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慧僧法师: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廿七·受别请戒 内容: 第廿七受别请戒若佛子。 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己。 而此利养属十方僧。 而别受请即是取十方僧物入己。 及八福田中。 诸佛圣人一一师僧父母病人物。 自己用故。 犯轻垢罪。 受别请,即是「取十方僧物入己」,信心檀越修福故,供养众僧,应普同供养,方为如法。 一切的利益,一切的布施,本来是通于十方僧众,十方的僧众人人都有份。 若自己一个人别受,则令彼十方一切众僧不得利养。 不但施主不能获福,尚有夺取十方众僧之义,又八福田中,应得僧次利养。 今别受请,辄自享用,无异剥夺他人应得之财利,自甘下流。 再者,诸佛菩萨时常在众僧中示现,凡圣难分。 故供养和合僧即与供养十方佛无异。 此是遮业,不但令施主失平等心,复使十方僧失去平常利益的受施,这对双方都有损失。 有三缘成罪:(一)是别请。 (二)别请想。 有这别请之想。 (三)请受竟。 结罪。 此戒有开缘:若病、若无力、若狂、若远处(供商人遥远)、若道路恐怖多难等,不犯。 发布时间:2025-07-26 12:56:14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30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