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册 卷三 二十二、趣生体证有阿赖耶识 内容: 【论文】三.三四六又契经说:有情流转五趣四生,若无此识,彼趣生体不应有故。 谓要实有、恒、遍、无杂,彼法可立正实趣生。 【疏翼】第二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三趣生体证。 于中分三︰一、引经并陈具义多少,二、遮余非,三、归本识。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二】自下第三、说趣生体。 以经为证。 通破一切有经部等诸部,皆说得也。 下文有三︰一、具义多少,二、遮余非,三、归本识。 此即初也。 四义具故,方名趣生︰一、要实有:谓要有体,假法非趣生,趣生,实有故,即业所感是实有故。 二、要相续:谓无间断法,方趣生体。 生此趣、此生中,一期时须恒故,若有间断,便非趣生故。 三、要周遍:谓通三界、九地。 不可此趣生,唯在一处、界,不在余处、界,以趣生通三界诸地故。 若是有漏有情,皆趣生摄,若不遍者,即非趣生故。 四、要无杂:谓生此趣生,方起此法,名此趣生。 若生此趣生,可起余趣生法,则非趣生,应成多趣多生故。 具此四义是「正」,是「实」趣生之体。 此言「正实」,简能趣法及中有等,皆名趣生。 诸经论中言烦恼等,是趣生者,是假趣生,相似趣生,非是正实趣生之体。 今言「正实」,意在于此[1]。 【论文】三? 三四七非异熟法趣生杂乱,住此起余趣生法故。 【疏翼】第三趣生体证中,第二遮余非。 于中分四︰一、遮非异熟法,二、遮异熟色及业感五识,三、遮生得善及业感意识,四、遮不相应行。 此即初遮。 【述记? 卷二十二】下、遮余非。 四义遮也,即第一遮。 此有二意︰一者、总简:谓除第八识外,皆是非异熟法,非真异熟法故。 此意在真,前言「正」故。 种类言之,住一趣、一生,可起余趣、生法故[2]。 二、别简:下简得善[3]──别报心、心法及色、不相应行已[4]。 今此中虽复总言「非异熟法」,在下所简外。 谓余加行善,及染污、余无记心法,长养、等流色,皆可起余趣生法故[5]。 第七识不在此中,非共有故。 今简共有者故,即是四因中,第四无杂因简。 此从下向上解。 【论文】三? 三四八诸异熟色,及五识中业所感者,不遍趣生,无色界中全无彼故。 【疏翼】第二遮余非中,第二遮异熟色及业感五识。 【述记? 卷二十二】此、第二遮。 「异熟色」中,有九处──除声及法处色──无色界中,无异熟色故[6]。 「及五识中业所感」者,即苦、乐、舍受,相应报心异熟生者是[7]。 「不遍趣生」,天趣、化生。 即无色界之中,全无彼故。 此举全处,于别别地,亦无有故。 鼻、舌、色界无,余三识,二禅以上无,诸色分别可知[8]。 此中不举分无处故,但约所无,简别为论。 此具四因中多少,即第三因简[9]。 【论文】三? 三四九诸生得善,及意识中业所感者,虽遍趣生,起无杂乱,而不恒有。 【疏翼】第二遮余非中,第三遮生得善及业感意识。 【述记? 卷二十二】即第三遮。 此唯第六「意识中」者,五识虽亦无杂起者,无色全无,如前类遮,非此所说。 及意中别报者,虽遍趣生,起时无杂,而不恒有──有间断故、六位无故;或无漏心、异类心中皆说无故;即第二恒因简。 然此虽复说不共因,亦说共因︰谓「遍」、「无杂」[10]二。 有体[11]通上亦有,故此中不说[12]。 然此说所有者,影显前后皆有所具因故,类此应说,恐厌烦文,故略影显。 【论文】三? 三五○不相应行无实自体,皆不可立正实趣生。 【疏翼】第二遮余非中,第四遮不相应行。 【述记? 卷二十二】即第四、遮,此初因简[13]。 前数成故,更无比量。 然此四因,非但一一别简,共简非是业果。 具四义者,是业果故,其[14]第七识,非共有故[15],此中不简。 然入第二恒中[16],以入地有转易故[17];入灭定等,有间断故;非业果故;无姓之人,第七非业果也。 此中所简,彼心所法亦在彼中。 随所余生,即属彼故。 此中言王,意并臣故。 【论文】三? 三五一唯异熟心及彼心所──实、恒、遍、无杂──是正实趣生。 【疏翼】第三趣生体证中,第三归本识。 【述记? 卷二十二】自下第三、归本识也。 于中又三︰一、归本识,二、破他非,三、简佛位。 此即初也。 如是所简余五蕴法,皆不可立正实趣生。 又此业果,明知无为、无漏有为,皆非趣生体。 「唯异熟心及彼心所」体是「实」,是「恒」,是「遍」,是「无杂」,是「正实趣生」[18]。 【论文】三? 三五二此心若无,生无色界,起善等位,应非趣生。 【疏翼】第三归本识中,第二破他非。 于中分三︰一、设许别报心是趣生,二、设许趣生摄一切有漏,三、结正。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二】下、破他非。 设许别报心是趣生,既知除异熟无记心外无趣生体故,此心若无,生无色界起善等位,应非趣生! 谓在彼界起善心性,有覆心时,应非趣生! 此时无报故,不同下界有报色故。 若此本难,唯经部师,无不相应命根等故。 若破萨婆多不许彼不相应已,今为此难,于理不遮。 故知设许别报法是趣生难,前已遮善等非趣生──杂起故,一趣成多趣法,应是多趣身故。 第一设许别报心是趣生讫。 【论文】三? 三五三设许趣生摄诸有漏,生无色界,起无漏心,应非趣生,便违正理。 【疏翼】第二破他非中,设许趣生摄一切有漏。 【述记? 卷二十二】次第二、设许趣生摄一切有漏,即善等皆是。 生无色界起无漏心,应非趣生,即是便违正理,有二乘圣者非趣生摄故。 即《摄论》[19]第三云︰生非想处,起无所有处无漏心时[20],即应二乘皆应[21]灭离等[22]。 但有设许一切有漏是趣生难,皆以前难应寻会彼。 此通诸部,义准前释。 【论文】三? 三五四勿有前过及有此失,故唯异熟法是正实趣生。 【疏翼】第二破他非中,第三结正。 【述记? 卷二十二】勿有前说不具四义过,及有此识最后失! 故唯异熟法是正实趣生。 若有第八识,一切时恒有,无此过难,由以异熟法为正实趣生故。 【疏翼】以上第三归本识中,第二破他非讫。 【论文】三? 三五五由是,如来非趣生摄,佛无异熟无记法故。 【疏翼】第三归本识中,第三简佛位。 于中分三︰一、佛非趣生摄,二、佛非界摄,三、简后结归。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二十二】下、简佛位。 佛非趣生摄,佛无报法故。 【论文】三? 三五六亦非界摄,非有漏故;世尊已舍苦、集谛故;诸戏论种已永断故。 【疏翼】第三简佛位中,第二佛非界摄。 【述记? 卷二十二】四智俱善,亦非界摄,非有漏故;有漏,是界义故;界是缚义故[23]。 又彼何故非系缚者? 世尊已舍苦、集二谛,名世尊故。 何故无苦、集? 有漏诸戏论种,已永断故,即有漏法名为「戏论」。 无漏法名不系法故,非同戏论。 故正实趣生,唯异熟心、心所。 【论文】三? 三五七正实趣生既唯异熟心及心所,彼心、心所离第八识,理不得成,故知别有此第八识。 【疏翼】第三简佛位中,第三简后结归。 【述记? 卷二十二】「世尊」,有处说为人趣,名化生者,如下食中,自当解释[24]。 皆是示现,非正实趣生。 彼全无漏故,此是报法故。 《佛地论》中亦同此解[25]。 【疏翼】以上第二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三趣生体证讫。 --------------------------------------------------------------------------------[1] 《枢要》卷中云︰趣生中,言「五趣」者,《佛地论》﹝卷六﹞说﹝如云「诸阿素洛(梵文为「asura」)种类不定。 或天,或鬼,或复傍生,故不别说」﹞。 以阿素洛多诈故,说为非天。 有诸经中,开为六趣﹝如《法华经》﹞,实即天趣,故五趣也。 余经亦说通鬼趣摄﹝如《杂心论》﹞,随顺理故。 或《佛地论》约多分义,实通二趣,如《法华﹝玄赞﹞》第一抄。 又云︰《论》起「无杂」者,界地可尔。 如欲界五趣四生,何者烦恼业果定属此趣生,而言起无杂? 如转重令轻,亦有恶趣果,人天中受。 人天趣亦起分别烦恼等,亦有恶趣受别报善业果,如人天中龙象等、福德鬼神等,皆无定属。 今言起余,可名杂乱。 今解︰不然。 彼无定属,唯第八识趣生,一定不可转受。 转受,唯是别报等故,故余名「杂」,不知何趣何生类故。 故若起之,便名为「杂」,第八不尔,故名「无杂」。 [2] 道邑《义蕴》云︰此类非一,故云「种类」。 且如下界起上天眼,即住人趣胎生起余趣化生等也。 [3] 谓生得善。 [4] 「已」字,疑为「也」。 [5] 灵泰《抄》云︰若身在下界,得起上八定,皆是加行善。 故加行善许异地起,及同地起。 若染污法者,亦得许异地起。 若未离下地染,即不得起上烦恼故;若已离下地染,即得起上地烦恼也。 余无记心、心所者,即是通果无记,亦许下地得起上地通果无记。 「长养色」者,谓是天眼、耳根,亦许下地起上地天眼、耳根。 [6] 道邑《义蕴》云︰谓小乘不许声是异熟,今言「诸异熟色」不摄声。 言「及法处」者,除定果色,非异熟故。 [7] 灵泰《抄》云︰若意中,即有苦、乐、喜、舍,唯除其忧。 [8] 灵泰《抄》云︰二禅以上亦有形色、显色、表色,而无语业──语业声唯是初禅、欲界系故,余声亦得有之──又无香、味二色也。 [9] 第三因,谓「要周遍」。 [10] 《枢要》卷中云︰生得善及意识业果起无杂者,如生得善,虽此欲界,亦定属趣生名无杂。 不尔,唯意业果无杂。 此相从名,非实无杂,此解为正,通五趣得果故。 意异熟者,此师不许诸趣转受,唯本处摄故,或欲界多分故,理实亦有异熟依异熟转受故。 意中业果,是护法文。 「生得善」者,余师义。 合之一处,然非准的实。 [11] 「有体」,谓实有因。 [12] 道邑《义蕴》云︰谓「生得善」等,余因不能简,故名「不共因」。 即此恒因亦能简彼「遍」、「无杂」因所简之法,故亦名共因也。 [13] 即简别实有因。 [14] 「其」字,合灵泰《抄》牒释,余作「是」。 [15] 「共有」即共许有。 [16] 即恒有因。 [17] 灵泰《抄》云︰且如第七识入初地以后,或转为平等性智,或入生空观,我执不行,亦有转易,亦是不恒。 虽亦遍、实、无杂,而是不恒故。 [18] 《枢要》卷中云︰「唯异熟心及彼心所」名正趣生者,问︰趣生之体为一? 为多? 若是一者,依六别实心及心所以立总一,如瓶盆等趣生是假;若许假者,违上文故。 若实一者,云何依多实法而立一体实耶? 若是多者,应如一人六个人趣,六生所摄,故为大过,此义应思,趣生是假。 经部师难︰依六根而立命根,命根应是趣生──总一假故,要依实法方可建立故,不违上所依实故。 后解为正。 或唯心王是趣生体。 心所相从,实非趣生,故唯是一。 或同在一聚,俱实有,无失,是实,非假,应勘《瑜伽》﹝卷一百﹞假实﹝如说六种假中第一聚集假有云「聚集假有者,谓为随顺世间言说,易解了故,于五蕴等总相建立我,及有情、补特伽罗、众生等想。 此想,唯能显了此聚。 是故说名聚集假有」﹞。 「正实趣生」者,「正」者,本识,趣生本故。 余别报五蕴,相从名趣生,不尔,应杂乱,一趣起他趣故。 此中唯取正感后有业所招识等,为趣生体。 [19] 仍见《摄论》卷一、两释卷第三。 [20] 《摄论》原文作「出世间心现在前时」。 [21] 「皆应」,原文作「悉皆」。 [22] 《摄论? 无性释》云:尔时有情应成死灭──二趣所依俱无有故,非无漏法是趣所摄,是不系故,对治趣故。 《摄论? 世亲释》云︰由彼﹝无所有﹞处心极明利故,又由非想非非想处心暗钝故,住于彼处极明利心,起出世心令现在前。 此出世心不应以彼第一、第二为所依趣,由彼二地皆世间故,又生余地起余地心现在前故,二所依趣俱不应理;又即此心不应涅槃为所依趣,有余依故。 如是三种为所依趣,既不得成,若不信有阿赖耶识,此出世心何所依趣? [23] 灵泰《抄》云︰有漏三世法,皆是缚义,善法是所缘缚。 [24] 见本论卷四「识食」。 如云︰唯依取蕴建立有情,佛无有漏,非有情摄,说为有情依食住者,当知皆依示现而说。 [25] 《佛地经论》卷六云︰由是,如来往诸众生种种生处,示同类生而居尊位。 由其示现同类生故,摄伏一切异类众生。 以是善巧方便力故,引诸众生令入圣教、成熟、解脱。 发布时间:2025-11-06 12:26:06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33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