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陈兵:维摩诘经讲解_陈兵《维摩诘所说经》讲解 弟子品第三(4) 内容: 佛告须菩提: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 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佛又派遣须菩提前往问疾,须菩提,意译善见,拘萨罗国舍卫城人,生性聪颖而瞋恨弊恶,被亲友厌弃,遂入山修道,经山神指点,从佛出家,先证须陀洹果,后证阿罗汉果,在佛陀十大弟子中称解空第一。 以说空为宗的《金刚经》,就是因须菩提请问而说。 须菩提也自言不堪前往维摩诘家中问疾。 所以者何? 忆念我昔,入其舍,从乞食,时维摩诘取我钵,盛满饭,谓我言:唯,须菩提! 若能于食等者,诸法亦等,诸法等者,于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 他记起有一次去维摩诘家乞食,维摩诘给他的钵里盛满饭食之后,就进行法布施,开示说:如果能够对食物起平等心,无所谓好坏,法性都是一如的,食物的法性一如,诸法的法性一如,都是平等不二的,只有以这样的心去行乞,那才有资格吃这钵饭。 若须菩提不断淫怒痴,亦不与俱。 小乘必须要断尽淫怒痴才可以获得解脱,菩萨不断淫怒痴,但是亦不与俱,也不与淫怒痴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不像小乘一样把淫怒痴看做是实有的,以敌对的态度一定要把它断尽,而只是观淫怒痴的本性毕竟空,这样观的时候,虽然没有作意去断淫怒痴,而自然超离了淫怒痴,转烦恼为菩提。 小乘是断烦恼得菩提,大乘是转烦恼为菩提,藏传佛学叫做转位道,大小乘对待烦恼的智慧是不一样的。 不坏于身,而随一相。 小乘要破坏色身,观其不净,厌弃它,叫做坏法观,大乘则不破坏色身,只是随顺法界一相。 因为色身不管怎么不理想,怎么不净,其法性与法界一相毕竟空,是完全一样的。 所以,大乘不重在观身不净,而重在观身实相。 不灭痴爱,起于解脱。 小乘修十二因缘法,是把痴爱灭尽以后,才生明和解脱。 大乘则不灭痴爱,不作意要把痴爱灭掉,只是如实观痴爱的本性本来解脱,观无明本明,系缚本空,一切法本来解脱,如此获得真实解脱。 起于,即生起。 以五逆相而得解脱,亦不解不缚。 五逆指杀父、杀母、出佛身血、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在佛法里面是最重的罪,必定要堕入无间地狱,故称五无间业,要忏悔灭罪也是很难的。 阿弥陀佛的本愿中,接引往生的诸条件中也说: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五逆及谤法之人即便信愿念佛,也不得往生。 菩萨不断五逆相,也可以得到解脱,其实质是不解不缚,就是不把五逆相看做是实有而作意去断它,而是观五逆的本性毕竟空,本来就没有缚,所以用不着去解。 不见四谛,非不见谛。 四谛,即苦、集、灭、道四圣谛,是声闻乘教法的纲宗,也是诸乘诸宗佛法的纲宗。 小乘观四谛,见世间一切皆苦(苦谛),诸苦的根源是自心所起诸烦恼(集谛),修习正见等八正道(道谛),断尽烦恼,证得涅槃寂灭(灭谛),即解脱生老病死等诸苦,见四谛为实,《涅槃经》称为生灭四谛。 菩萨则是不见四谛,非不见谛,非见非不见,非见,是不像小乘一样视四谛为实,非不见,是拿更高的智慧见到四谛本空,即《心经》所谓无苦集灭道。 如《思益经》所言:知苦无苦,是名苦圣谛;知集无和合,是名集圣谛;于毕竟灭法中,知无生无灭,是名灭圣谛;于一切法平等,以不二法得道,是名道圣谛。 此四谛在《涅槃经》中称为无生四谛。 非得果,非不得果。 转烦恼为菩提,也就证得道果。 但是,菩萨不一定要在得不得果这件事上用功夫,非要断尽烦恼证得阿罗汉果,只在与法性相应、修菩萨行上用功夫,所以叫做非得果,也是非不得果。 如菩萨登八地时,也断尽一切烦恼,同阿罗汉,非不得果,但不入无余涅槃,即非得果。 非凡夫,非离凡夫法;非圣人,非不圣人。 因为菩萨以智慧转化了烦恼,所以不是凡夫,但是也没有离凡夫法,要示现凡夫相普度众生,所以从表面上看是凡夫,不一定离凡夫法。 不是阿罗汉等圣人,也非不是圣人。 如弥勒比丘当时所现的就是凡夫相,维摩诘居士更现为在家凡夫相,你不能说他们不是圣人。 示现,就是表演给众生看,就是演戏吧。 虽成就一切法,而离诸法相,乃可取食。 一切法,指大乘佛法所修的四谛、十二因缘、三十七道品,及六度、四摄等等,成就了这一切法而离这一切法相,不执著于这一切法。 这样修行,才有资格接受人家的布施。 若须菩提不见佛,不闻法,彼外道六师:富兰那迦叶、末伽梨拘赊梨子、删阇夜毗罗胝子、阿耆多翅舍钦婆罗、迦罗鸠驮迦旃延、尼犍陀若提子等,是汝之师,因其出家,彼师所堕,汝亦随堕,乃可取食。 须菩提原来是在外道里修行的,当时的外道很多,最著名的有六家,称六师外道,这六家里面现在剩下的只有尼犍陀若提子,就是当今印度耆那教的祖师,所谓苦行外道,有两个派别,都崇尚苦行,其中有一派叫天衣外道,是主张裸体的。 一直到现在,这两派在印度的势力比佛教还大得多,伊斯兰教当时把佛教灭了,但是没有灭掉耆那教。 外道六师原先是须菩提的师父,他作为弟子,也曾堕在师父所持的邪见里。 各种非正道的苦行等,也随之堕在里面,才可以取食。 这是什么意思呢? 是说菩萨持平等心,不舍外道邪见,而示现入于外道中,持邪见,修苦行,如《华严经》入法界品中善财所参访的五十三位善知识中,就有三位外道:毗目瞿沙仙人、胜热苦行外道、最寂静婆罗门,但他们其实都是大菩萨。 外道虽然于心外求道,但也都是修行人,不是邪教,他们所修的道,如持戒、禅定等,也未必都是错的。 若须菩提入诸邪见,不到彼岸。 须菩提示现拜外道为师,在外道里修行,入诸邪见,示现依邪见修行是不能到达涅槃彼岸的。 住于八难,不得无难。 八难是八种没有机缘接触佛法的障碍:地狱、饿鬼、畜生、北俱卢洲、无想天、盲聋喑哑、世智辩聪、佛前佛后。 虽然住于不能听闻佛法的八难之中,但是八难的本性也毕竟空,所以既不得八难,也不得无难,示现八难障碍解脱。 同于烦恼,离清净法。 虽然示现同于烦恼,离清净法,而见烦恼本空,本来清净。 汝得无诤三昧,一切众生亦得是定。 在《金刚经》中,佛称赞须菩提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无诤三昧,是大阿罗汉需要修的一种禅定,这种三昧有两种,其定力护持众生,能使众生不起诤心,避免争执、嫉妒等。 无诤三昧修好以后,可以以这种定力熄灭别人的嫉妒心。 因为若证得圣果,一起修的其他人没有证得,难免嫉妒,嫉妒到极点可能要起杀害心,就会使嫉妒者犯五无间业,堕于无间地狱。 这样的事情在佛门里过去出过一些,如达摩大师、慧思大师都曾被嫉妒他的同道多次下毒。 所以证到阿罗汉果以后,必须修无诤三昧,示现为一个很平常的凡夫,有神通也要隐藏,这样别人就不会嫉妒,不会因自己而犯无间恶业。 修习无诤三昧,要观嫉妒、诤论的本性毕竟空,住在这种跟毕竟空的本性相应的心中而不散动,就是无诤三昧。 一切众生的本性从来都是毕竟空,所以说一切众生从来也都住在无诤三昧里。 如果须菩提以为只有自己得了无诤三昧,别人都未得,就堕入我人众生寿者见而必然有诤,不是得无诤三昧了。 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养汝者,堕三恶道。 为与众魔共一手,作诸劳侣,汝与众魔,及诸尘劳,等无有异。 供养你这僧宝者也不叫种福田,反而要堕入三恶道。 因为若以世俗心供养,执有布施的福德可得,执着你是圣者、是福田,供养你得无量福报,就堕于我法二执,不离贪心,与诸魔为侣,同为烦恼、尘劳所缚,就与诸魔及烦恼尘劳没有差别了,都是能使人产生烦恼,因烦恼造恶业而堕三恶道。 于一切众生而有怨心,谤诸佛,毁于法,不入众数,终不得灭度,汝若如是,乃可取食。 对于一切众生怀有怨恨,诽谤诸佛及佛法,不入贤圣之流,也终不入涅槃,你要是这样,那才有资格吃这钵饭。 众数指圣者之流。 这些说法更不可思议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 小乘把魔看做敌人,把布施僧宝看做种福田,把诽谤三宝看做是极重的罪,这样看的时候,都是只见世俗谛,不见胜义谛。 不见胜义谛的僧人,至多只是福田僧,没有佛法的出世间智慧,不能断除烦恼,够不上作为归依对象的僧宝,没有资格接受供养。 只有见胜义谛,证本性空,超越魔,超越烦恼尘劳、超越毁谤三宝、超越涅槃,清净心完全跟实相相应,这样的乞食者才是真正的僧宝、福田,才有资格取食。 时,我,世尊! 闻此茫然,不识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钵,欲出其舍。 当时须菩提不能理解维摩诘所说这段话究竟是什么意思,这种说法非常令人震撼,他无以对答,就把盛满饭的钵放下了,惭愧没有资格吃这钵饭。 维摩诘言:唯,须菩提! 取钵勿惧。 于意云何? 如来所作化人,若以是事诘,宁有惧不? 维摩诘招呼他:别怕,端起钵来用餐吧! 佛所化现的化人如果这样去诘难他的话,这个化人会害怕吗? 我言:不也。 维摩诘言:一切诸法,如幻化相,汝今不应有所惧也。 维摩诘开示:一切诸法,包括须菩提也好,乞食这件事也好,都如幻如化,所以不应该有所畏惧。 所以者何? 一切言说,不离是相。 至于智者,不著文字,故无所惧。 为什么? 一切言说,不离如幻如化这个实相。 智者了达语言文字的实相,不执着语言文字,所以无所畏惧。 何以故? 文字性离,无有文字,是则解脱。 如实看破文字的本性,知晓它只是一种表示虚妄认知的人造符号,假名无实,远离以语言文字分别诸法、认语言文字所表示者为绝对真实的虚妄认知,超越以语言文字为工具的思维方式,开发出证得真如的一切智,才能够获得解脱。 解脱相者,则诸法也。 所谓解脱,并非远离诸法,在诸有为法之外得到一个性质与有为法相反的无为法,只是心与诸有为法本来解脱的实相相应。 维摩诘说是法时,二百天子得法眼净。 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给须菩提说这个法的时候,当时在场的二百欲界天人得到了法眼净,即见道,体会到涅槃。 法眼净的法眼,不是佛五眼中的法眼,是指见到诸法实相的智慧眼,实即五眼中的慧眼,一种能直觉地体证诸法空相的智慧。 天子指欲界天的天人。 维摩诘所说的,须菩提当时都不能完全理解,所以他感到没有资格去维摩诘那里问疾。 原标题:《维摩诘所说经》讲解弟子品第三(4)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陈兵教授 发布时间:2024-09-06 13:08:23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3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