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智随法师:灵岩遗旨 壹、悲化有情 三、敦伦尽分 内容: 三、敦伦尽分敦伦尽分,不悖佛教之人乘天乘。 信愿念佛,实行佛教之横超法门。 (续编上. 覆杨树枝居士书二〔民二十年〕)(一)孝敬父母我爱自身应孝父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与我,实为一体。 我爱自身,应孝父母,能不辱身,便是荣亲。 (三编下. 德育启蒙/ 孝亲)孝之为道其大无外孝之为道,其大无外。 一切诸善,无不弥纶。 然有世出世间、大小本迹之异。 世间之孝:服劳奉养以安其身,先意承志以悦其心,乃至立身行道以扬名于后世。 虽其大小不同,皆属色身边事。 纵令大孝格天,究于亲之心性生死,无所裨益。 所谓徒徇其迹而不究其本。 况乎杀生以养以祭,俾亲之怨对固结,永劫酬偿不已者乎? 出世间之孝:其迹亦同世间服劳奉养,以迄立身扬名。 而其本则以如来大法,令亲熏修。 亲在,则委曲劝谕,冀其吃素念佛,求生西方。 吃素则不造杀业,兼灭宿殃。 念佛则潜通佛智,暗合道妙。 果能深信切愿,求生西方,必至临命终时,蒙佛接引,托质九莲也。 从兹超凡入圣,了生脱死。 永离娑婆之众苦,常享极乐之诸乐。 亲没,则代亲笃修净业,至诚为亲回向。 心果真切,亲自蒙益。 若未往生,可即往生;若已往生,高增莲品。 既能如是发心,则与四宏誓愿相应,菩提觉道相契。 岂独亲得蒙益,而己之功德善根,莲台品第,当更高超殊胜矣。 而况以身说法,普令同伦发起孝思乎? 此其孝方为究竟实义,非若世间只期有益于色身及现世,竟遗弃其心性与未来而不论也。 是知佛教,以孝为本。 故《梵网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 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又于杀盗淫各戒中,皆言应生慈悲心、孝顺心。 于不行放救戒中,则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由是言之,佛教之孝,遍及四生六道。 前至无始,后尽未来,非只知一身一世之可比也。 知是而不戒杀放生,吃素念佛者,岂究竟至极无加之孝乎哉? (增广下. 循陔小筑发隐记)释氏之孝晦而难明孝之为道,其大无外。 经天纬地,范圣型贤。 先王修之以成至德,如来乘之以证觉道。 故儒之《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佛之《戒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 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是世出世间,莫不以孝为本也。 奈何世俗凡情,只知行孝之显迹,不知尽孝之极致。 每见出家释子,辄随己臆见,肆其谤讟,谓为不孝父母,与荡子逆徒无异。 不知世法重孝,出世间法亦无不重孝。 盖世之所谓孝者,有迹可循者也。 释氏之所谓孝者,略于迹而专致力于本也。 有迹可循者,显而易见。 专致力于本者,晦而难明。 何以言之? 儒者服劳奉养以安其亲,孝也。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其亲,大孝也。 推极而论,举凡五常百行,无非孝道发挥。 故《礼》之祭义云:「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故曰:「孝悌之道,通于神明,光于四海也。」论孝至此,可谓至矣尽矣,无以复加矣。 然其为孝,皆显乎耳目之间,人所易见。 惟我释子,以成道利生为最上报恩之事。 且不仅报答多生之父母,并当报答无量劫来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 不仅于父母生前而当孝敬,且当度脱父母之灵识,使其永出苦轮,常住正觉。 故曰释氏之孝,晦而难明者也。 虽然,儒之孝以奉养父母为先者也。 若释氏辞亲出家,岂竟不顾父母之养乎? 夫佛制,出家必禀父母。 若有兄弟子侄可托,乃得禀请于亲,亲允方可出家,否则不许剃落。 其有出家之后,兄弟或故,亲无倚托,亦得减其衣钵之资,以奉二亲。 所以长芦有养母之芳踪,〔宋长芦宗赜禅师,襄阳人,少孤,母陈氏鞠养于舅家。 及长,博通世典。 二十九岁出家,深明宗要。 后住长芦寺,迎母于方丈东室,劝令念佛求生净土。 历七年,其母念佛而逝。 事见《净土圣贤录》。〕道丕有葬父之异迹。 〔道丕,唐宗室,长安人。 生始周岁,父殁王事。 七岁出家,年十九,世乱谷贵,负母入华山,自辟谷,乞食奉母。 次年往霍山战场,收聚白骨,虔诵经咒,祈得父骨。 数日父骨从骨聚中跃出,直诣丕前,乃掩余骨,负其父骨而归葬焉。 事见《宋高僧传》〕。 故经云:「供养父母功德,与供养一生补处菩萨功德等。」亲在,则善巧劝谕,令其持斋念佛求生西方。 亲殁,则以己读诵修持功德,常时至诚为亲回向。 令其永出五浊,长辞六趣。 忍证无生,地登不退。 尽来际以度脱众生,令自他以共成觉道。 如是乃为不与世共之大孝也。 推极而论,举凡六度万行,无非孝道扩充。 故《梵网戒经》,一一皆言:「应生慈悲心、孝顺心。」又云:「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业。 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而杀而食者,即是杀我父母。 因兹凡所修持,皆悉普为法界众生而回向之。 则其虑尽未来际,其孝遍诸有情。 若以世孝互相较量,则在迹不无欠缺,约本大有余裕矣。 惜乎不见此理者,不谓之为妄诞,便谓之为渺茫。 岂知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佛眼圆见,若视诸掌也。 (增广上. 佛教以孝为本论)佛之孝亲通乎三世佛法世间法,本来不是两样。 或有以佛辞亲割爱,谓为不孝者,此局于现世,不知过去未来之浅见也。 佛之孝亲,通乎三世。 故《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 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佛之于一切众生愍念而度脱之,其为孝也,不亦广且远哉! 且世间之孝,亲在则服劳奉养,亲没则只于生没之辰,设食祭奠,以尽人子之心。 设或父母罪大,堕于异类,谁能知所杀而食之生物中,决非曾为我之父母乎? 昧三世无尽之理,而以数十年之孝责人,其所知见之浅小,为可怜也。 故佛教人戒杀放生,吃素念佛者,其慈悲救济也大矣。 或又谓:猪羊鱼虾之类,乃天生以资养人者,食又何罪? 此以身未历其境而妄说,若亲历其境,则望救之不暇,何容置辩。 《劝戒类编》载:福建浦城令赵某,长斋奉佛。 其夫人绝无信心,诞辰之先,买许多生物,将欲杀而宴宾。 赵曰:「汝欲祝寿,令彼等死,可乎?」夫人曰:「汝之话皆无用,若依佛法,男女不同宿,不杀生命,再过几十年,满世间通是畜生了。」赵亦无法可劝。 至夜,夫人梦往厨房,见杀猪,则自己变成猪,杀死还晓得痛,拔毛开肚,抽肠割肺,痛不可忍。 后杀鸡鸭等,皆见自己成所杀之物。 痛极而醒,心跳肉颤,从此发心放所买之生,而吃长素矣。 此人宿世有大善根,故感佛慈加被,令亲受其苦,以止恶业。 否则生生世世供人宰食矣。 世之杀生食肉者,能设身处地而作己想,则不难立地回头矣。 又有一类人说:我之食牛羊鸡鸭等肉,为欲度脱彼等耳。 此说不但显教无之,即密教亦无之。 若果有济颠之神通,未为不可。 不然,邪说误人,自取罪过。 极无廉无耻之辈,乃敢作是说耳。 学佛者,须明白自己之身分力量,不可妄自夸大,至嘱至嘱! 梁时,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露。 该山年有例会,届时众皆大吃大喝,杀生无算,道香屡劝不听。 是年,乃于山门掘一大坑,谓众曰:「汝等既得饱食,幸分我一杯羹,何如?」众应之。 于是亦大醉饱,令人扶至坑前大吐。 所食之飞者飞去,走者走去,鱼虾水族,吐满一坑。 众大惊畏服,遂永戒杀。 道香旋因闻志公之语,当即化去。 〔有蜀人,在京谒志公。 志公问:何处人? 曰:四川。 志公曰:四川香贵贱? 曰:很贱。 志公曰:已为人贱,何不去之。 其人回至青城山,对香述志公语,香闻此语,即便化去。〕须知世之安分守己者,一旦显示神通,当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烦恼耳。 否则须如济公之疯颠无状,令人疑信不决,方可。 (三编下. 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通局兼修方名尽孝佛教以孝为本,大乘经多有发明。 其最显豁详悉者,有《佛报恩经》、《地藏经》、《无量寿经》、《观无量寿佛经》、《梵网经》。 孝之一字,局于事亲。 通而论之,凡于理于心,能不违悖,均名为孝。 否则,均为不孝。 学者必须通局兼修,方可名为尽孝。 (续编上. 覆峄县宋慧湛居士书〔民二十二年〕)欲全孝道当修净业孝之为道,其大无外。 欲令全备,非世法佛法一肩担荷不可。 世法必须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佛法必须戒杀护生,信愿念佛,求生西方。 以此自行,复以化他。 必使内而家庭,外而社会,一切同人,同修此法,以期现生即了生死。 佛法法门无量,所有一切法门,同须断尽烦惑,方可了生脱死,烦惑若有丝毫未尽,仍然莫出轮回。 惟念佛一法,全仗佛力。 若具真信切愿,决定可以仗佛慈力,带业往生。 较彼一切法门,其难易相差,奚啻天渊悬殊。 吾人既无断尽烦惑之道力,若不以念佛求生西方,为自利利他之专注大事。 则尘沙劫又尘沙劫,仍在六道轮回中。 欲全孝道,固当汲汲于修持凈业也。 (三编上. 覆尹全孝居士书一)噫! 人子扬亲之德,固为分所应尔。 然扬亲之德,而不修德慎行,则更甚于诬亲以恶。 故《孝经》以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为孝之终。 如孔孟等,未见叙述父母之德,而天下后世,无不尊其父为圣父,母为圣母。 欲表彰亲德者,不可不知。 世孝如此,可谓极矣,而于亲之灵识,无大裨益。 若以佛法论,亲在则谕亲于道,俾其返迷归悟,背尘合觉,信愿念佛,求生西方。 亲没则志诚念佛,为亲回向,设祭待客,概不用荤,庶可令亲未往生则即得往生,已往生则高升莲品。 此固如来普度众生,令复本具佛性之要道。 人子欲报亲恩而扬亲德者,当终身奉行而广为化导,其利益惟佛能知,非语言文字所能形容也已。 (增广下. 孙母林夫人事实发隐)夫孝子之于亲,宜先乎本而次乎末,养其体而导其神。 倘唯知服劳奉养以安之,立身行道以荣之,而不知以常住无生之道,念佛往生之法,谕令修持。 使其生念佛号,死生佛国。 辞生死之幻苦,享常住之真乐。 承事弥陀,参随海众。 闻圆音而三惑净尽,睹妙境而四智圆明。 不违赡养,遍入十方。 上求下化,广作佛事。 彻证即心本具之佛性,普作苦海度人之慈航。 是所谓见小而忘大,得近而遗远。 乃中人之局见,非达士之大观也。 若能令慈亲与己,并及家眷,同出娑婆,同生赡养,同证无量光寿,同享寂灭法乐,同作弥陀法王子,同为人天大导师。 方可尽其孝慈之心,与夫教育之谊。 (增广下. 绍兴何阆仙家庆图序)以净土法门利益劝父母,令其念佛求生西方。 若能信受奉行,临命终时,定得往生。 一得往生,直下超凡入圣,了生脱死,高预海会,亲炙弥陀,直至成佛而后已。 世间之孝,孰能与此等者! (增广上. 覆邓伯诚居士书二)(二)善教儿女余职好尽儿女难教学佛之人,必须各尽其分。 所谓尽分者,务须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 此八种事,一人皆备。 上有父母,则是子职。 下有儿女,则是父职。 自己用人,则是主职。 为人作事,则是仆职。 余职分均好尽,惟父母之职分难尽。 实非难尽,以举世无人提倡。 大家只知溺爱而不知教育,以致养成败类,互相残杀。 弄得国不成国,民不成民。 所言教育者,儿童从初开知识时,即与彼说因果报应,及做人之道理。 必使心有畏恶报而慕善报,则不致犯上不肯依教而行。 小时如是,习以成性,养成良善天姿,是名为育。 育者,养也。 若不知此,则养成凶恶性质,轻则忤逆不孝,重则杀父杀母。 溯其本源,皆由其父母,小时不教所致。 吾常曰:世间最大的功德,莫过于善教儿女。 世间最大的罪过,莫过于不教儿女。 人人善教儿女,天下自然太平。 人人不教儿女,天下决定丧乱。 故曰:天下不治,匹夫有责。 此语举世无人说,故与汝等略说。 (三编上. 覆张佩芬慕兰居士书〔民廿八年正月廿八〕)儿女之因不出四类接汝与明道师函,知第三子年已二十,忽尔夭逝,不胜慨叹。 况汝教养多年,费若干精神钱财,心中能不感伤乎? 虽然,切不可以自己一向热心公益,皈依佛法,何以不蒙佛佑,而为怨尤。 须知吾人从无量劫来,生生世世,所造恶业,无量无边。 或我欠人之债,或人欠我之债;或我欠人之命,或人欠我之命。 以彼此有负欠故,致所生儿女种种不一:有还债者,有讨债者;有报德者,有报怨者。 汝今生虽居心事事甚好,岂多劫多生,通通皆无罪业乎? 故人当有不如意之境遇,只可发忏悔罪业心,不可生怨天尤人想。 若能发忏悔心,不生怨尤,所谓逆来顺受,则后来之福,实难测度。 汝此子者,大约是讨债而来,债已讨足,故随即去世。 汝于债主已去,不生解脱业累之想,反生怨天尤佛之心,则成颠倒矣。 民国八年,北通州王芝祥,字铁珊,一子很聪明,很孝顺。 大子有神经病,铁珊心中望此子承继家声。 二十一二岁,已娶妻,生一女。 一日,病重将死。 铁珊痛极,呼之曰:「某某,汝既来为我儿子,为何此刻就要去?」其子瞋目,作广西口音曰:「我哪是你儿子,我就是第十四个人。」说毕,即死。 先铁珊在广西作兵备道时,计杀降匪头首十三人。 先用极爱厚之法以安慰之,请其吃饭,尚请有大名之人作陪,每人犒洋二十四元。 云:「日间甚忙,来不及与汝详谈,到晚间来,当与汝等各安职务。」此十三人,不知是要杀他,反拉其厚友同去,意欲以己之情面,求其亦派彼一好差事。 至晚去,则进一门关一门,伏兵于华厅。 其人既来,铁珊抽佩刀砍,则伏兵同出杀之,得十四个尸首,亦不知是何姓名。 岂知其人即为其子,徒用二十余年教育之劳,至死反瞋目呵斥,不认铁珊为父。 大率世之儿女之因,总不出「讨债、还债、报恩、报怨」之四义。 此子系汝宿世欠彼债者,债清即去。 若还债及报恩者,则可得其孝养耳。 又汝已皈依佛法,当须晓得世间事事无常。 若不极力念佛求生西方,则随业轮回于三途六道中,何可底止? 此子之去,益当知一切事皆不可倚靠,惟有西方阿弥陀佛,乃我等一切众生之大倚靠。 从兹发感激心,发精进心,以自己所作之种种功德,及所念佛之功德,同皆回向往生西方。 汝能如是,则此儿之死,即为汝作警策,免汝被世间福报眷属所迷,不生厌离娑婆之心,亦不生欣求极乐之心。 故当头痛与汝一棒,汝反不在自己分上体察,生出怨天怨佛的种种愚见,则成迷本逐末,不知自反矣。 世人每每于自己所作功德,作矜夸气。 于自己所作罪过,作宽恕气。 人孰无罪,且勿说过去,即以现世论,杀种种众生以悦口腹,彼等岂是木石,不知疼痛,不愿生而愿人杀而食之乎? 汝既杀食他,他将来必定也要杀食你。 人一生不知吃了多少生灵,可说大话,说我无罪过,妄受天罚乎? 是以常人总不见自己有过,圣人总不见自己有德。 不见有过,故其过山积。 不见有德,故其德天高。 汝且莫作愚痴人说话,极力为善,认真念佛,所有一切利人善事功德,悉皆回向往生西方。 则现生之心行,便与圣贤心行,相契相合。 待至临终,定蒙阿弥陀佛接引往生,则收功结果之时也。 若不生西方,所作之善,迟早均受其报。 而所杀食众生之报,亦难不偿,可怕之至。 (续编上. 覆德畅居士书〔民二十三年〕)求子之道人多背驰求子之道,人多背驰。 汝欲得身体庞厚、性情贤善、福慧寿三通皆具足之子,须依我说,方可遂心。 世人无子,多娶妾媵,常服壮阳之药,常行房事,此乃速死之道,非求子之方也。 幸而得子,亦如以秕稻种之,或不出,或出亦难成熟。 第一要断房事,或半年,至少或百日,愈久愈好。 当与妇说明,彼此均存此念,另屋居住。 若无多屋,决须另床。 平时绝不以妻作妻想,当作姊妹想,不敢起一念之邪念。 待身养足后,待妇月经净后,须天气清明,日期吉祥,夜一行之,必得受孕。 从此永断房事,直到生子过百日后,或可再行。 妇受孕后,行一次房,胞厚一次,胎毒重一次。 且或因子宫常开,致易堕胎。 此种忌讳,人多不知。 纵有知者,亦不肯依。 故致或不生,或不成,或孱弱短命。 不知自己不善用心,反说命不好,反将行房当常事,日日行之,不死就算大幸。 又要心存慈善,利人利物。 利人利物,不一定要钱,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 凡无利益之心之话之事,均不存不说不行。 满腔都是太和元气,生机勃勃。 又须志诚念南无观世音菩萨,愈多愈好。 早晚礼拜念若干,此外行住坐卧都好念。 睡倒虽好念,也要心存恭敬。 宜穿衫裤,不可赤体。 宜默念,不宜出声。 默念若字多难念,可去「南无」二字,但念「观世音菩萨」五字。 白衣咒,念也好,不念也无碍。 汝如是存心,行事念。 亦令汝妇也如是存心,行事念。 及至临产还念。 临产不可默念,要出声念。 旁边照应的人,须大声帮他念。 管保了无苦痛难产之事。 临产默念不得,以用力送子出,默念或受气病。 女人一受孕,不可生气,生大气则堕胎。 兼以乖戾之气,过之于子,子之性情,当成凶恶。 又喂儿奶时,必须心气和平。 若生大气,奶则成毒。 重则即死,轻则半日一日死,决无不死者。 小气毒小,虽不死,也须生病。 以故爱生气之女人的儿女,死的多,病的多。 自己喂,雇奶母喂,都是一样。 生了大气,万不可喂儿奶,须当下就要放下。 令心平气和,过半天再喂。 喂时先把奶挤半茶碗倒了。 乳头揩过再喂,就无祸殃。 若心中还是气烘烘的,就是一天也喂不得。 喂则不死,也须大病。 此事古今医书均未发明。 近以阅历方知其祸。 女子从小就要学柔和谦逊,后来生子,必易,必善,必不死,必不病。 凡儿女小时死病,多一半是其母生气之故。 少一半是自己命该早死。 天下古今由毒乳所杀儿女,不知有几恒河沙数,可不哀哉! (三编上. 覆张德田居士书一)依此三法可得佳儿汝祖母望曾孙心切,我教汝三法,汝夫妇能依而行之,必能得有福有寿聪明智慧之令子。 一则汝夫妇日常礼拜,持念观音圣号。 二则必须心存慈善,多行利济人物之事。 三则夫妇各居一房,断绝房事。 待其身体养强健,候女人天癸净后,于天清气朗之夜,偶一同宿,必能受孕。 从此仍各分居,切不可再为同宿。 以念观音之故,其子必有善根,聪明智慧。 以心存慈善,常行救济等事,则其子必寿。 以身体养健故,其子必身体强健。 以一受孕再不同房故,其子永无胎毒及疮疹等。 此求子必得之道。 若日日与妇同宿,常行房事,或致送命。 即令生子,或难成立,无甚能为,以先天不足,精神才思皆不能充足。 世人不明此理,当做常与妇居为能生子,其误大矣。 祈以此义告汝祖母,庶可年余,即得佳儿也。 (三编上. 覆周善昌居士书二)善教儿女敦伦大本年过五十,来日无多。 正当认真敦伦念佛,以期生入圣贤之域,没归极乐之邦耳。 所言敦伦,恐汝不会其意,今为略释。 世人多多不知敦伦之义,包括得广。 但以能孝亲敬长,遂谓敦伦,是亦甚是,然是小焉者。 善教儿女,俾彼悉皆为贤人为淑媛,实为敦伦之大者。 以儿女既皆贤善,则兄弟、姊妹、妯娌、儿孙,皆相观而善。 从兹贤贤相继,则贤人多而坏人少,坏人亦可化为贤人善人。 天下太平,人民安乐之基,皆于教儿女中含之。 能孝亲敬长及外面一切都善,而不能善教儿女,此人亦未可直名为能敦伦之君子。 如能孝亲敬长与一切通皆如法,又能善教儿女。 其人即居家无所作为,其培植国家社会也,大矣。 今世乱已极,究其本原,皆为父母者不善教儿女之过。 使人各善教儿女,何得有此种恶剧,以极力扮演而促行也。 (三编上. 覆神晓园居士书〔民十九年九月廿六日〕)人未有不愿生好儿女者,然十有八九,将好儿女教坏,后来败家声,荡祖业,作一庸顽之类,或成匪鄙之徒。 其根本错点,总因不知爱子之道。 从小任性惯,大则事事任意,不受教训,多多狎昵匪类,为社会害。 今之天灾人祸,多由此不知为父母之道者所酿成。 使彼失教者,最初得贤父母之善教,则为害之人,均是兴利之人;导恶之人,尽是劝善之人。 世道不期太平,而自太平。 此匹夫匹妇,预培治世之根本要道也。 汝于提倡佛法时,兼为一切有缘者,详示此义。 俾彼等各各自尽其为父母之道,其利益大矣。 女子关系更大,断断不可养而不教。 俾现在有碍于自家,〔不教,则反令兄弟姊妹,同趣于不依规矩,任意自肆。〕将来搅乱夫家,后来教坏儿女,俾子子孙孙,染此恶习。 此义人多忽而不察。 欲家道好,子孙好,均当于此善教儿女中求之。 (续编上. 覆吴慧济居士书〔民二十年〕)教子固要教女尤甚教儿一事,关系极大,教女比教子更加要紧。 以女若贤,在家则可令兄弟姊妹相观而善,出嫁则相夫教子有法,俾夫与儿女皆为贤善。 若女子失教,其祸有不可尽言者。 (三编下. 覆某居士书)光常谓之丧乱,由于家庭失教所致。 教子固要紧,而教女更甚。 以女若得其善教,则成就四德,相夫教子。 俾有天资者,成就圣贤学问品格。 即无天资者,亦必为一循分良民。 女若失教,不但不能相夫教子,于义于道,且将诱子为非,教其作恶。 凡古今之大奸大恶,皆非贤母所生。 欲家之兴,国之治,当从教养子女起,此根本解决之道也。 (三编下. 覆刘观善居士书二)世少贤人,由于世少贤母,与贤妻也。 良以妻能阴相其夫,母能胎教子女。 况初生数年,日在母侧;亲炙懿范,常承训诲。 其性情不知不觉为之转变,有不期然而然者。 余常谓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又常谓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盖谓此也。 以天姿高者,若有贤母以钧陶之,贤妻以辅翼之。 自可意诚心正,明明德,止至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即天姿平常者,亦堪循规蹈矩,作一守分良民。 断不至越理犯分,为非作奸,以忝所生,而为世害也。 惜世人梦梦,不以尽伦守分教女,使日唯从事于妆饰,此外则一无所讲。 异日为人妻,为人母,不但不能相夫教子,以成善士,或反相之教之以成恶人。 由是言之:教女一事,重于教子多多矣。 而余所谓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及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乃真语实语也。 近世学风大开,女子入学,多被不知教本之教员所误。 从兹不以尽伦守分,宜室宜家,相夫教子为事。 各各皆欲操政权,作长官。 越分计虑,习为狂妄,亦可慨也。 (增广下. 冯平斋宜人事实发隐)人之幼时,专赖母教。 父不能常在家内,母则常不离子。 母若贤慧,则所行所言,皆足为法。 见闻已熟,心中已有成规。 再加以常常训诲,则习已成性。 如熔金铸器,模型若好,器决不会不好,以故教女比教子尤为紧要也。 以贤母由贤女而来,若无贤女,何由而有贤母? 无贤母,又何由而得贤子女哉? 此种极平常之道理,人人皆能为之,所痛惜者,绝少提倡之人,俾为母者,唯知溺爱,为父者,亦无善教。 及至入塾读书,为师者,亦由幼时未闻此义,故亦绝不知读书为学圣贤,不教生徒躬行实践圣贤所说之道。 但只学其文字,以为谋利禄计。 而不知学圣贤有莫大之利益,自己与子孙,生生世世,受用不尽。 谋利禄,谋之善,不过现生得小富贵而已。 谋之不善,现生身败名裂,子夭孙绝者,比比皆是。 人与天地共称三才者,以有以先觉觉后觉、继往圣、开来学之功能,故得此尊称。 若不以学圣贤为事,则是行肉走尸。 唯知饮食男女之乐,则与禽兽何异。 人之一字,尚是冒名,况与天地共称三才乎? 然人性本善,人皆可以为尧舜,人皆可以作佛。 而不能为尧舜、不能作佛者,只有性德,无有克己复礼、闲邪存诚,及修戒定慧、断贪瞋痴之修德耳。 此之修德,最初由贤父母师长而启发之,继则自己孜孜矻矻,努力修持。 虽未能即到尧舜与佛之地位,其去下愚之人,日在人欲中埋没者,已天渊悬殊矣。 《书》云:「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经》云:「迷则佛即众生,悟则众生即佛。」幸其为尧舜、作佛之机在我,有血性汉子,岂肯以此性德,任人欲所锢蔽,永为沉沦苦海之下愚众生乎? 愿世之为父母、为师长、为儿女生徒者,各各勉之,则吾国幸甚,全球幸甚。 (续编下. 家庭教育为天下太平之根本发隐〔民二十七年〕)国之荒乱由乏贤人国之荒乱,由乏贤人,其源由家无善教而始。 而家庭之教,母教更为要紧,故教女比教子关系更大也。 有贤女,则有贤妻贤母矣。 人少有贤母,长有贤妻,欲不为贤人,不可得也,此正本清源图太平之良策也。 愿阁下于提倡佛学时,谆谆以此告之,庶佛法世间法皆振兴也。 (增广上. 覆江易园居士书)夫天下不治,由于家庭无善教,致有天姿者,习为狂妄,无天姿者,狎于愚顽,二者皆非国家社会之福。 是知教子为治平之本,而教女尤为切要,以今日之贤女,异日即为人之贤妻贤母,人能得贤母之教育,贤妻之辅助,岂有不成贤人乎哉? 故曰教子女为天下太平之根本也。 (增广下. 因果为儒释圣教之根本说)父母立志以为模范汝宜立大志向,学做好人。 切不可随顺恶少,胡作非为。 凡行一事,说一话,必须要于己于人有益。 汝现在已成人娶妻矣,不一二年即为人父矣。 汝若无真正志向,则将来汝之儿女,便学汝之随顺庸流,无所成就矣。 父母者,儿女之模范也。 譬如铸器,模范不好,决不能令所铸之器好。 人虽至愚,决无不愿儿女好者。 不知儿女之好否,当在自己心行中求。 (三编下. 覆某居士书〔民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始于胎教成于幼时吾尝谓教子为天下太平之根本,而教女为尤要。 以人生禀母之气,视母之仪,比父为多。 有贤女则有贤妻。 贤妻之夫,必为贤人。 贤母之子,定是贤士。 太任有胎教,故文王生有圣德。 盖教之于未生之前也。 (三编上. 覆夏寿祺居士书民廿八年五月十五日)凡为父母者,在其子女幼小时,即当教以因果报应之理,敦伦尽分之道。 若待其长大,则习性已成,无能为力矣。 尤重者必在于胎教,孕妇能茹素念佛,行善去恶,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身不行恶事,口不出恶言。 使儿在胎中禀受正气,则天性精纯,生后再加以教化,则无不可成为善人者。 (三编下. 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今欲昌明因果之事理,及其实行之方法,必先从事于家庭教育。 而家庭教育,又须以妇女为主体。 盖世有贤母,方有贤子。 伊古贤母,从事胎教,钧陶于禀质之初,化育于未生以前,而必期其习与性成也。 如周之三太〔太姜,太任,太姒〕,阴相其夫,胎教其子,皆女中之圣人,实开周家王业之基。 予尝谓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 又谓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者,即指克尽妇道、相夫教子而言也。 乃今之女流,多不明此义,而妄欲参政揽权,思做大事,遂将家庭培植根本之道,置之度外。 此真聚万国九州岛之铁,也铸不成此一个大错,深可慨也! 培植家庭根本之道维何? 即凡教子女,必在于孩提之时,先须使知因果报应之说,则一切悖恶行为,自有所畏而不敢为。 讲因果之书,莫善于《感应篇》及《阴骘文》。 此二书,能为之常常讲说,自有莫大之利益。 盖童蒙天性未漓,善言易入,幼而习焉,久则成性,及既长而不可改也。 正本清源,端在于此。 故《易》曰:「蒙以养正,圣功也。」今天下所以大乱者,皆由一班不明教育原理之父母,有以养成之也。 盖既不能以胎教善其始,又不能以因果策其后,根本一坏,遂泛滥而不可收拾。 于是非孝无亲之说,家庭革命之谈,乃昌言而不讳。 驯至朋友则利交而货卖,夫妇则兽合而禽离。 廉耻道丧,天理绝灭,洪流滔天,未知所届。 即起孔子释迦于今日,亦无法以救之,岌岌乎殆哉! 然则将奈何? 曰:挽救之道,唯有注重家庭教育,冀各为子女讲明因果之事理,以培植其根本而已。 既植善因,必获善果,庶将来人心丕变,风俗渐淳,天下国家,其有太平之望乎! (续编下. 示殷德增母子法语二则〔民二十五年〕)(三)尊重师长亲近师友归于正道师严道尊,人伦表率,道德学问,是效是则。 养我蒙正,教我嘉谟,不敬其师,何能受益。 (三编下. 德育启蒙/ 敬师)人生世间,第一要亲近良师善友。 有良师善友,便可归于正道。 否则,燕朋相聚,便日沦于下流,而疾病亦因之常不愈也。 (续编上. 覆吴希道居士书)下人不深不得其真古人于同辈有一言之启迪者,皆以作礼伸谢。 此常仪也,无间僧俗。 今礼教陵替,故多多皆习成我慢自大之派头。 学一才一艺,不肯下人,尚不能得,况学无上菩提之道乎? (增广上. 覆弘一师书二)谚云:「下人不深,不得其真。」此言虽小,可以喻大。 夫世间大而经术文章,小而一才一艺,若欲妙义入神,传薪得髓,艺超侪伍,名传古今,而不专心致志,竭诚尽敬,其可得乎? 故管子曰:「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不得,鬼神其将通之。」非鬼神之与通,乃精诚之极也。 汉魏昭,见郭林宗。 以为经师易遇,人师难逢。 因受业,供给洒扫。 林宗尝有疾,命昭作粥。 粥成进之,林宗大呵曰:「为长者作粥,不加意敬事,使不可食。」昭更为粥复进,又呵之者三,昭容色不变。 林宗曰:吾始见子之面,今而后知子之心矣。 宋杨时、游酢,师事伊川。 一日请益时久,伊川忽瞑目假寐,二子侍立不敢去。 良久,伊川忽觉曰:贤辈尚在此乎,归休矣。 乃退,门外雪深尺余矣。 张九成,十四岁游郡庠,终日闭户,无事不越其限。 比舍生隙穴视之,见其敛膝危坐,对诗书若对神明,乃相惊服而师尊之。 此四子者,所学乃世间「明德新民,修齐治平」之法。 其尊师重道,尚如此之诚。 故得学成德立,致生前没后,令人景仰之不已。 至于弈秋之诲弈也,惟专心致志者胜。 痀偻之承蜩也,以用志不分而得。 由是观之,学无大小,皆当以诚敬为主。 而况如来于往昔劫中,欲令众生,同成觉道。 以无缘种,莫由得度。 因兹普现色身,垂形六道。 种种方便,随机利物。 千门具启,一道同归。 善根未种未熟未脱者,令其即种即熟即脱。 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 云布慈门,波腾行海。 六度齐修,四摄普益。 其布施也,内外俱舍。 所谓国城妻子,头目髓脑,身肉手足,欢喜施与。 故《法华》云:「观三千大千世界,乃至无有如芥子许,不是菩萨舍身命处。」夫如来为众生故,经历三大阿僧祇劫,广行六度,普结缘种。 待其机熟时至,然后示成正觉。 宏开法会,普应群机。 上根则显示实相,令其诞登道岸。 中下则曲垂接引,令其渐次熏陶。 显密权实,偏圆顿渐。 随机而施,相宜而用。 乘虽有三,道本无二。 为实施权,权是实家之权。 开权显实,实是权家之实。 俯顺群机,循循善诱。 必令机理双契,方得解行俱圆。 学者虽则专主大乘,亦不可轻蔑弃舍小乘。 以小乘原为进入大乘而设。 乃如来之度生妙用,实下根之出苦宏猷。 故《四十二章经》云:「学佛道者,佛所言说,皆应信顺。 譬如食蜜,中边皆甜,吾经亦尔。」大海虽有浅深,水味原无二致。 凡属佛经,固应一体尊重。 如轮王命令,事虽种种不同,其为王敕则一也。 而圆人受法,无法不圆。 治世语言,资生业等,皆顺正法。 况如来金口所说之生灭、无生、四谛、十二因缘等法乎哉? 及如来一期事毕,示现灭度。 迦叶阿难等诸大弟子,结集法藏,遍界流通。 一千年后,教传此土。 两土高僧,东西往还,译布佛经,不惜躯命。 读法显、昙无竭、玄奘等传,其道路险阻,非常艰辛。 不觉哽噎涕泣,莫之能已。 经云:人身难得,佛法难闻。 若非宿有因缘,佛经名字,尚不能闻,况得受持读诵,修因证果者乎? 然如来所说,实依众生即心本具之理。 于心性外,了无一法可得。 但以众生在迷,不能了知。 于真如实相之中,幻生妄想执着。 由兹起贪瞋痴,造杀盗淫。 迷智慧以成烦恼,即常住而为生灭。 经尘点劫,莫之能反。 幸遇如来所说大乘显密诸经,方知衣珠固在,佛性仍存。 即彼客作贱人,原是长者真子。 人天六道,不是自己住处。 实报寂光,乃为本有家乡。 回思从无始来,未闻佛说。 虽则具此心性,无端枉受轮回。 真堪痛哭流涕,声震大千。 心片片裂,肠寸寸断矣。 此恩此德,过彼天地父母,奚啻百千万倍。 纵粉身碎骨,曷能报答。 惟有依教修行,自行化他,方可少舒「春草仰晖、夏葵向日」之微忱而已。 然今之缁素,翻阅佛经,毫无诚敬。 种种亵慢,难以枚举。 而习行既久,彼此相安。 其亵慢之迹,不忍备言。 视如来之法言,同破坏之故纸。 且勿谓不知旨趣者,了无所益。 即深知实义者,亦只是口头三昧,面门辉光。 如饥说食,如贫数宝。 虽有研究之功,绝无实证之益。 况亵慢之罪,奚啻弥天。 而受苦之期,岂止穷劫。 虽是善因,反招恶果。 纵为将来得度之因,难免多劫备受其苦。 用是心怀惨伤,敢陈刍荛。 企依佛教以奉行,庶惟得益而无损。 《金刚经》云:「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又云:「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 当知此处,即为是塔。 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花香,而散其处。」何以令其如此? 以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故。 而诸大乘经处处教人恭敬经典,不一而足。 良以诸大乘经,乃诸佛之母,菩萨之师,三世如来之法身舍利,九界众生之出苦慈航。 虽高证佛果,尚须敬法。 类报本追远,不忘大恩。 故《涅槃经》云:「法是佛母,佛从法生。」三世如来,皆供养法。 况博地凡夫,通身业力,如重囚之久羁牢狱,莫由得出。 何幸承宿世之善根,得睹佛经。 如囚遇赦书,庆幸无极。 固将依之以长揖三界,永出生死牢狱。 亲证三身,直达涅槃家乡。 无边利益,从闻经得。 岂可任狂妄之知见,不存敬畏。 同俗儒之读诵,辄行亵渎。 既读佛经,何不依佛经所说恭敬尊重? 既亵佛法,岂能得佛法所有真实利益? 倘能暂息狂见,清夜自思。 当必心神惊悸,涕泪滂沱。 悲昔日之无知,誓毕生以竭诚。 从兹心意肃恭,身口清净。 永绝粗鄙之恶态,恒依经论之圣谟。 果能如是,庶可于佛法大海中,随分随力,各获实益。 如修罗香象,及与蚊虻,饮于大海,咸得充饱。 又如一雨普润,卉木同荣。 如是,则自己受持之功,方不枉用。 而如来说经,诸祖宏法之心,亦可以稍得舒畅而慰悦矣。 (增广上. 竭诚方获实益论)昔古灵赞禅师大悟后,欲报剃度师恩,多方启迪。 其师异之,令其为伊宣说。 彼谓当设法座,令其师迎己升座礼拜,然后可说。 其师依之,遂于言下大悟。 使古灵不如此重法,其师不如此重得法之人,莫道不说,说亦只得文字知见而已,决不能一言之下,明白本心。 语云:「下人不深,不得其真。」夫如来灭度,所存者惟经与像。 若以土木金彩等像视作真佛,即能灭业障而破烦惑,证三昧而出生死。 若以土木金彩视之,则亦土木金彩而已。 又土木金彩,亵之则无过。 若以亵土木金彩之佛像,则其过弥天矣。 读诵佛经祖语,直当作现前佛祖为我亲宣,不敢稍萌怠忽。 能如是者,我说其人必能即生高登九品,彻证一真。 否则是游戏法门,其利益不过多知多见,说得了了,一丝不得真实受用,乃道听涂说之能事也。 古人于三宝分中,皆存实敬,不徒泛泛然口谈已也。 今人口尚不肯谈一屈字,况实行乎? (增广上. 覆无锡尤惜阴居士书)非为恭敬理当如此汝来信,语颇恳切,然犹有轻僧慢法之习气。 此之习气,实为学道之障。 若亲来皈依,升座,则磕头当在二三十以上。 即方便说,亦须磕数头。 汝以函祈皈依,只以合掌拜启了之。 合掌作揖,是行人问路之克己仪式。 汝欲皈依三宝,将资之以了生脱死,又欲报贤妻之恩德,及度脱一切众生者。 所期望者甚大,所自屈处甚微,颇有因果不相符契之弊。 昔顺治皇帝,与玉林国师之门人写信,尚用法弟行痴和南。 彼此相形,岂不天地悬隔? 光并非求人恭敬,而作此说。 以若按理性,则固无人我之相可得。 况从无始以来,互为父母兄弟等,而将来皆当成佛,以度众生乎? 是以说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当恭敬之不暇,何敢责人之未至乎? 然住持佛法,非严立礼仪,则无由令人生景仰,而力修持。 是以律中,凡请法等,无恭敬之仪,则不为说。 而常不轻,见人礼拜,人以杖木瓦石打之,犹远避礼拜。 此乃直据本体而为下种者,非凡夫住持法道之仪轨也。 恐汝执此各义,以为光之见局而量小,故为汝略说之,亦系除烦恼之一法耳。 慢乃根本烦恼,学佛以能对治烦恼为有益,故不得不与汝说也。 今且将错就错,为汝取法名为德谦。 谦者,不自满足之意。 《金刚经》,发度尽一切众生心,令其悉入无余涅槃,而不见一众生得灭度者。 譬如天地覆载,但尽生成之分,不居生成之德,此真所谓无「人、我、众生、寿者」相。 乃所谓谦谦君子,有终吉也。 能谦,则一切所应担荷者,咸担荷之。 虽至圣贤地位,总觉人皆胜我。 如海纳川,如空含象,绝无一物拒之不纳不含者。 汝能善体此义,则身虽劳,而心常逸,其利益当自知之。 (续编上. 覆陈逸轩居士书〔民二十年〕)潘懋春,既欲皈依,自写愿单,何竟无一恳求语,并无一致屈之字。 彼纵曰不知,汝亦不知乎? 世间行路,欲问人,尚须拱手以示敬。 况皈依三宝,欲资以了生脱死,竟若以事示平人,则太得不洞事务矣。 光作此说,非求人恭敬也,理当如此。 若不说,彼一生也只是一不洞事人耳。 清顺治皇帝,拜玉林禅师为师,法名行痴。 与玉林法徒行森书,署名尚写法弟行痴和南。 和南,乃磕头也。 皇帝与同门尚如此,况与其师乎? 此种芳规,岂可不知! 古人云:「下人不深,不得其真。」非曰深下于人,人则尽心教导也。 以自己不能生恭敬心,纵人肯教,自己心中有傲慢象相障,不得其益。 譬如高山顶上,不存滴水,故不能受滋润也。 不但学佛如是,即世间学一材一艺亦如是。 世间只身口之活计,佛法则性道之本源,其关系轻重,固天渊相悬也。 祈将此语,令彼视之。 然今但取其心,不计其迹,为彼取法名慧懋。 谓以智慧,自勉勉人,令其悉皆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生信发愿,念佛圣号,求生西方极乐世界。 能如是者,即真佛弟子。 否则,但有其名,不得实益。 (续编上. 覆王寿彭居士书二〔民二十年〕)(四)戒杀护生恶业之中惟杀最惨恶业之中,惟杀最多,惟杀最惨。 欲得世道太平,人民安乐,必须大家戒杀护生,吃素念佛,方为根本解决之论。 (三编上. 覆沈授人居士书)诸恶业中,唯杀最重。 普天之下,殆无不造杀业之人。 即毕生不曾杀生,而日日食肉,即日日杀生。 以非杀决无有肉故,以屠者猎者渔者,皆为供给食肉者之所需,而代为之杀。 然则食肉吃素一关,实为吾人升沉、天下治乱之本,非细故也。 其有自爱其身,兼爱普天人民,欲令长寿安乐,不罹意外灾祸者,当以戒杀吃素,为挽回天灾人祸之第一妙法。 (增广下. 普劝爱惜物命同用清明素皂以减杀业说)杀业怨深似海难平凡有血气者,必有知觉。 既有知觉,则必贪生怕死,趋吉避凶。 鸟兽昆虫蚤虱,莫不皆然。 若忽尔捕而杀之,则其力虽不能敌,无可如何,其心之仇恨,殆不能以语言文字形容。 若将欲杀,或有赎之放之令生者,则其心之感激,亦复难以形容。 纵彼现时虽无报恩报怨之力,然善恶之缘既结,或于现生,或于未来,必有不期然而然之报应。 即彼等不能即报,而常行放生,常行杀生,天地鬼神,常为鉴临,必当降以祸福,且勿忽其弱而欺之。 (续编下. 放生杀生现报录戒杀放生各文合编序〔民十八年〕)饮食于人,关系甚大。 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故曰食为民天。 然天地既为人生种种谷、种种菜、种种果,养人之物,亦良多矣! 而以口腹之故,取水陆空行诸物,杀而食之,以图一时之悦口。 绝不计及彼等与吾,同禀灵明之性,同赋血肉之躯,同知疼痛苦乐,同知贪生怕死。 但以力弗能敌,被我杀而食之,能不怀怨结恨,以图报于未来世乎? 试一思之,能不惴惴。 忍以一时悦口之故,于未来世,受彼杀戮乎哉? 愿云禅师云:「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详味斯言,可以悟矣。 (增广下. 味精能挽劫运说)由是思之生可杀乎好生恶死,物我同然。 我既爱生,物岂愿死。 由是思之,生可杀乎? 一切众生,轮回六道。 随善恶业,升降超沉。 我与彼等,于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 当思拯拔,何忍杀乎?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于未来世,皆当成佛。 我若堕落,尚望拔济。 又既造杀业,必堕恶道。 酬偿宿债,辗转互杀,无有了期。 由是思之,何敢杀乎? (增广下. 为在家弟子略说三归五戒十善义)巧行救济永戒残伤推吾人恶死之心,巧行救济。 体天地好生之德,永戒残伤。 (续编下. 楹联/ 素食处)天地之大德曰生,如来之大道曰慈。 人物虽异,心性是同。 举凡三乘六凡,如来视之,皆如一子。 何以故? 以其皆具佛性,皆堪成佛故。 三乘且置,六凡天、人、阿修罗、畜生、鬼、地狱,虽则高下悬殊,苦乐迥异。 总皆未断惑业,未出生死。 天福若尽,即便下降。 狱罪若灭,仍复上升。 犹如车轮,互为高下。 我今幸得人身,理宜委曲设法,护惜物命。 体天地好生之德,全吾心恻隐之仁。 良以诸物与我,同生于天地之间,同受天地之化育。 而且同知贪生,同知畏死。 仁人于枯骨,尚且掩而埋之;于草木,尚且方长不折。 况肯为悦我口腹,令水陆诸物受刀砧烹煮之苦哉? 须知此等诸物,从无始来,亦曾高居尊位,威权赫奕。 不知借威权以培德,反致仗威权以造业。 竟使恶业丛集,堕于异类。 口不能言,心无智虑,身无技术,以罹此难。 虽弱肉强食,于事则得。 而怨恨所结,能无生生世世,图报此怨之念乎? 人纵不念诸物被杀之苦,独不惧怨业深结,常被彼杀乎? 又不惧残害天物,天将夺我福寿乎? 人惟欲眷属团聚、寿命延长、身心安乐、诸缘如意,正应发大悲心,行放生业。 使天地鬼神,悉皆愍我爱物之诚。 则向之所欲,当可即得。 若仗我有钱财,我有智力,设种种法,掩取诸物,以取悦我口腹,不计彼之痛苦,尚得谓与天地并立为三之人矣乎? 然我与彼等,同在生死。 从无始来,彼固各各皆为我之父母兄弟妻妾子女,我亦各各皆为彼之父母兄弟妻妾子女。 彼固各各或于人中,或于异类,皆被我杀。 我亦各各或于人中,或于异类,皆被彼杀。 为亲为怨,相生相杀。 静言思之,愧不欲生。 急急改图,尚悔其迟。 况肯蹈常袭故,仍执迷情,以为天生异类,原为供人食料乎? (增广下. 江慎修先生放生杀生现报录序)古云:大乱之后民易治。 当此乱极之时,若有德望之人提倡佛法,令其戒杀护生,吃素念佛。 为彼说三世之因果,与六道之轮回。 有仁心者,孰不佩服乎? 儒教讲仁民而爱物,此话须从人生孩幼时做起。 则其仁民也,方能究竟。 若不在孩幼时做,则其仁民处,或致误民,其爱直是空谈。 今为说其所以。 小孩无知,见飞走等物,必直杀,或取而顽耍杀。 若大人无论何物,均不许杀。 以杀则折己福寿,致天地鬼神,都不保佑。 幼小时养成此习惯,大了决不至以互相残杀为乐。 十余年前有英人林某,住南京,来普陀见光。 送光几本书,云是他着。 他中国话尚不甚好,何能作很好文字乎? 有一本专提倡卫生,专门以杀生为事。 余书均送人,唯卫生之书,光撕碎付字篓。 恐无知者持去,则害人害物,无有底极。 周君盖深中西人之毒,而不知卫生利人之道。 人为万物之灵,亦一种动物也。 我与万物同生于天地之间,彼未要我之命,我何得要他的命? 打蝇之家,蝇更多。 杀蜈蚣之人,常被蜈蚣咬。 彼欲卫生于现生,而现生亦未必得益。 由此一生常怀杀心,将来生生世世,常被人杀。 但以未能亲见,尚乐以忘疲而杀。 古书中有恶蚁者,蚁盈其尸。 恶蝇者,蝇集其体。 无法可设,徒叹奈何。 光以此事即是大造杀劫之根本。 若犹欲依己所见而为,窃恐有后悔不及时,为可怜可悯,无有可救援也。 仁人君子,何得专以杀物为事。 令一切无知者,皆效法乎? 十余年前,一皈依弟子有一小儿,买一拍蝇板,以为玩具,遂常拍之。 一日蝇多极,极力拍之,忽全屋皆黑。 大人遂开门窗,念佛忏悔,未久蝇悉去。 从此焚其拍物,亦无蝇来矣。 此系佛弟子佛慈加被,令断杀业者。 若无信心之人,恐无此兆。 其来生后世,何可设想也。 (三编下. 覆净善居士书三)素食多健肉食多病世之素食者多强健,肉食者多疾病。 以肉食浊恶,易生欲心。 素食清净,欲心轻微。 愚人不明理,以肉食养人,系欲自他来生后世皆变畜生耳。 可不哀哉! (三编下. 覆周群铮居士书)世人食肉,已成习惯,当知无论何肉,均有毒,由于杀时,恨心怨气所致。 虽不至实时丧命,然积之已久,则必发而为疮为病。 年轻女人,若生大气后,喂孩子乳,其子必死,以因生气而乳成毒汁也。 人以生气,尚非要命之痛,尚且如此。 况猪羊鸡鸭鱼虾要命之痛,其肉何能无毒乎? 余十余年前,见一书云:一西洋女人,气性甚大,生气后喂其子乳,其子遂死,不知何故。 后又生一子,复以生气后喂乳而死,因将乳令医验之,则有毒,方知二子皆乳药死。 近有一老太婆皈依,余令吃素,以肉皆有毒,并引生气西妇药死二子为证。 彼云:伊两个孩子,也是这样死的,以其夫横蛮,一不顺意,即行痛打,孩子看见则哭,便为喂乳,遂死,亦不知是乳药死的。 其媳亦因喂乳死一子。 可知世间被毒乳药死的孩子,不知有多少。 因西妇为发起,至此老太婆,方为大明其故。 凡喂孩子之女人,切勿生气,倘或生大气,当日切不可即喂孩子。 须待次日心平气和,了无怨恨时,乃无碍矣。 若当日即喂,或致即死,纵不即死,或迟迟死。 是知牛羊等至杀时,虽不能言,其怨毒结于身肉者,亦非浅鲜。 自爱者固宜永戒,以免现生后世种种灾祸也。 此事知者甚少,故表而出之,幸大家留意焉。 由此证之:须知人当怒时,不独其乳有毒,即眼泪口水亦有毒。 若流于小儿眼中身上,亦为害不浅。 一医生来皈依,余问医书中有此说否,彼云不知。 世间不在情理之事颇多,不可因非科学而鄙视之。 如治疟疾方,用二寸宽一条白纸,写乌梅〔两个〕红枣〔两个〕胡豆〔按病人岁数多少,写多少颗。 如十岁,写十颗。 二十岁,写二十颗〕折而迭之,于未发一点钟前,男左女右,绑于臂膊上,即不发矣。 百发百中,即二三年不愈者,亦可即愈。 非符非咒非药,而能愈痼疾,岂可以常理推之乎! 世间事体,均难思议,如眼见耳闻,乃极平常事,人人知之。 若问眼何以能见,耳何以能闻,则知者绝少矣。 佛法有不可思议而可思议者,有可思议而不可思议者,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岂可以常情测度乎! (三编下. 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若知此义何能下咽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 杀而食之,何能下咽? 若知此义,即丧身失命,亦不能吃一切肉矣。 然佛之教人,循循善诱。 上根则令其全断,中下则令其渐减,而遂至于全断耳。 (增广上. 覆高邵麟居士书一)普令含识各尽天年放生一事,原为启发现未人之善心,以期戒杀吃素,普令含识,各得其所,各尽天年。 近之则息杀因,远之则灭杀果。 小之则全吾心之纯仁,大之则弭世界之杀劫。 且勿以为不急之务,而漠然置之也。 (续编下. 常熟莲华庵放生池碑记〔民二十三年〕)事浅易见理深难明戒杀放生之事,浅而易见。 戒杀放生之理,深而难明。 若不明其理,纵能行其事,其心决不能至诚恻怛。 其福田利益,亦随其心量而致成微浅。 倘遇不知者阻诽,遂可被彼所转,而一腔善心,随即消灭者有之。 以故不避繁词,用申其义。 俾物类同沐慈恩,人伦各培福祉。 以恳到之深仁,灭自他之杀报。 同臻寿域,共乐天年。 尚祈以此功德,回向西方。 则永出轮回,高超三界。 为弥陀之弟子,作海众之良朋矣。 ……须知放生一事,实为发起同人,普护物命之最胜善心。 企其体贴放之之意,中心恻然,不忍食啖。 既不食啖,则捕者便息。 庶水陆空行一切物类,自在飞走游泳于自所行境,则成不放之普放。 非所谓以天下而为池乎? 纵不能人各如是,而一人不忍食肉,则无量水陆生命,得免杀戮,况不止一人乎? 又为现在未来一切同人,断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之因,作长寿无病、富贵安乐、父子团圝、夫妻偕老之缘。 正所以预行周济,令未来生生世世永不遭鳏寡等苦,长享受寿富等乐。 非所谓罄域中而蒙福乎? 何可漠然置之。 (增广上. 南浔极乐寺重修放生池疏)须善设法随缘买放买物放生,与布施同。 须善设法,勿立定期,勿认定地,勿议定物。 随缘买放,生得实益。 若定期、定地、定物,则是促人多捕矣。 (续编上. 覆念佛居士书)事虽为生意实为人放生之举,事虽为生,意实为人。 人若止杀,则固用不着此种作为。 然人食肉之心愈盛,不设此举,久而久之,将举非洲之野蛮行为,遍行于世。 可不预为设法,令彼嗜杀嗜肉之人,同生反躬自省之诫乎? (三编上. 覆罗智声居士书一)吃素念佛乃大放生须知放生原为戒杀,戒杀必从吃素始。 倘人各戒杀,人各吃素。 则家习慈善,人敦礼义,俗美风淳,时和年丰。 何至有刀兵劫起,彼此相戕之事乎? 此挽回天灾人祸,正本清源之要务也。 凡有欲家门清泰、身心康宁、天下太平、人民安乐者,请皆于戒杀放生、吃素念佛中求之,则求无不得矣。 (增广上. 金陵三汊河法云寺放生池疏)窃谓放生,原为提倡戒杀吃素,人若毕生吃素,便成不放之大放矣。 今将宋黄山谷居士,戒食肉诗录之,以期大家于食肉时,再三思之,必有不忍食,与不敢食之心,勃然而兴。 诗曰: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 本是一种性,只为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需。 莫教阎君断,自揣应何如。 有味哉,斯诗也!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此仁民爱物,成始成终之大经大法,不须更为详谈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深义也。 愿见闻者,咸深思之。 (续编下. 天台山国清寺创开放生池碑记〔民二十三年〕)所言放生会之办法,足见慈心毅力。 必须借此以普劝一切人戒杀护生,吃素念佛,方为大放生。 并自己同伦,通皆放之于莲池法海中,俾永离生死苦,常享真常乐,方为放生之一大结果耳。 (三编上. 覆周子秀居士书)素食设祭利益众多设祭待客,概不动荤,村人欲送公祭者,易园止之,令每日来一班人,念佛一期,约二句钟。 一则免人虚费,二则实益亡人,三则曲引诸人,同种善根。 四则冀开风气,普播佛恩。 实为丧事最善新例,凡有信心者,各当依行焉。 (增广下. 汪含章夫人往生记)文六居士,既已茹素,丧中祭神,待客,当均用素,以为地方开通风化。 万不可随顺旧俗,张罗铺排,杀生作乐,以丧事为燕乐,庶可「于亲、于己、于宾、于乡」均有利益也。 (续编上. 覆黄涵之居士书〔民二十年〕)家中杀生即成杀场念佛之人,当吃长素。 如或不能,当持六斋,或十斋。 〔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为六斋,加初一、十八、二十四、二十八为十斋。 遇月小,即尽前一日持之。 又正月、五月、九月为三斋月,宜持长素,作诸功德。〕由渐减以至永断,方为合理。 虽未断荤,宜买现肉,勿在家中杀生。 以家中常愿吉祥,若日日杀生,其家便成杀场。 杀场,乃怨鬼聚会之处,其不吉祥也大矣。 是宜切戒家中杀生也。 (续编上. 一函遍覆〔民二十一年〕)诚心戒杀自有感应华荪职业,颇难修持。 然有诚心,自有感应。 今以一事为证:北京阜城门内大街,有一大荤馆子,名九如春,生意很发达。 一夕经理梦无数人来,向他要命,心知是所杀诸物。 与彼等说:「我一个人,偿你们许多人命,哪里偿得完。 我从今不做这个生意了,再请若干和尚念经念佛,超度你们,好吧?」多数人应许曰:「好。」少数人不答应,曰:「你为几圆或几角钱,杀我们多苦,就这样,太便宜你了,不行。」多数人劝少数人曰:「他若肯这样做,彼此都好,应允许他。」少数人曰:「他可要实行才好。」经理曰:「决定实行,否则再来找我。」因而一班人便去。 适到五更要杀的时候,店中伙计起来要杀,鸡鸭等皆跑出笼四散了。 赶紧请经理起来说之,经理云:「我们今天不开门,不杀跑出的。 在店内的收起来,跑出去的随他去。」天明请东家来,说夜梦,辞生意,决定不干了。 东家云:「你既不愿杀生,我们不妨改章程,作素馆子。」遂改做素食,仍名九如春。 因此吃素的人颇多,更发达。 (三编上. 覆琳圃居士书)圣僧示现不可妄学道济禅师,乃大神通圣人,欲令一切人生正信心,故常显不思议事。 其饮酒食肉者,乃遮掩其圣人之德,欲令愚人见其颠狂不法,因之不甚相信。 否则彼便不能在世间住矣。 凡佛菩萨现身,若示同凡夫,惟以道德教化人,绝不显神通。 若显神通,便不能在世间住。 惟现作颠狂者,显则无妨,非曰修行人皆宜饮酒食肉也。 世间善人,尚不饮酒食肉,况为佛弟子,要教化众生,而自己尚不依教奉行。 则不但不能令人生信,反令人退失信心,故饮酒食肉不可学。 彼吃了死的,会吐出活的。 你吃了死的,尚不能吐出原样的肉,何可学彼吃肉? 彼喝了酒,能替佛装金,能将无数大木,从井里运来。 汝喝了酒,把井水也运不出来,何可学他? 济公传有几种,惟《醉菩提》最好。 近有流通者,云有八本,多后人敷衍之文。 《醉菩提》之若文若义均好,所叙之事,乃当日实事。 世人不知所以然,不是妄学,便是妄毁。 妄学,则决定要堕地狱。 妄毁,则是以凡夫之知见,测度神通圣人,亦属罪过;比之学者,尚轻之多多矣。 见其不可思议处,当生敬信。 见其饮酒食肉处,绝不肯学,则得益不受损矣。 祈洞察是幸。 (增广上. 覆庞契贞书)(五)素位而行人之德能大端有四人为倮虫之长,身不过数尺,寿不过数旬,竟与高厚悠久莫测之天地,并称三才,其义何属? 须知才者,德能之称。 天以普覆万物,生成化育为德能。 地以普载万物,含养滋培为德能。 人以赞天地之化育,继往圣,开来学为德能。 设无人之德能,则天地之德能犹有所憾。 由得人参赞继开之德能,俾天地之德能,圆满充足,竖穷三际,横遍十方。 人与天地,并称三才者,此也。 人之德能,大端有四:人者:仁也。 仁慈恻隐,自利利他,故名为人。 人者:忍也。 忍劳忍苦,担当柱地撑天之事,故名为人。 人者:任也。 力任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八德,俾无所歉缺,故名为人。 〔此八事,匹夫匹妇皆能为之。 此乃参赞化育,继往开来,撑柱天地之大事。 若一疏忽,或亡一二,或八字俱亡,则成冒名之伪人,非与天地并名三才之真人矣。 若能类推,则希圣希贤,学佛学祖,有余裕矣。〕人者:尽也。 尽儒教伦常之道以敦伦,尽佛教心性之道以证心,故名为人。 人之义,大矣哉! 愿一切同伦,各各担荷人之四义,岂独吾国之幸,实天下万国之深幸也。 或曰:汝作此说,汝能一一无憾否? 答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我悲我之一一有憾,冀一切同伦一一无憾,以免一一同伦,临寿终时,犹有如我无穷之深悲也。 (续编下. 人字发隐〔民二十七年为一弟子说〕)天成就人有逆有顺天之成就人者,有逆有顺。 人能乐天知命,则逆反为顺,否则顺反为逆,是在人之善用心与否耳。 又现今是一大患难世道,凡刀兵水火,瘟疫虫蝗,或怨业病,医不能治者,若肯志诚念佛念观音,决定能逢凶化吉。 (三编上. 覆杨宗慎居士书)天之所以成就人者,有苦有乐,有逆有顺,有祸有福,本无一本。 惟在当人具通方眼,善体天心,则无苦非乐,无逆非顺,无祸非福矣。 是以君子乐天知命,上不怨天,下不尤人,随意而安,无往而不自在逍遥也。 (增广上. 与卫锦洲居士书)祸福相依损益在人世间诸法,了无定相,祸福互相倚伏,损益惟人自召。 善得益者,无往而非益。 甘受损者,无往而非损。 汝果能常将遇难将终念佛之念,存之于心。 则决定可以于此身报终之时,俯谢娑婆,高登极乐。 为弥陀之弟子,作海会之良朋矣。 愿吾徒智章常存战兢惕厉之心,以期不负弥陀世尊现身救苦之一番大慈悲恩,则幸甚幸甚。 (三编上. 覆智章居士书〔戊辰八月〕)人生世间,祸福互相倚伏。 惟视当人之用心何如耳。 善用心者,困苦艰难,皆为解脱之本。 不善用心者,富贵荣华,悉是堕落之因。 汝母守节抚孤,受苦多年,实为今日修持净业求生西方之基。 (三编上. 覆周浦陈家骏居士书)古今许多大英雄豪杰,亦有担荷佛法,极意修持者;亦有博学多闻,毕生不知佛法为何义;亦有概不理会,亦不赞扬,亦不毁谤者;亦有绝不知佛法,而任己意见,妄加诽谤者;又有心中深佩佛法,窃取以雄己之门庭,而又特意诽谤,以阻塞一切人入佛法者。 众生知见,变幻离奇,若一思之,不禁令人痛息。 汝等以罹苦,得为入法之导。 使事事如意,或恐终身为门外汉,而又自以为所得至极,无有过者也。 世间祸福相倚伏,惟在当人之善用心与否耳。 (续编上. 覆陈逸轩居士书〔民二十年〕)吾人自无始以来,各有宿业,各有宿善。 善用心者,恶业发现,亦可增长善根。 不善用心者,善根发现,亦可增长恶业。 (三编上. 覆独山杨慧芳居士书二)祸福无定,损益在人。 善得益者,无往而非益。 甘受损者,无往而非损。 过去诸佛,皆以苦境为师。 以致断尽烦惑,成无上道。 (三编上. 覆卓智立居士书三)尽我天职不计顺逆《易》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人能居心行事,有如大地,施恩不求报,受辱不怀瞋,但尽我之天职,不计人之顺逆。 如是之人,生入圣贤之域,没登极乐之邦。 (增广下. 螺头庙东照寺重修地母庙碑记)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孟子云:「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孟子此语,极确切,而未明其所以然。 佛说一切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各有前因,致获现果。 了此,则只宜自忏宿业,何暇怨人乎哉? 所以君子上不怨天,下不尤人,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 受宠若惊,受辱不怨,逆来顺受,无往而不自在逍遥也。 (增广上. 覆潘对凫居士书)逆来顺受随缘而为逆来顺受,方为乐天。 不怨不尤,始可立命。 (增广上. 覆泰顺林介生居士书二)学道之人,凡遇种种不如意事,只可向道上会。 逆来顺受,则纵遇危险等事,当时也不至吓得丧志失措。 已过,则事过情迁,便如昨梦。 何得常存在心,致成怔忡之病。 汝既欲修行,当知一切境缘,悉由宿业所感。 又须知至诚念佛,则可转业。 吾人不做伤天损德事,怕什么东西? 念佛之人,善神护佑,恶鬼远离,怕什么东西? 汝若常怕,则着怕魔,便有无量劫来之怨家,乘汝之怕心,来恐吓汝。 令汝丧心病狂,用报宿怨。 且勿谓我尚念佛,恐彼不至如此。 不知汝全体正念,归于怕中。 其气分与佛相隔,与魔相通。 非佛不灵,由汝已失正念,故致念佛不得全分利益耳。 祈见光字,痛洗先心。 当思我兄一夫一妻,有何可虑? 即使宿业现前,怕之岂能消灭? 惟其不怕,故正念存而举措得当,真神定而邪鬼莫侵。 否则以邪招邪,宿怨咸至。 遇事无主,举措全失。 可不哀哉! 今为汝计,宜放开怀抱,一切事可以计虑,不可以担忧。 只怕躬行有玷,不怕祸患鬼神。 ……当此危险世道,宜放开心胸眼界,努力修持净业。 所有吉凶祸福,悉不计虑,随缘应变。 纵大祸临头,亦当想及同罹此祸之人,不知有几千万亿。 于无可如何中,尚有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可以恃怙,有何可畏? 以念佛念观世音,作为无畏之据。 放开心量,勿预恐吓。 则病自痊愈,身自安乐矣。 若不知此义,则是未遇危境,自己先陷于危中,虽佛菩萨亦莫能救。 所以君子素患难行乎患难,故能无入而不自得焉。 (三编下. 覆同影居士书)须知逆来顺受,始名乐天;修身植德,方曰尽性。 世有愚人,不知夙生善恶,惟观眼前吉凶。 见作善而得祸,便谓善不当为;作恶而得福,便谓恶不足戒。 不知善恶之报,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 譬如三尺之冰,岂一朝之寒所能结;百川之泮,亦岂一日之暖所能消。 切不可怨天而尤人,犹豫而退悔。 宜学俞净意之修身,袁了凡之立命。 将见二孙必成佳士,麟儿屡见诞生矣。 至于华严重建,诚属莫大功德。 然居处深山,募化维艰。 只可随缘,不宜勉强。 有殿可以供佛,有寮可以安身,行道居处有所庇覆,足矣。 何必多造殿宇,广列长廊,不为利益自他,惟取快悦俗目乎? (增广上. 覆泰顺林介生居士书一)思不出位素位而行人之处世,一一须按当人本分,不可于分外妄生计虑。 所谓君子思不出其位,又曰君子素其位而行。 汝虽于净土法门,颇生信心。 然犹有好高务胜之念头未能放下,而未肯以愚夫愚妇自命。 须知了生死,愚夫愚妇则易,以其心无异见故也。 若通宗通教,能通身放下,做愚夫愚妇工夫,则亦易。 否则通宗通教之高人,反不若愚夫愚妇之能带业往生。 净土法门,以往生为主。 随缘随分,专精其志,佛决定不欺人。 否则求升反坠,乃自误耳,非佛咎也。 (增广上. 覆周群铮居士书二)人生世间,贵守本分。 凡一切人,发颠发狂,乃至常生悲观,常欲自杀者,皆系不修实行,欲得大幸福,事事如意,财色名位,皆在人上。 倘前生修有痴福,得其所欲,则骄奢淫泆,无所不至。 如此之祸,较比自杀,当重万倍。 幸而未得,尚不至如此之烈。 汝欲消此烦恼,当事事守分,不于分外起一毫欲得之妄念。 随缘做事,即为人作仆,必须尽我为仆之职分,而不以为耻,及以为我非为仆之资格之心。 而今得为仆,我能尽我为仆之职分,不生矜己轻人之心。 主人知我,我亦不喜;主人不知,我亦不愠。 我尽我分,知否任人。 无计较心,无抑郁心。 如此为仆,人当尊之为师,不敢以仆视矣。 即人以我善于尽仆之职分,而不敢以我为仆,而以师事之,我仍不起自高自大之心。 觉得仆与师皆假名,尽我职分乃实行,惟恐行不副名,不计人之待遇。 古之大人,虽至穷困不能生活之时,亦无忧戚抑郁之念。 即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仍然是山野农夫之态度。 此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君子所以坦荡荡也。 否则,小人常戚戚矣。 (续编上. 覆某居士书)汝在银行,当一切时,小心勤慎。 且莫学说大话,不认真用心于小事。 须知此种派头,乃系败子之派头。 以未做大事,便忽略小事,以为我是大才,何拘拘于此。 须知此系自欺欺人之下流种子,凡做大事的人,于小事决不肯轻忽。 凡轻忽小事的人,决定不能担任大事。 何以知之? 以君子素其位而行。 汝在做小事的地位,不肯尽职尽分,以为我何用心于此。 及乎一得大事,便骄奢淫泆起来。 良由根本未立,何由枝节畅茂发达乎哉? 喻如一人,小有才,亦小有修持,心中便觉得我很高明,很有修持。 因此贡高我慢之心,招起宿世曾受怨害之怨家对头,为其现身,入其心窍。 弄得才不成才,修不成修。 使此人谦恭孝顺,由此修持之力,当能消灭夙业,增长善根。 将来临终,往生西方,得超凡入圣之真利益。 较彼以贡高自误,其利害何止天渊悬殊。 此事汝固知,故以此为汝前途之鉴。 (续编上. 覆周法利居士书三)观汝此书,知汝境遇之穷,知汝不安本分。 汝无余钱,何得于光分上,尚硬撑架子。 君子素其位而行,穷则不以钱财为礼,况自己认以为如父如母之师乎? 是知汝一向都是此种情见,因架子撑不起来,便要寻死。 不知汝此种心行,死了更比此架子撑不起来,当难受无量无边恒河沙恒河沙倍矣。 汝前谓重庆佛学社颇尚密宗,汝欲另设一专修净土之机关,此亦是不安本分之话。 凡建立机关,第一要人皆信服,第二要有钱贴垫。 虽募众人,亦须自己先能调动。 汝二者一皆无有,何得起此种分外之计虑乎? 家中既有饭吃,不须又要发财巨万。 今之军政两界,汝若不顾来生头面,则非不可入。 若犹顾及来生头面,则以莫入为最上上策。 (三编下. 覆温光熹居士书十一)素位而行方为得之明因识果,吃素念佛,为自利利他之要义。 犹须素位而行,不怨不尤,方可以真得佛法之实益。 (三编下. 覆章道生居士书一)南岳智者,皆法身大士。 其实证地位,谁能测其高深? 此不过欲勉后世专精学道,而作此曲折耳。 岂真止证十信相似位、五品观行位而已耶? 我等博地凡夫,哪堪拟彼。 我等只好粗持重戒,一心念佛,兼修世善,以为助行。 依永明莲池之法行之,则无往不利矣。 自己改恶修善,一心念佛。 凡一切亲故并有缘之人,亦当以此教之。 其反对之人,当作怜悯想,不可强制令行。 按牛头吃草,万万做不得。 若曰我一心念佛,诸事不理,不惟与世法有碍,亦不与佛法相合。 素位而行,方为得之。 (增广上. 覆永嘉某居士书六)不生系恋亦不厌世有血性者,决不于此世界生系恋心。 然既在世间做人,亦决不可放弃自己所应行事,而一味作厌世观也。 (三编下. 覆卓智立居士书三)士农工商各务其业人生世间,不可无所作为。 但自尽谊尽分,决不于谊分之外,有所觊觎。 士农工商,各务其业,以为养身养家之本。 随分随力执持佛号,决志求生。 凡有力能及之种种善事,或出资,或出言,为之赞助。 否则发随喜心,亦属功德。 (增广上. 覆宁波某居士书)学佛之道在于实行学佛之道,在于实行。 若只张罗门面,不修实行,则亦只得门面之空名而已。 既欲往生西方,自利利人,必须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真为生死,发菩提心,以深信愿,持佛名号,求生西方。 上自父母伯叔,以至兄弟姊妹、妻室儿女,及诸仆使,并及乡党邻里、亲戚朋友,凡一切相识之人,皆宜以如上所行为劝。 若自己实行上事,人自相观而善。 所谓「以言教者讼,以身教者从。」世出世间事,无一不以身为本者。 若自不实行而教人行者,惟上智之人则可依从,只取其言之益,不计其人之能行与否。 若非上智者,必腹诽背讥,反令造大口业。 欲真利人,当事事尽己之分。 则日用行为,皆含化人之机。 久而久之,人自见信而依从之,固有不期然而然者。 (三编上. 覆李尔清居士书〔民廿二年九月十五日〕)佛法原是教人了生死的,非只当一种高超玄妙话说说。 彼下劣知见之当哲学研究佛法者来,必须先对彼说佛说法之所以然,是要人对治习气,洗心涤虑,敦伦尽分,慈悲仁让,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断惑证真,了生脱死,自利利他,共证真常,渐次修习,至成佛道耳。 所有经教,皆为发明如上所说诸事理故。 若惟求明了,不欲实行,岂非优人作戏,尚得谓之为学生乎? 如其天姿聪敏,不妨研究性相各宗,仍须以净土法门而为依归,庶不至有因无果,致以了生脱死之妙法,作口头活计,莫由得其实益也。 必须要主敬存诚,对经像如对活佛,不敢稍存怠忽。 庶几随己之诚大小,而得浅深诸利益也。 至于根机钝者,且专研究净土法门,果真信得及,守得定,决定现生了生脱死,超凡入圣。 较彼深通经论,而不实行净土法门者,其利益奚啻天地悬殊也。 如上所说,无论什么资格,最初先下这一味药。 则无论什么邪执谬见、我慢放肆、高推圣境、下劣自居等病,由此一味阿伽陀万病总治之药,无不随手而愈。 汝学到一肚皮佛法,于此二种学生,便没奈何。 可知汝但知说药,自己也未实行,使汝实行,断不至怀此种疑。 而以昔某某为文殊普贤之俦,此皆由不能鉴别真伪,遂致茫无所从,或至以伪为真也。 (增广上. 覆唐大圆居士书)古人云:力行之君子,得一善言,终身受用不尽。 不务躬行,纵读尽世间书,于己仍无所益。 如真龙得一滴水,可以遍雨一世界。 泥龙纵泡之水中,也不免丧身之祸。 (续编上. 覆某居士书)转移之权操之在我人生世间,寿夭穷通,皆有一定,皆无一定。 其一定者:儒者谓之命,谓之天所赋者。 夫天,乃大公无私,何以所赋者高下悬殊、万有不齐乎? 岂天亦有厚薄轻重之偏私乎? 儒家不言三世,故以前因为天所命。 而不知所谓天命者,即佛所谓果报也。 佛以此身为报身,报前生所作善恶之因,故感今生所得寿夭穷通之果也。 此其有定者。 其不定者:或励志修持,积德累功,希圣希贤;与任意放纵,荡检踰闲,自暴自弃者。 乃由今生所作善恶力强,转前生之业报,或增胜与增劣耳。 即所谓天定者胜人,而人定亦能胜天也。 《诗》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礼》曰:「故大德必得其禄,必得其位,必得其名,必得其寿。」皆约现生修持所感而言也。 以是知:命自我主,福自我求。 寿富康宁之权,操之在我。 天不过因我之修持,而鉴临嘉许之,初非有厚薄轻重于其间也。 (三编下. 李凤岐先生夫妇寿序)人生世间,当各尽其分。 祸福苦乐,虽由宿业主持,然努力修持,则业便随之而转。 宿世之业,当得恶报者,或不受恶报。 若修持功深,则反受善报矣。 倘或任意放纵,作诸恶事,则宿世之善报未受,今世恶报已临矣。 心能造业,心能转业,惟在当人自主。 天地鬼神,只主其赏罚之权,不能主转移之权。 转移之权,操之在我。 既知在我,但知希圣希贤,学佛学祖。 圣贤佛祖,岂拒人哉? 涉世宜含厚,立身宜严肃,庶不至为邪教所忌,并所惑也。 (三编上. 覆卓智立居士书三)好名恶实修行大忌今人每务虚名,不修实行,此是学道之一大障碍。 若不作假,则一滴雨一滴湿。 作假,则如梦中吃饭,无益枵腹。 (三编上. 覆何希净居士书〔民廿六年七月廿三日〕)名者,实之表。 有实有名,亦不为荣。 何以故? 以属本分故。 无实得名,辱孰甚焉。 况欲张罗,动人视听,必致遍登报纸,彼于表彰处,必加一番疑议,则成欺世盗名之实案矣。 汝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以故不得不一再详告也。 汝信心颇深,但好张罗,及好游、好结交,实为修行一大障。 且汝年始二十余,即如此结交。 后来佛学大通时,当日不暇给矣。 祈沉潜杜默,则其益无量。 戒之! (增广上. 覆马契西居士书七)世之愚人,每多不修实行,偏欲得一真修之虚名。 以故设种种法,妆点粉饰,成一似是而非之相,冀人称赞于己。 其心行已污浊不堪,纵有修持,亦为此心所污,决难得其真实利益。 此所谓好名而恶实,为修行第一大忌。 (增广上. 庐山青莲寺结社念佛宣言书)穷则独善达则兼善穷则独善,而表率乎一乡一邑。 达则兼善,以利济乎四海九州岛。 (续编下. 大慈老人塔院重修记〔民十九年〕)若约佛法穷亦可兼善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此约世间法论也。 若约佛法论,达固可以兼善,穷亦可以兼善。 严持戒律,敦笃伦常,以身率物,俾一切人相观而善。 待其欣欣向往之心发,则示之以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理事;心本是佛,念佛往生,方可亲证之因缘。 凡有心者,谁不乐从? 故古高僧,随所到处,每多归依。 较之王政教化,其益为深。 (三编下. 憨山大师年谱疏序)以身率物令德服人道行若立乎己身, 发布时间:2024-08-04 14:47:16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3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