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李炳南答:因果相循,怎样了结呢 内容: 问:有一位同事说,今生杀人是前世的因,因前世甲把乙杀了,所以今世乙才杀甲,为什么前世甲把乙杀了,是因再前世乙杀了甲,这样向前推,开始是谁杀谁? 在开杀以前,未有杀因,为什么生出杀果来呢? 向后推之,甲杀乙,乙杀甲,因果相循,怎样了结呢。 (柳子奇)李炳南答:事有造因与酬果,造因名新殃,酬果名旧业。 此二事时时各各进行,某君所言只是酬果,却将造因忽略。 试问邮局每日所递之信,岂能尽是覆函? 不尚有许多开始之问函乎? 明乎此,则前一段解决矣。 经云假使千万劫,所造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读此则知没了期也。 然又有一首偈,神农留下一粒谷,旧种落田新种熟,此中也有不生者,煮在锅里做稀粥。 明乎此,则后一段解决矣。 发布时间:2025-09-28 12:59:42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32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