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讲故事之节欲保身篇 内容: 印光大师讲故事 之 节欲保身篇湖南一儒士姓刘忘其名,娶妻不与相亲。 妻谓曰:“娶妻原为生子,汝不相亲,则宗支断绝矣。 ”遂亲一次,即生子,因名传支,即绝欲。 妻又谓曰:“一子独立,孤无倚靠,曷若再生一子。 ”又亲一次,复生一子,名再支。 二子皆入翰院,其人一生,止行两次房事。 而又详述房事忌日,并清心寡欲,保元毓神之事,载于《家乘》,冀子孙世守焉。 欲求贵子,舍是而求,纵得之,亦属侥幸。 依是而求,求则得之。 ——《与永嘉某居士书》节欲一事,其理甚深,其关系甚大,其话甚不易说。 夫天生男女,圣人法天立则,令男女居室,以为人伦之最大者,以上关风化,下承宗祧,岂为人日图快乐,而常以欲事为事乎? 贪欲之人,其精薄而无力,如秕种不能生芽,故难生。 即生,多多皆未成人而夭。 即幸而不夭,亦必单弱柔懦,无大树立。 若能保养精神,节欲半年,待其妇天癸发后,择良宵吉期,相与一交,决定受孕。 从此永断欲事,则所生之子,不但性行贞良,欲念轻薄,而且体质庞厚,无诸胎毒、痘疹、疾病等患。 天癸,即经水也。 经水尽后方受孕,余时多不受孕。 经水未尽,断不可交,交则妇即受病成带,勿望受孕矣。 ——《与永嘉某居士书》一弟子家贫,其父早死,学生意,资质淳厚,十五、六即娶妻,人已受伤。 先在绸缎店司帐,其友人令住普陀法雨寺,养数月,已强健。 其母与介绍人吵闹,恐其出家,挽彼店中老板及彼岳父来叫回。 光与来人说:“回去则可,当令其妻常住娘家,非大复原,不可相见。 ”此种人通最不通事务者,通不依光说,仍在店中司帐。 光往上海至其店中,(店老板亦系善人,素相识。 )见其面色光润,知尚能撙节。 后光回山至宁,见面色大变,问汝回去过? 言到家只住四天。 已与未回去之相,天渊悬殊,后竟死亡。 此子文字尚通顺,若非其母硬作主宰,当不至早夭。 又一皈依弟子之子,其岳父亦皈依,其人颇聪明,英文狠好,以不知节欲,得病要往杭州西湖,云我一到西湖,病当好一半。 其父母不知是不敢见妻,不许去。 又要去医院。 尚令妻常去看,竟死于医院。 其岳父与光说,光说汝等是痴人,以致彼欲不死,而必令其死。 惜彼不明说不敢见妻,见即动念失精。 后世子弟愈聪明,则欲心愈重,不为说保身寡欲之道,或致手淫邪淫,及已娶忘身徇欲,均所难免。 古者国家尚以令人节欲为令。 今则病将死,尚不令其分隔。 此所以冤枉死亡之青年不知其数。 而一归于命,命岂令彼贪色无厌乎? 由淫欲而死,纵不堕三恶道,难免不堕女身及娼妓身耳。 ——摘自《复常逢春居士书二》色欲一事,乃举世人之通病。 不特中下之人,被色所迷。 即上根之人,若不战兢自持,乾惕在念,则亦难免不被所迷。 试观古今来多少出格豪杰,固足为圣为贤,只由打不破此关,反为下愚不肖,兼复永堕恶道者,盖难胜数。 《楞严经》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 淫心不除,尘不可出。 ”学道之人,本为出离生死。 苟不痛除此病,则生死断难出离。 即念佛法门,虽则带业往生,然若淫习固结,则便与佛隔,难于感应道交矣。 ——《复甬江某居士书》吾秦长安弟子多玩促织。 有兄弟三人,年皆成童,于月夜捉促织于坟墓间,忽见一少妇,姿色绝伦,遂同往捉之。 其妇变脸,七窍流血,舌拖尺余,三人同时吓死。 次日其家寻得,救活者一,方知其事。 活者大病数月方愈。 其家子孙,不许夜捉促织。 夫此少妇,未变脸前,则爱入骨髓,非遂所欲则不可。 及既变脸,则一吓至死,爱心便成乌有。 然当其群相追逐时,固未始无血与舌也。 何含而藏之,则生爱心? 流而拖之,则生畏心? 了此,则凡见一切天姿国色,皆当作七窍流血,舌拖尺余之钓颈鬼想矣。 又何至被色所迷,生不能尽其天年,死必至永堕恶道耶? 其女貌妖美,令人生爱心而行欲事者,不过外面一张薄皮,光华艳丽,为其所惑耳。 若揭去此之薄皮,则不但皮里之物不堪爱恋,即此薄皮,亦绝无可爱恋矣。 再进而剖其身躯,则唯见脓血淋漓,骨肉纵横,脏腑屎尿,狼藉满地,臭秽腥臊,不忍见闻。 校前少妇所变之相,其可畏惧厌恶,过百千倍。 纵倾城倾国之绝世佳人,薄皮里面之物,有一不如是乎? 人何唯观其外相,而不察其内容? 爱其少分之美,遂不计其多分之恶乎? 余愿世人,遗外相而察内容,厌多恶以弃少美,则同出欲海,共登觉岸矣。 ——摘自《不可录》重刻序世间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欲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 间接而死者,亦有四分。 以由色欲亏损,受别种感触而死,此诸死者,无不推之于命。 岂知贪色者之死,皆非其命。 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贞,不贪欲事之人。 彼贪色者,皆自戕其生,何可谓之为命乎? 至若依命而生,命尽而死者,不过一、二分耳。 由是知天下多半皆枉死之人。 此祸之烈,世无有二,可不哀哉? 可不畏哉? 艳女来奔,妖姬献媚,君子视为莫大之祸殃而拒之,必致福曜照临,皇天眷佑;小人视为莫大之幸福而纳之,必致灾星莅止,鬼神诛戮。 君子则因祸而得福,小人则因祸而加祸,故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 世人苟于女色关头,不能彻底看破,则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乐,以及子孙无穷之福荫,来生贞良之眷属,断送于俄顷之欢娱也。 明有一生患淫,不能自制,问于王龙溪。 龙溪曰:“譬如有人谓汝曰:‘此中有名妓,汝可搴帏就之。 ’汝从其言,则汝母女姊妹也。 汝此时一片淫心还息否? ”曰:“息矣。 ”龙溪曰:“然而淫本是空,汝自认做真耳。 人果肯将一切女人作母女姊妹视之,则不但淫欲恶念无由而生,而生死轮回亦当由兹顿出矣。 ”——摘自《不可录敦伦理》序易犯者唯色欲,当常怀敬畏,切勿稍有邪妄之萌。 若或偶起此念,即想吾人一举一动,天地鬼神、诸佛菩萨,无不悉知悉见。 人前尚不敢为非,况于佛天森严处,敢存邪鄙之念与行邪鄙之事乎? 孟子谓:“事孰为大? 事亲为大。 守孰为大? 守身为大。 ”若不守身,纵能事亲,亦只是皮毛仪式而已,实则即是贱视亲之遗体,其不孝也大矣。 故曾子临终,方说放心无虑之话云:“《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而今而后,吾知免夫。 ”未到此时,尚存战兢。 曾子且然,况吾辈凡庸乎? 《寿康宝鉴》常看,则不至犯邪淫与手淫等,自戕其生,自折其福寿。 ——《复徐书镛居士书》人于少年,若未遇良师善友,日与燕朋邪友相往还,则危险万状。 重则不久即死,轻亦或成孱弱,或成残废。 究其原由,皆由认彼寻花问柳为乐,而不知其惨酷或同杀人,或同杀其世世子孙也。 好嫖之人,每每染梅毒,所生儿女,小时尚不现,一到十二、三岁,精血已行之期,便发现矣。 子又传子,孙又传孙,可不哀哉? 可不痛哉? ——《复汤慧振居士书》汝云五、六年来,自出校后,病骨支离,已同半死。 得非燕朋相聚,共看小说,以致真精遗失,手淫相继,因兹有此现相乎? 此现在学生中十有八、九之通病也。 以父母师友均不肯道及,故病者日见其多,而莫之能止也。 光以此事排印《寿康宝鉴》,凡后生见光,必明与彼说其利害,令其保身勿犯也。 纵手淫、邪淫均能守正不犯,而夫妇居室,亦须有节,兼知忌讳,庶可不致误送性命也。 否则极好之人,或因此死。 群归于命,而不知其自送性命也。 汝年甚轻,且有病,当常看此书,亦令德正常看。 彼此互相警策,庶所生儿女,通皆庞厚成立,性情贤善。 汝夫妇齐眉偕老,同生西方也。 ——《复温光熹居士书》世间聪明子弟,于情窦开时,其父母兄师不为详示利害,以致由手淫与邪淫送命者居大半。 能不即死,也成残废,无可成立。 汝既深受其害,当常存严恭寅畏之心,不令一念念及女色,努力修净土法门,久则或可强健。 汝娶妻否? 未娶则且待几年再娶。 已娶则与妻说明,为养身体,另室以居,相视如宾,决不可以夫妻视之。 彼此互相勉勖,切勿一念及乎房事。 待其身体大健后,或年一相交,季一相交。 若常行房事,则又将重复旧患矣。 宜与一切少年说此祸害,以培己福。 知识未开者,勿与说。 已开者,当极力为说其祸害。 凡见一切女人,均作母姊妹女想,即自妻亦作此想,则淫欲魔无如汝何矣。 ——《复孙艺民居士书》一弟子罗济同,四川人,年四十六岁,业船商于上海。 其性情颇忠厚,深信佛法,与关絅之等合办净业社。 民国十二、三年,常欲来山归依,以事羁未果。 十四年病,膨胀数月,势极危险,中西医均无效。 至八月十四,清理药帐,为数甚巨,遂生气曰:“我从此纵死,亦不再吃药矣。 ”其妾乃于佛前恳祷,愿终身吃素念佛,以祈夫愈。 即日下午病专机,大泻淤水,不药而愈。 光于八月底来申,寓太平寺,九月初二,往净业社会关絅之,济同在焉,虽身体尚未大健,而气色淳净光华,无与等者。 见光喜曰:“师父来矣,当在申归依,不须上山也。 ”择于初八,与其妾至太平寺,同受三归五戒。 又请程雪楼,关絅之,丁桂樵,欧阳石芝,余峙莲,任心白等诸居士,陪光吃饭。 初十又请光至其家吃饭,且曰:“师父即弟子等之父母,弟子等即师父之儿女也。 ”光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汝病虽好,尚未复原,当慎重。 ”惜未明言所慎重者,谓房事也。 至月尽日,于功德林开监狱感化会,彼亦在会。 众已散,有十余人留以吃饭,彼始来,与司帐者交代数语而去,其面貌直同死人。 光知其犯房事所致,切悔当初只说父母唯其疾之忧,未曾说其所以然,以致复滨于危也。 欲修书切戒,以冗繁未果。 九月初六至山,即寄一信,极陈利害,然已无药可救,不数日即死。 死时关絅之邀请居士皆来念佛,其得往生与否未可知,当不至堕落耳。 夫以数月大病,由三宝加被不药而愈,十余日间气色光华,远胜常人,由不知慎重,误犯房事而死,不但自戕其生,其孤负三宝之慈恩也甚矣。 ——摘自《寿康宝鉴》序先后天衰弱,当以善于保养为事。 若欲靠食物滋养,食素人宜多吃麦。 食麦之力,大于米力,不止数倍。 光吃了面食,则精神健壮,气力充足,音声高大。 米则只可饱腹,无此效力。 麦比参力尚高数倍。 有钱人服参,乃是钱无处用,故作此消耗耳,非真能补人也。 又大磨麻油亦补人。 小磨麻油,以炒焦枯了,力道退半。 人但知香,实则是焦味耳。 莲子、桂圆、红枣、芡实、薏米,皆可滋补。 岂必须血肉,方能滋补乎? 总之,皆不如麦之力大。 如不能吃,则兼带着吃,久则自知,亦自好吃矣。 吃鸡卵之偈,乃妄人伪造,不可依从。 保养之法,第一是寡欲。 若不知好歹,任意嫖荡,则死期将至,仙丹亦不灵矣。 即不嫖荡,自己室人亦须相与说其保身之由,暂断房事一二年,否则或半年一相亲,或一季一相亲。 倘日日行房事,则精髓枯竭,不死何能? 节欲之人,所生子女,体壮少病,易于成人。 多欲之人,或不能生,以精薄故,不能受孕。 纵或生子,或即夭亡,即不夭亡,亦残弱无所成就。 ——《永思集与蔡契诚居士书》十年前一巨商之子,学西医于东洋,考第一,以坐电车,未驻而跳,跌断一臂,彼系此种医生,随即治好。 凡伤骨者,必须数十日不近女色,彼臂好未久,以母寿回国,夜与妇宿,次日即死。 此子颇聪明。 尚将医人,何至此种忌讳,懵然不知,以俄顷欢乐,殒至重之性命,可哀孰甚? 前年一商人,正走好运,先日生意,获六、七百元,颇得意。 次日由其妾处,往其妻处,其妻喜极。 时值五月,天甚热,开电扇,备盆澡,取冰水加蜜令饮,唯知解热得凉,不知彼行房事,不可受凉,未三句钟,腹痛而死。 是知世之由不知忌讳,冒昧从事,以至死亡者,初不知其有几千万亿也。 —— 摘自《寿康宝鉴》序病无论是因何而起,均以永断房事,为速愈之策。 待大复原后,或年行一次(指夫妻房事),季行一次,以期不失承先启后之道,切不可常行。 则所生儿女,体质强健,性情慈善,寿命长久,其为荣也大矣。 《寿康宝鉴》,其文理均可依从。 唯所戒日期,于小神通亦列,似乎不当。 盖以鬼神大者则当敬,小者或致有因此招祸之事,切勿妄议为幸。 以此自利,亦以此利他,由是自修净业生西方,若操左券而取故物矣。 女人亦然,欲节欲者,必先与妇说其所以,当不至或有窒碍。 世有青年丧夫,其原因多半是不善节欲所致。 与其守空房而寡居,何若同节欲而齐眉偕老之为愈也? 然此对女人说。 男子亦当知与女人有性命相关之禁戒,则为丽泽互益之德配矣。 光语多络索,所谓“只因悲心切,或致人厌闻”。 《寿康宝鉴》当为已知人事子弟之续命书,不但青年应当看,即老年也应当看,欲子弟长寿,全靠老年为之常谈祸福耳。 ——《复真净居士书》湖南一人两个儿子,都由此死(指房事过度)。 第三子有病,尚欲如此,一友呵之遂止。 此盖前生诱人冶游而死之果报。 一个死尚不悟,两个死了又不悟。 若非友人呵,则绝门矣。 ——摘自《复净善居士书三》如来说法,悉顺人情,不强人以所难。 如受优婆塞戒者,或一、或二、或三、或四、或具受之,悉随人意。 即如淫戒,出家则须全断,在家则唯制邪淫。 以男女居室,大伦所关,故不为制。 然既受佛戒,必须节欲。 若不为宗祀,唯图快乐,虽不犯戒,亦有大过,不过比邪淫为轻减耳。 菩萨处俗既有妻室,虽无欲念,亦当俯顺人情,时行夫妇之事。 以凡夫不能无情,若欲绝不与相亲,则或出怨恨,致起毁谤佛法之衅。 不但不能增长善根,或致造谤业,堕落恶道。 以故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乃曲顺人情,巧设方便之大慈悲也。 但当节欲,不必绝欲,一季一亲,庶不致妻有怨望之苦,于汝修持亦无碍,且可以诱令修持净业。 当云:“若不修行净业,即永与绝交。 ”彼自会勉而行之。 至于生子与否,固不须论。 以汝兄弟子甚多,岂必自己有子,方为不绝先祖之嗣哉? 良以夫妇相处,殆有夙缘。 不能使其种善根,忍令致彼堕恶道乎? 《诗》云:“妻子好合,如鼓琴瑟。 兄弟既翕,和乐且湛。 宜尔室家,乐尔妻孥。 ”孔子曰:“父母其顺矣乎! ”汝一意修行,断绝欲事,彼或长时怨望,或致抑郁而死。 汝果上品上生,固无大碍。 否则于亲有拂意之咎,于妻成怨对之人,亦属大累,较稍开欲事之累,深之多多矣。 光为僧人,断不劝人造业。 人既以身从汝,当尽夫妇之道。 此实修行要义,伦常至情。 祈发菩提之心,摄彼不知欲为苦本者,同生无欲之极乐世界,庶可不负夙生有缘,今为夫妇矣。 ——《复周群铮居士书》朱子权半身不遂,恐亦是贪色所致。 邪色不可贪,即夫妇同居亦不可贪,贪则一样送命致病。 必须永断房事,非病体复原年余,万万不可与女人相亲。 否则,万难好矣。 又当令彼女人及其儿女,亦当为彼念佛及念观音。 果真至诚,当可速愈。 人于少年,若未遇良师善友,日与燕朋邪友相往还,则危险万状。 重则不久即死,轻亦或成孱弱,或成残废,究其原由,皆由认彼寻花问柳为乐,而不知其惨酷,或同杀人,或同杀其世世子孙也。 好嫖之人,每每染梅毒,所生儿女,小时尚不现,一到十二、三岁,精血已行之期,便发现矣。 子又传子,孙又传孙,可不哀哉! 可不痛哉! ——复《汤慧振居士书》《礼记? 月令篇》记:“圣王于仲春,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奋木铎以令兆民者,令地方官声铎以告百姓也。 容止,犹言动静。 不戒容止,谓行房事也。 生子不备,即五官不全等。 世每有生子,或异人类,或形体缺损,皆坐此故。 必有凶灾,言其父母,尚有凶祸灾殃,如恶病、夭寿等,不止生子不备也。 古圣王重民生,故特注意其事,奋木铎以告之。 不但震雷当忌,即大风大雨,恶星值日,及天时交节,佛圣诞期,皆所当忌。 此实尊天敬圣,遵王制而敦人伦之大道。 惜世人概不肯出诸口,俾其子子孙孙体质一代劣于一代。 或者少年早夭。 或由欲事过度,虽不早夭,竟成衰残,无大树立。 ——摘自《与永嘉某居士书》慧佐之死,乃其父母、祖母所致。 其家生此聪颖之子,不告以保身寡欲之道,乃早为娶妻,又不说节欲之益,纵欲之祸。 彼二青年只知求乐,不知速死。 及已经得病,尚不令其妻归宁,以致年余大病,以至于死。 将死见其妻,尚动念,故咬指以伏欲心耳。 天下此种事多极。 慧佐至死,见妻咬指。 汝认做厌,尚非真情,乃制欲念耳。 至于死时得大家助念之力,自己向有信心,故致死后相变光润。 乃知佛力、法力、众生心力,均不可思议。 众生心力,不承佛力、法力,不得发现。 由承佛力、法力,得以发现,故有此现相也。 慧佐之死系冤枉(若其父母早为训诲,深知利害,断不至死,故曰冤枉),慧佐之生西,乃是侥幸。 若无人助念,则由淫欲而死,纵不堕三恶道,难免不堕女身及娼妓身耳。 由大家助念,承佛慈力,得此结果。 此子之事不必发表,如欲发表,须依光说保身节欲之意,合而言之,则于为父母者及诸青年有所感发,亦显佛力、法力、众生心力三皆不可思议。 ——《复常逢春居士书》天为大父,地为大母。 一切男女,皆天地之子女,皆吾之同胞。 既是同胞,当尽友爱,保护扶持,以其各得其所。 如是,则为天地之肖子,无忝所生矣。 既能保护扶持天地之子女,则天地必常保护扶持于其人,令其福深寿永,诸凡如意也。 倘或肆意横行,欺陵天地之子女,则其折福折寿,灭门绝嗣,一气不来,永堕恶道,经百千劫,莫复人身者,乃自取其祸,非天地之不慈也。 余且勿论,即如妻女姊妹,人各共有。 人若熟视己之妻女姊妹,己则愤心怒气,即欲殴击。 何见人之妻女姊妹稍有姿色,心即妄想淫念,意欲污辱乎哉? 夫同为天地之子女,是吾同胞。 若于同胞起不正念,则是污辱天地之子女,欺侮同胞。 其人尚得自立于天地之间,而犹谓之为人乎? 况夫妇之道,与乎三纲五常。 男女居室,人之大伦。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有人伦也。 人若行蔑理乱伦之事,则是以人身行禽兽事。 身虽为人,实则禽兽不如也! 何也? 以禽兽不知伦理,人知伦理,知伦理而复蔑伦理,斯居禽兽之下矣。 然一切众生由淫欲生,故其习气偏浓。 须深提防,作亲,作怨,作不净想。 庶可息灭邪念,而淳全正念矣。 ——《不可录敦伦理》序摘自《文钞》著述 印光大师 发布时间:2024-11-14 14:41:55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5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