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能海上师:现证庄严论显明义疏清凉记 第十六讲~第十七讲 内容: 第十六讲 九月七日第十七讲 九月八日次能取分别亦有二种:谓执有补特伽罗,及依蕴等安立之士夫。 此二又复各有九种。 一、执有主宰之我等十六种我见。 依此执取境界,成为牢不可拔之力,故曰主宰(即是主观)。 此是总病根。 我不可见,由境上见。 以下八种即我执所执之境界也。 二、执我唯一。 此物此理,唯我独有,众中唯我独尊,我与别人不同。 三、执我能造因。 此事因我而成。 四、执我能见。 此事是我亲见,决定真是如此。 亲见无所缘方是真见,此外所见皆非真也。 五、执造作种种惑业之我。 谓我有自在,此是卑劣慢也。 六、执欲贪等之我。 谓我爱憎有自在故。 七、执能离欲之我。 谓我能修离欲行有自在故。 八、执能见道之我。 谓我为见道功德所依。 九、执能修道之我。 谓我能成就修道等功德,为彼所依。 十六种我相者:一、命者。 谓我有生命。 二、生者。 三、养育者。 四、众数。 谓我在众人数中,此事何故无我在内。 五、作者。 谓此事是我所作。 六、使作者。 谓此事是我使人作。 七、起者。 谓此事是我发起。 八、使起者。 谓此事是我使他发起。 九、受者。 谓此物该我享受。 十、使受者。 谓我令他得此享受。 十一、知者。 谓我知此事。 十二、见者。 谓我见此事。 十三、我。 十四、人。 十五、众生。 十六、寿者。 执依蕴等安立之士夫九种者:一、执依蕴等安立之我。 依色蕴者,谓此色身是我,诸根庄严,健美具力,青年才智,顾影自喜。 依受想行识者,谓我势位名称,才能心力,殊胜过人,对他心举,慢意执持,众苦集生,是故佛说照见五蕴皆空。 二、依处等安立之我。 依内六处安立者,谓我此诸根,庄严明利,人当赞我,无人毁辱,此诸根等可信可恃,听我应用,永不坏等。 依外六处者,谓此妙好六尘,是我所有,集聚受用,防护久享,追求不息等。 是故佛说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三、执依界等安立之我。 界即种子。 内外六处,中间六识,皆有种子。 无明与细色为缘,凡夫不能亲缘,八地以上乃见。 种子发现行者,谓过去无明行识发现行诸业等。 现行熏种子,谓由现在名色六处触受爱取等为缘,复熏成种子。 种子熏种子者,谓无明与细色为缘,凡夫不见。 现行起现行者,如由贪起瞋,由盗起杀等。 如是相互缘生,安立无量有为生灭变化。 是故佛说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种子无始而有终,虽有而非本体。 佛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 后世以阿赖耶识种子为有情本体者,非佛本意也。 四、执依十二因缘安立之我。 如法蕴足论卷十一缘起品引经云:比丘当知,我诸多闻(善学)贤圣(能断惑见道)弟子,於此缘起(十二支别别对对名缘起)缘已生法(总集十二支),能以正慧,如实善见、善知(名诠、旨趣、随行、正见不谬)、善了(无隔阂)、善思维、善通达(起类智),不依前际而起愚惑(外道多计前际。 推测宿命,留恋过去,亦是此类),谓我於过去世为曾有非有,何等我曾有? 云何我曾有? 不依后际而起愚惑(希望生天乃至转世成呼图克图等。 计划要在法上安立,勿在我上安立),谓我於未来世,为当有非有,何等我当有? 云何我当有? 亦不依内而起愚惑,谓何等是我? 此我云何? 我谁所有? 我当有谁? 今此有情,从何而来(外道多於此追寻,有情无始,言有始即有无穷过)? 於此处没,当往何所(来生由今生习气决定,天眼可见。)? 彼如是知如是见故,所有世间各别见趣(有何见解、即有何趣向),谓我论相应(各各人生观),有情论相应,命者论相应,吉凶论相应,莹饰防护,执为己有(谓此论是我所造),有苦有碍(有反对者),有灾有热(热恼),彼於尔时得断遍知,如断树根及多罗顶,无复势力,后永不生。 所以者何? 谓我多闻贤圣弟子於此缘起缘已生法,能以正慧,如实善见、善知、善了、善思维、善通达故。 (应参观本论全文)。 五、执依清净等安立之我。 清净者,即一切佛法,总摄为三十七道品。 四念住摄慧,断四颠倒。 天台家亦提倡修四念住,而其法简略。 应依目犍连舍利弗之论及大般若经所说。 身念住不只观身不净,不净观唯重在断色贪,实亦应修身无常、空、无我。 修不净复应观三十六物等,配合过去、未来、现在三际,转为白骨等复转为观空,发生光明作用等等。 般若由俗谛修起,方能起细作用,不致成一包无明的空。 生圆次第,即扩张身念住之修法而善於应用,后世流於希奇怪诞,同世间论,故宗大师大声疾呼,内地畏其流弊,遂将此类修法一并扫去,如升高无梯,故成就甚难。 次受念住,依二十一种受,於苦乐中庸等受上观察细我,能生清净。 心念住,即观种子,随时观自心於三性中落於何性,止恶修善。 说善恶一起放下者,是所正修定时不顺定之善法亦须放下也。 后人误以为善恶都不管,只要见自本心,就大彻大悟。 心本无有,求心不得,即是无明。 法念住,以观法无我为总,分之即四谛十六行观。 入手从五欲八风始,能远五欲即近般若。 四正勤即大小乘戒,念住神足等中皆应加入。 戒定慧初时分修,后则一齐起用也。 法蕴足论称为正胜,能胜烦恼故。 四神足者,欲、勤、定、慧。 定慧即止观,欲即修定之欢喜心。 佛所以胜声闻菩萨者,定殊胜故,定深慧亦深。 由修定得现法乐住,生殊胜智见,即生通慧。 得通则信心坚固,久修无徵验则信心退失。 得通要由教授,亦有由佛三示导或护法加持而得者。 若鬼神加持而发鬼通,在名利上住脚,不依别解脱戒,后必生灾害。 得通则易接近本尊三宝,成就迅速。 由见生死过患,善恶因果,更能精进修行,究竟成就三明即成佛。 初修者,常回想现生过去经历,何事作好,何事作错,定力深,即能发宿命。 定力转变根力,即能发天眼。 动物眼根有特殊组织者,即能见人所不能见,有X线设备,能见人脏腑,条件具备即能见也。 五根、五力、是修道不退转位所学,此时应先预备。 七菩提分为大小乘修定总纲,实修之命脉。 八正道总摄三十七道品,十六行观为境,八正道为行及果。 三十七道品,始摄於四念住,终摄於八正道,中间皆其作用。 佛教弟子,於此三十七支,必须一一能学,能修证,能教人,通达熟练,方便善巧,如良工之有利器,此为道所决定必须之品,缺则道亦缺支不全故。 佛教比丘善教人,即为令比丘善学。 后世讥说法者为名利鬼子,致无人敢看经教。 杨仁山以后,此风方挽回。 但说法不归入修行,不通达旨趣,未知言知,则不可也。 六、见道。 七、修道。 八、胜进道。 九、无学道。 (详见后文)若人於此道品等,能知能学能修能教、能证一品一支乃至多分全分,便以骄人,增上我慢,安立坚固我执;或知不教人,教不清净,未知言知,自满自高,不求向上,不求清净增上修学。 如是等类,要自觉察。 如是所取能取三十六种相缚,能障见道。 须依暖、顶、忍、四加行十二次第,以十六谛观为镜,藉三学三十七道品等方便,於境上所起之错误颠倒,克实正知,胜解决定,如理治心,次第再再熏修,力用相续生起。 一法成就,能引多法,如轮引带,带复引轮,辗转相资,出生力用。 资粮道中所积闻思修等种子,悉能引发生起功用。 如是众多法义,须有摄持,故有仪轨之组织。 菩提道次第是理之组织,从下士道起,次第细修。 念诵之组织:文殊根本真言念诵法,多摄显教,上师瑜伽、并摄显密,以法义安於七支之上而修。 如是熏习,加以止观。 修皈依三宝者,依三皈依观法。 此等仪轨皆是药方,以一方治众病也。 发布时间:2025-02-14 13:52:53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6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