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宣化上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人不可被这五尘境界所转 内容: 《佛遗教经浅释》◎一九七九年宣化上人讲述于美国加州洛杉矶金轮圣寺开经偈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汝等比丘。 已能住戒。 当制五根。 勿令放逸。 入于五欲。 譬如牧牛之人。 执杖视之。 不令纵逸。 犯人苗稼。 若纵五根。 非唯五欲。 将无涯畔。 不可制也。 ”佛说,“汝等比丘”:你们各位比丘,“已能住戒”:若已经能住于清净的戒律。 “当制五根”:你应该制止你的五根。 五根就是眼、耳、鼻、舌、身。 这五根你应该好好管着它,好好控制着它。 “勿令放逸”:不要让它不守规矩。 眼睛不视非色,耳不听闻淫声,舌不嘴香味,身不贪触尘。 “入于五欲”:不要随着色、声、香、味、触所转。 不要为财、色、名、食、睡所摇动。 “譬如牧牛之人”:好像一个放牛的人。 “执杖视之”:拿着杖或者是鞭子,看着这头牛。 “不令纵逸”:不令这牛跑了。 “犯人苗稼”:去把人家的苗稼给吃了。 “若纵五根”:你若是放纵不守规矩,不能控制这五根。 “非唯五欲,将无涯畔,不可制也”:不单这财、色、名、食、睡,和这色、声、香、味、触都没有边际,不可控制,你就是想控制,也没有法子控制,因为你放纵这五根,不令它守规矩。 “亦如恶马不以辔制。 将当牵人坠于坑陷。 如被劫贼。 苦止一世。 五根贼祸。 殃及累世。 为害甚重。 不可不慎。 是故智者制而不随。 持之如贼。 不令纵逸。 假令纵之。 皆亦不久见其磨灭。 ”这是说眼、耳、鼻、舌、身这五根,不可以令它放逸,令它随随便便不守规矩。 如果你不守规矩的话,这五欲将无涯畔,没有边际,贪而无餍,你无法控制它。 这是说到法,下边说个比喻。 譬喻什么呢? “亦如恶马”:这好像不守规矩的野马一样。 这种野马它常常做害群之马。 “不以辔制”:如果不以缰绳来牵制着它。 “将当牵人坠于坑陷”:它就会把人牵到坑里边去,或者堕落到海里边。 “如被劫贼”:也就好像被贼抢了东西一样。 可是,被贼来打劫,“苦止一世”:这种苦只是一生就能受了,不会长远。 “五根贼祸”:这五根──眼、耳、鼻、舌、身,眼被色尘所转,耳被声尘所转,鼻被香尘所转,舌被味尘所转,身被触尘所转,而五根的这种贼害,“殃及累世”:它连累你生生世世,没有完的时候,这种祸殃,是不知道有多久的。 “为害甚重”:你若是恣情纵欲,被五尘的境界所转,这种害处是非常之远的,累世危害甚重,它危害非常的重。 “不可不慎”: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人不可被这五尘境界所转。 “一念不生全体现,六根忽动被云遮”,要特别谨慎。 “是故”:因为这个,所以“智者制而不随”:有智慧的人能控制五根、五尘和五欲的境界,不随五根、五欲的境界所转。 “持之如贼”:持守这种功夫就像防备贼人一样。 “不令纵逸”:不令五根和五欲纵逸,放纵起来,不守规矩。 “假令纵之”:假使暂时间放纵它的时候,“皆亦不久”:也不会令它恣纵太久的。 “见其磨灭”:令这种妄想,这种不守规矩的思想,不久就没有了,磨灭就是灭去了。 恭录自《佛遗教经》浅释 发布时间:2024-08-04 10:59:07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3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