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十章 葬礼 内容: 第十章 葬礼鸟葬葬礼依各地习俗、信仰各有不同,约而言之有四,即:土葬、火葬、水葬与鸟葬。 此四法由来已久,据《南史》所载:「死者有四葬,水葬则投之江流;火葬则焚为灰烬;土葬则瘗埋之;鸟葬则弃之中野。」鸟葬行之于西藏,作法为弃尸于野,任鸟啄食。 遗体送至荒郊后,吹奏一螺旋形法器,秃鹰旋来啄尸。 头骨部分较坚硬,恐秃鹰啄食不动,乃以刀刃或石块敲击之,以利鹰食。 藏人重往生,冀求灵魂升天,咸认色身填于鸟腹,魂魄亦随秃鹰翱翔而升天。 亦有落后地区,设「弃尸林」,弃尸于林内,任飞禽、野兽食其腐尸。 东瀛京都鸟边山,迄至中世,犹盛行风葬。 作法为放任遗体风化,其间自必有禽鸟前来啄食。 故「弃尸林」、「风葬」与「鸟葬」名虽异而体实同。 拜火教沿袭风葬至今,印度孟买某处,为当今世上唯一纯拜火教徒社区,彼于该市内哥拉巴山,设一名为「沉默之塔」之风葬处。 每遇葬仪,该处上空必有秃鹰、乌鸦来集。 《穷神秘苑》:「顿逊国. .. 其俗,人死后鸟葬。 将死,亲宾歌舞送于郭(郭,外城)外。 有鸟如鹅而色红,飞来万万(万万,数量极多之意。),家人避之。 鸟啄肉尽乃去,即烧骨而沈海中也。」顿逊为南海古国名。 足见鸟葬非行于一时一地,然以「慎终追远」为务之中国,恐难以接受。 水葬水葬者,顾名思义即葬之于水。 作法有二,一为将整具遗体捆以绷带,行宗教仪式,始投之于海。 行水葬者,多遵亡者遗愿——愿与大海常存,或为海军亡故于军舰上,或遗体远在外地,不便运回,乃采行之。 倘亡者为海军,则将遗体捆扎毕,行军礼始投之于海。 证件、遗物交还遗眷。 另一水葬方式为,火化后,将遗骨磨成灰,撒于大海。 亦有将骨灰混合面粉,制为丸状,喂食飞禽、水族者。 然骨作面丸,须将骨研成细粉,以罗斗筛之,与面粉无异方可,以免小鱼食之鲠刺于腹。 土葬土葬者,将遗体纳入棺椁而埋之,为中国传统安葬方式。 然土葬须具备诸条件,若经济宽裕,略有田产,可葬于自家土地,不与旁人混杂,倘家无恒产,唯栖身公墓、乱葬岗。 然每年皆有人亡故,是以年有新冢,如是层层相叠,俟三年五载,恐连墓碑亦难寻获。 纵令墓冢犹在,亦难免荒烟蔓草,寻觅耗时。 土葬须虑及风水、地理。 修行工深者,心无所着,所见所处皆为好地理、好风水。 然于凡夫,则不可言无。 就物理学观点而论,历经风之侵蚀、水之阻隔,所生之影响或改变,谓之风水。 如棺旁水路,阻挡孔洞,令棺内缺氧,无法产生细菌或电解物质以分解尸体,致尸身不烂,遂成「荫尸」。 以科学知识,即可解释风水成因。 一地主之子皆为博士,地理师建议彼等,将双亲葬于某处。 彼等斥为迷信,另行觅地安葬。 讵料,葬后三载,兄弟中三人相继辞世。 地理之说,焉可言无? 实则,地理为一客观环境,不识修行者,未能主宰自心,受环境影响自不待言。 笔者俗家家人尝求卜,谓祖坟伤及四房。 笔者行四,今既出家为僧,何来四房? 故倘能致力修行,地理之说,影响不大。 土葬后,俟遗体腐化殆尽,尚须捡骨。 据云,男众喜见美色,故双目先烂;女众多造口业,烂自嘴始,待尸身全烂,须四个月至半年。 中国人谓「入土为安」,然土葬讲究甚伙,兼且费钱耗地,入土是否平安,尚待商榷。 火葬印度葬法之一,又作荼毗,意指焚烧遗体,埋其遗骨。 佛世前,印度即视此法为正葬。 后阿难入定,见群鬼夺尸,知有守尸鬼,是以出家净众亡故采火化,以去其我执。 佛涅槃后荼毗,佛教徒遂广泛采行。 迨佛法东来,僧皆火化,唐宋佛法兴盛,高人达士亦多火化。 唯儒家以此为背孝非礼之举,故宋高宗明令禁行民间。 火葬于我国未能普遍行之,除儒教影响,另有下述二项因由:一者,以烈焰焚尸,必生剧痛;二者,人既亡故,复以火焚,岂非又死一次。 殊不知神识既已离体,色身仅为躯壳,不复感受疼痛。 且火葬符合卫生原则,不若土葬者,遗体遭虫蚁咬啮,其窘况非如火化,可一举解决。 历代高僧,多行火化,以人之烦恼,系由我执身见为根本,乃至淫欲等大患,皆由此起。 欲了生脱死,求神识得所,不拘僧俗,均当火化。 焚之,则知此非我而不复耽着。 日本、西藏,亦行火化。 西藏复有火化修法。 视遗体为亡者之罪业,藉烈火净化其染污,转化为智慧之光。 印度、尼泊尔等国,亡者不入棺,裹以薄布,以肩舆(小轿)送至火葬场。 火葬既毋须讲求地理、风水,又省时节约,兼有益于亡者神识之超升。 家属可将火化遗骨安置寺院,由出家众诵经超度,兼以早、晚课之薰习,尚能聊种善根,复以讲经、打七及诸法会功德回向之,令消宿业,培植冥福,终至成佛。 火化后,倘遗骨呈黑色,有二种可能:一为亡者久病,长期施打药物所致;二为恶业过重,助念无效。 若为后者,当多做功德、行善布施,回向亡者。 目下灾祸频仍,客死异乡、溺毙、失踪、空难等,时有所闻。 倘因意外,未寻获尸体,应于寺院设牌位超度之。 基本原则生死事大,每值丧事,亲友辄来献策。 囿于宗教、风俗互异,所提建议南辕北辙,令丧家无所适从。 世风日下,无奇不有,甚或于送葬时,聘清凉歌舞团,大跳艳舞。 邪风至此,令人匪夷所思。 家属最应把握者,为临终及断气后十六小时内之助念及注意事项,余者虽不免随顺世俗,但宜从简。 避免铺张浪费、虚排场面,可将丧葬费用,转作弘法利生、救济贫困之事,以培亡者冥福。 丧葬事宜,应合情合理,可恭请出家净众指导,或委托代办佛教仪式之葬仪社筹办。 一切仪节但求庄严肃穆、简单隆重,于死亡应有正确认识,庶几不致迷信妄为。 治丧毕,经书、佛像等当妥善处理,若不用,可与人结缘。 发布时间:2025-08-12 10:53:31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31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