。 次若出家者下,摄善法戒。 于中乃至小罪下,明护戒心。 三当护讥嫌下,明摄众生戒。 云何修行忍门。 所谓应忍他人之恼。 心不怀报。 (初他不饶益忍。)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安受忍也。)忍中二:初他不饶益忍。 二亦当忍于下,明于违顺境喜怒不动其心,安受忍也。 利谓财荣润己。 衰谓损耗侵陵。 毁谓越过以毁。 誉谓越德而叹。 称谓依实德赞。 讥谓依实过论。 苦谓逼迫侵形。 乐谓心神适悦。 云何修行进门。 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 (勤勇精进)立志坚强,远离怯弱。 (难坏精进)当念过去久远已来,。 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 (无足精进)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总结劝修。)进中亦三:初勤勇精进。 二立志下,明难坏精进。 三当念下,明无足精进。 以念己长沦虚受大苦,以自勤励修善无厌。 是故下,总结劝修。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 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 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 或为病苦所恼。 有如是等众多障碍。 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诸恶业障,忏悔除灭。),劝请(谤正法障,劝请除灭)随喜(嫉妬他胜障,随喜对治),回向菩提,(乐三有障,回向对治。)常不休癈。 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第二除障方便中有二:先障。 后治。 障中二。 先明内有业障为因。 后明外感魔邪恼等,是报障也。 治中六时礼拜等,总明除障方便。 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于债主无如之何。 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 忏悔下,别除四障。 一诸恶业障,忏悔除灭。 二谤正法障,劝请除灭。 三嫉妬他胜障,随喜对治。 四乐三有障,回向对治。 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发诸行,不趣菩提。 故修是四行以对治之。 又初一治业障,以止持故。 后三长善根,以作持故○止观中有二:先寄问。 次释相。 释相中亦二:初略明。 后广说。 略中三:先止。 次观。 后双顺。 云何修行止观门。 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言止一切境界相者,先由分别作诸外尘。 今以觉慧唯识道理破外尘相。 尘相既止,无所分别,故云止。 此是方便也。 顺奢摩他等者,正显止也。 奢摩他,此翻云止。 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语。 约正止,存梵言故也。 毘婆舍那亦如是也。 以双现前时,方正名止观。 故今但言随顺耳。 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毘钵舍那观义故。 言分别生灭相者,依生灭门观察法相,故言分别。 如瑜伽论菩萨地云,此中菩萨,即于诸法无所分别,当知名止。 若于诸法胜义理趣,及诸无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当知名观。 是知依真如门,止诸境相无所分别,即成根本无分别智。 依生灭门,分别诸相,观诸理趣,即成后得智。 然此二门唯一心故。 是故双运方得名为正止观也。 云何随顺。 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双现前故。 此释双顺义。 渐渐修习等,显能随之方便。 双现前者,明所随之止观。 随相而论,止名定,观名慧。 就实而言,定通止观,慧亦如是。 如梁摄论云:十波罗蜜通有二体。 一不散乱为体,谓止定。 二不颠倒为体,谓观慧也。 ○第二广说中有三:先止。 次观。 后还双运。 止中有五:一修止方法。 二显止胜能。 三辨其魔事。 四简伪异真。 五示益劝修。 前中有二:初明胜人能入。 后显障者不能。 前中亦二。 初托静息心,修止方便。 二久习淳熟下,明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前中二:初约外缘。 后内安心。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调其身)正意(调其心)。 前中言住静处者,是修止缘等也。 具言之有五缘。 一者闲居静处。 谓住山林及诸闲静等处。 若住聚落,必有諠动也。 二者持戒清净。 谓离业障。 若不净者,必须忏悔。 三者衣食具足。 四者得善知识。 五者息诸缘务。 今略举初,故云静处。 言端坐者,调其身。 正意者,调其心。 调身者,先安坐静处,每令安稳,久久无妨。 次当正脚,或全跏,或半跏。 若全跏者,先以左脚置右髀上,牵来近身,令脚指与髀齐。 次以右脚置左髀上。 次解缓衣带,使周正,不令坐时脱落。 次以左手置右掌上。 累手相对,顿置脚上,牵来近身,当心而安。 次当正身,先挺动其身,开诸支节,作七八反(次),如自按摩法。 亦勿令手足差异。 正身端直,令脊骨相对,勿曲勿耸。 次正头颈,令鼻与脐相对,不偏不斜,不低不昂,平面正住。 次以舌约上腭。 次闭眼不令全合。 广如天台(智)顗禅师二卷止观中说也。 今略总说,故言端坐也。 调心者,末世行人。 正愿者少,邪求者多。 诈现寂静威仪,苟求名利。 心既不正,得定无由。 离此邪求,故云正意。 意欲令其观心与理相应,自度度他,至无上道,名正意也。 上来总显修止之仪。 ○自下内自安心,明修止次第。 于中有二:初约坐修止。 后约余威仪修止。 不依气息。 不依形色。 不依于空。 不依地水火风。 乃至不依见闻觉知。 一切诸想,随念皆除。 亦遣除想。 以一切法本来无相,念念不生,念念不灭。 前中二。 先离倒境。 言不依气息者,数息观境。 言形色者,骨琐等青黄赤白四相也。 空地水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缘境界。 见闻觉知,是识一切处。 通前为十一切处。 亦可见闻等,是举散心时所取六尘。 于此等诸尘,推求了达,知唯自心,不复缘托,故言不依。 次除依前倒境所生妄想之心亦遣也。 故云一切诸想随念皆除。 所遣既无,能遣不立,泯然寂静,方名止也。 故云亦遣除想。 何故乃令能除所除一切心想并不存者,释云,以一切法本来无想。 今欲顺于法性,故须尔也。 念念不生灭等者,转释成法性无相所以也。 良以想无自性,穷之即空,故无生灭自体可得。 此乃即生无生,即灭无灭故也。 如阳焰水,本自干耳。 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 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 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 即复此心亦无自相。 念念不可得。 言亦不得随心,乃至以心除心者,若心外有实境,心缘此境时,抑令不缘不可得故。 后以心除心者,今既心外无尘,即所取无相。 所取无相,故能取自然不得生,何劳后心方便除也。 心若驰散摄住正念者,初习多驰,故摄令住正。 何者正念而言令住, 所谓唯心无外境也。 妄境既无,唯心亦寂,故云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也。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 于一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若从坐起乃至随顺观察者,非直(只)坐时常修此止。 余威仪中一切时处,常思方便,顺于法性不动道理。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初止成)。 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 (明止力附心,猛利得定)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明伏惑入位,即信满入住。)。 第二止成得定相中三句。 初止成。 二以心住下,明止力附心,猛利得定。 三深伏烦恼下,明伏惑入位。 即信满入住。 略辨定益也。 上来明能入。 下显不能。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不能中,六种障故不能也。 一疑惑者,于理犹豫故。 二不信者,是阐提故。 三诽谤者,是外道故。 四重罪业障者,谓五逆四重人故。 (五逆,谓弒父、弒母、弒阿罗汉、出佛身血、破羯磨转法轮僧。)五我慢者,是恃我自高故。 六懈怠者,是放逸不勤故。 是六种人,随有一种,即不能入也。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 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 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第二明止胜能中有二:初能生一行三昧。 二当知下,能生无量三昧。 前中三:初立。 (法界一相)次谓一切下,释显其相。 后即名下,显其名也。 一行三昧者,如文殊般若经云:何名一行三昧。 佛言:法界一相,系缘法界,是名一行三昧。 入一行三昧者,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相。 乃至广说。 以此真如三昧,能生此等无量三昧,故名三昧根本也。 ○第三魔事中二:先略。 后广。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若于坐中现形恐怖。 (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或现端正男女(现可爱之形,惑之以生染)等相。 (言等相者,包括现非违非顺平等五尘,动乱人心也。)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 (是故观察唯心,魔境随灭,不能娆乱。)略中亦二:先障。 后治。 障中魔者,天魔。 此云障碍也。 鬼者,堆惕鬼也。 神者,精媚神也。 如是鬼神,娆乱佛法,令入邪道,故名外道。 如是三种,能变作三种五尘,坏人善心。 言坐中现形恐怖者,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 或端正男女者,现可爱之形,惑之以生染。 言等相者,现非违非顺平等五尘,动乱人心也。 当念已下,次明对治。 一切诸境尚唯自心。 何况坐中此等诸境。 是故观察唯心,魔境随灭,不能娆乱。 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 此是通遣之法。 别门遣者,治诸魔者,当诵大乘般若及治魔呪,默念诵之。 替堆惕鬼者,或如虫蝎,缘人头面钻刺? ?。 或复击攊人两腋下,乍抱持于人。 或言说音声諠闹。 及作诸兽之形。 异相非一。 来恼行者,则应闭目一心阴而骂之。 作如是言:我今识汝。 汝是此阎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腊吉支,邪见憙破戒种。 我今持戒,终不畏汝。 若出家人,应诵戒律。 若在家者,应诵菩萨戒本。 若诵三归五戒等。 鬼便却(倒退)行匍匐而出也。 精媚神者,谓十二时狩(猎)。 能变作种种形色。 或作少男女相。 或作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 非一众多,恼乱行者。 其欲恼人,各当本时来。 若其多于寅时来者,必是虎兕等。 若多于卯时来者,必是兔鹿等。 乃至多于丑时来者,必是牛类等。 行者恒用此时,则知其狩精媚。 说其名字诃责(之),即当除灭。 此等皆如禅经中及顗禅师(摩诃)止观中广说。 上来略明竟。 或现天像,菩萨像。 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 (现形)或说陀罗尼。 或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 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 无怨无亲。 无因无果毕竟空寂。 是真涅盘。 (说法。)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 得他心智,(得通)辩才无碍。 (起辨)能令众生贪着世间名利之事。 (起惑)又令使人数瞋数喜,性无常准。 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 或卒起精进,后便休废。 生于不信,多疑多虑。 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 若着世事种种牵缠。 (造业)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 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 (授定)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着。 (得禅)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 (食差颜变)以是义故,(明其对治)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 当勤正念,不取不着,则能远离是诸业障。 ○广辨魔事中亦二:先显魔事。 后以是义故下,明其对治。 前中有十事五对:一现形说法。 二或令人下,得通起辨。 三又令使人下,起惑造业。 四亦能使人下授定得禅。 五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下,食差颜变。 如文可见。 问:如现佛菩萨像说甚深法。 或是宿世善根所发。 云何拣别,定其邪正? 答:此事实难。 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谓是善相而心取着,则堕邪网。 若实是善根所发之境,谓为魔事,心疑舍离,则退失善根,终无进趣。 是故邪正,实难取别。 今且依古德相传,略以三法验之:一以定研磨。 二依本修治。 三智慧观察。 如经言:欲知真金,三法试之,谓烧,打,磨。 行人亦尔。 难可别识。 若欲别之,亦须三验。 一则当与共事。 共事不知,当与久处。 久处不知,智慧观察。 今则借此意以验邪正。 谓如定中境相发时,邪正难知者,当深入定心,于彼境中不取不舍,但平等定住。 若是善根之所发者,定力逾深,善根弥发。 若是魔所为,不久自坏。 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净观禅。 今则依本修不净观。 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则非伪也。 若以本修治,渐渐坏灭者,当知是邪也。 第三智慧观察者,观所发相,推验根源。 不见生处,深知空寂,心不住着,邪当自灭,正当自现。 如烧真金,益其光色。 若是伪金,即当焦坏。 此中真伪当知亦尔。 定譬于磨。 本治犹打。 智慧观察,类之以烧。 以此三验,邪正可得知也。 第二对治中,言智慧观察者,依自随分所有觉慧,观诸魔事察而治之。 若不观察,则堕邪道。 故云勿令堕于邪网。 此是三种验中,第三智慧观察也。 言当勤正念不取不著者,总显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门,唯修理定,更无别趣。 故初定研,并依本修,更无别法。 所以合说,但依本止门。 不取不著者,邪不干正,自然退散。 若取著者,则背正入邪。 若不取着,则因邪显正。 是故邪正之分,要在着与不着。 不著者,无障不离。 故云远离是诸业障。 如智度论云:除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 偈云:若分别忆想,即是魔罗网。 不动不分别,是即为法印。 此之谓也。 ○第四简伪异真中有二:初举外内二定以别邪正。 二若诸凡夫下,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着世间名利恭敬故。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 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前中先明邪定。 谓我见、我爱、我慢之使常相应也。 言贪着等者,内着邪定,外贪名利。 又但一切禅定不能减损烦恼者,皆不可据也。 次明正定。 谓在定时,而不味着。 (不着禅定法爱)以亡心故不住见。 以亡境故不住得。 出定亦无恃定之(懈)慢。 贪瞋痴渐薄,即是正定之相。 故云真如乃至渐薄也。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约位在十住已去,不退位中辨也。)无有是处。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着,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 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第二理事中,先明理定。 谓修大乘菩萨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种性不退位中。 除此更无能入之路。 故云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乃至无有是处也。 此中种性者,约位在十住已去,不退位中辨也。 次以修世间下,明事定。 谓四禅四空等世间诸定,及不净安般等,(谓不净观及数息观)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间定也。 以味着定境故,不离于我,故云与外道共。 共者同得此事定故。 以其共故。 若得善友护助之力,或可得入佛法。 若离善友,则入邪道也。 ○第五示利益者,后世利益无量无边。 现世利益略陈十种。 于中二:先总标。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 云何为十。 后别解。 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别解中。 初一,善友摄护益。 以修此真如三昧故,诸佛菩萨法应护念,令得勇猛胜进不退也。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 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次四离障益。 于中初二,离外恶缘障。 谓初离天魔现形。 后离外道邪惑。 次二,离内惑业障。 谓先离恶业。 后灭惑障。 业中离诽谤等,不起新业也。 重罪渐薄者,重业轻也。 六者于诸如来境界信得增长。 (一于理信增)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 (二处染不怯)八者其心柔和,舍于憍慢,不为他人所恼。 (三不为缘坏)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 (四无世滋味)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五得深禅定。)次五,行成坚固益。 一于理信增。 二处染不怯。 三不为缘坏。 四无世滋味。 五得深禅定。 别修止门竟。 ○第二修观中有三:初明修观意。 次辨观相。 后唯除下,结观分齐。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 或起懈怠,不乐众善,(失自利也)远离大悲。 (失利他也)是故修观。 前中言不乐众善,失自利也。 远离大悲,失利他也。 ○第二辨观相中有四:初法相观。 即治前失自利过。 二如是当念下,明大悲观。 即治前失利他过。 三作是思惟下,明大愿观。 即成前大悲行。 四以起如是下,明精进观。 即成前自利行。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 (初无常观)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明苦观)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 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 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忽尔而起。 (明无我观)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明不净观)就初中明四非常观。 初无常观。 二一切心行下,明苦观。 三应观下,明无我观。 于中过去无体难追,现在剎那不住,当来本无积聚。 但缘集忽有,不从十方来故也。 四应观世间下,明不净观。 此四除于常等四颠就初中明四非常观。 初无常观。 二一切心行下,明苦观。 三应观下,明无我观。 于中过去无体难追,现在剎那不住,当来本无积聚。 但缘集忽有,不从十方来故也。 四应观世间下,明不净观。 此四除于常等四倒。 配释可知。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 现在即有无量逼迫。 未来所苦亦无分齐。 (先观众生三世重苦。)难舍难离,而不觉知。 (无心厌背故,使苦无限也。)众生如是,甚为可愍。 (深发悲心也)大悲观中。 先观众生三世重苦。 次难舍下,无心厌背故,使苦无限也。 后众生如是下,深发悲心也。 作此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 愿令我心离分别故,(初即愿体)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 尽其未来,(明长时心)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明广大心)令得涅盘第一义乐(明第一心)。 大愿观中,因悲立愿。 初即愿体。 二遍于下,明长时心。 三以无量下,明广大心。 四令得下,明第一心也。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已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 精进可见。 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 上结中。 顺理应作,违理不应作故也。 上来别修止观竟○自下第三明双运者,上来始习未淳,故动静别修。 今定慧修成,故能双运。 于中有三:初总标。 次别辨。 后总结。 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 ○别中有二:初约法明俱。 后对障明俱。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 (即止之观)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即观之止)前中二。 初即止之观。 后即观之止。 前中言自性无生者,约非有义以明止也。 业果不失者,约非无义以明观也。 此二不二,故云即也。 此顺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 良以非有即是非无,(非有即止,非无即观)故能不舍止而修观。 次言虽念因缘即性不可得者,明即观之止。 此顺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 以非无即是非有,(非无即观,非有即止)故能不舍观而修止。 此说时有前后,然在行心镕融不二。 (止观)不二之性,即是实性。 理味在此,宜可思之。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 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 远离凡夫不修善根。 第二对障中。 初修止者,治于二过。 谓正治凡夫人法二执贪乐世间。 兼治二乘执五阴法见苦生怖。 以止门无生,除此等执也。 次修观者,亦治二过。 谓正治二乘狭劣之心,令普观众生起于大悲。 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观无常,策修善行。 以是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 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第三结中,言助成等者,如凡夫人,非不乐世间,无以勤修善行。 约二乘人。 非不怖生死,无以起于大悲。 是故二行不相离也。 言若止观不具不能入菩提道者,止观相须。 如鸟两翼,车之二轮。 二轮不具,则无运载之功。 一翼若阙,则无凌虚(飞升)之势。 故云不具则不能入。 ○自下第三明防退方法。 于中有二:先明可退之人。 后当知如来下,明防退之法。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 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 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 前中二:初标行劣。 二以住于此下,举处释成。 以其内心既劣,外阙胜缘。 信行难成,故将退也。 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 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 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 常见佛故,终无有退。 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 住正定故。 防退法中有二。 初通举圣意。 后别引经证。 前中二:初标圣善巧。 二谓以专意下,释显巧相。 引经证中二:先引经。 后常见佛下,释经文。 言若观法身得毕竟往生等者,但往生之人约有三位。 一如莲华未开时,信行未满。 未名不退。 但以处无退缘,(无三恶道故)故称不退。 二信位满足已去,华开见佛,入十住位。 得少分见法身,住正定位也。 三者三贤位满,入初地已去,证遍满法身,生无边佛土。 如佛记龙树菩萨等,住初地生净土等也。 此中毕竟等,是后二位也。 ○第五劝修利益中有三:初总结前说。 二若有众生下,举信谤损益。 三当知过去下,结劝修学。 已说修行信心分。 次说劝修利益分。 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就信谤中二:初信受福胜。 后其有众生下,明谤毁罪重。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 当持此论,思量修习。 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前中先约三慧,总举其益。 后若人闻下。 别显三慧益相。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 当知此人定绍佛种。 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初闻时益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 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 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次明思时益。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 (时少德多。)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 (校量多相。)何以故? (释多所以。)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后明修行时益。 于中三句。 一时少德多。 二假令下,校量多相。 三何以故下,释多所以。 ○第二谤毁罪重中四句。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 一谤成罪重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毁谤。 二诫劝止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 断绝一切三宝之种。 三释罪重意。 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盘故。 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四转释断三宝之义。 此中二句。 初约果人依之得涅盘。 后约因人依之得菩提。 菩提涅盘,即是法宝。 佛僧可知。 由毁谤乖此,故断三宝也。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 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 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 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结劝中。 三世菩萨同行此法,更无异路。 故应勤修学也。 正宗竟。 诸佛甚深广大义。 我今随顺总持说。 回此功德如法性。 普利一切众生界。 偈颂流通中,初二句,结上所说。 于中上句结义,下句结文。 后二句回向利益。 上句明德广,下辨遐沾(普益未来)也。 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七(终) 发布时间:2025-12-07 14:23:59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33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