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慧僧法师: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廿·不行放救戒 内容: 第廿不行放救戒若佛子。 以慈心故。 行放生业。 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人是我母。 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 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而杀而食者。 即杀我父母。 亦杀我故身。 一切地水是我先身。 一切火风是我本体。 故常行放生。 生生受生。 常住之法。 教人放生。 若见世人杀畜生时。 应方便救护。 解其苦难。 常教化讲说菩萨戒。 救度众生。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 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律。 福资亡者。 得见诸佛。 生人天上。 若不尔者。 犯轻垢罪。 此戒重修慈心。 以慈心故,总修三种慈心。 (一)生缘慈:观六道众生,皆是我过去生之父母。 (二)法缘慈:观地水火风,是我身体。 (三)无缘慈:即于生生受生之中,而悟不生不灭常住之法。 教人放生者,是以此三种慈心,开示于人。 救护,则解其现在苦难。 教化讲说,则拔其未来苦因。 众生瞭知因果循环之道理后,再不会兴恣情好杀之心,此乃能解其未来之苦报。 又救是拔苦,度是与乐,使众生得见诸佛,生人天上,见佛闻法,恒于人天类中修道,永离三恶道,这才是真正究竟放生救度。 具缘:此是遮业。 四缘成罪。 (一)苦众生。 (二)苦众生想。 (三)无慈心。 若欲救而无能为力者,应至心为其称念佛名,或为说法,以救其慧命。 不犯。 (四)坐视不救,随事结罪。 若在自身力量之范围内可救度,但见死不救,则随事结罪。 不救身命,是一过。 不救慧命,又一过。 通常都以念经超度亡灵,回向功德而助其超生。 但偶尔也有法师为亡者讲经或讲戒律(十重戒),以此福德而资亡者超生。 回向功德者,乃是回因向果,回小向大,回自向他。 如是十戒。 应当学。 敬心奉持。 如灭罪品中广明一一戒相。 此总结第二段十遮戒。 接下讲第二十一戒。 发布时间:2025-07-26 11:21:47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30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