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安法师:《净土宗教程》教相判释(11) 内容: 教相指如来一代时教之相状;判释是判断经论的旨趣,解释经论的义理,以裁定世尊一代所说教义的大小浅深。 意在方便学人,俾于一代时教之纲领条目、浅深次第,洞然心目,进修有据。 早在古印度佛典中,已有简略的判教萌芽,如《法华经》分大小二乘,《楞伽经》分顿教渐教,《解深密经》列出有、空、中三时,《涅槃经》标明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五味等。 虽未明确提出判教,实已具备了原初判教的雏形。 佛教传入我国,至东晋晚期,传译尤盛,大小乘各种经典次第迻译。 如果不把经典条分缕析,给以时教宗趣的合理辨析,势必给学人带来头绪纷繁,无从抉择的困惑。 于是判教应运而生。 迄至南北朝,判教体系有十八家之多。 其中著名的有“南三北七”的十家判教。 自唐以来,得到佛学界认同共遵且体系较为完备者,是天台与华严的两家判教。 兹拟天台判教系统、华严判教系统、净宗祖师之判教三方面,略施讨论。 发布时间:2025-06-14 10:30:28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9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