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达照法师:超越死亡 第五章 第三节 法物利益亡者 内容: 第三节法物利益亡者在密教行法当中,对于临终者可以说是关怀备至。 不但在思想理论和实践方法上予以详细的指导,而且还用加持过的法物来庇护亡者,使之在死亡过程中得到圣人信息的传感,离苦得乐。 这些法物主要有金光明沙、咒轮、往生被三种,据慧律法师著《临终备览》对其使用方法,作一介绍。 一、金光明沙金光明沙系根据密部,持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所加持之土沙。 目的即在利益亡者。 透过咒力、愿力及心力三者相结合,转变被加持者的心念,助其安度生死大关。 使用分量,每次约一指甲的容量即可,因为重要的是在加持力之大小,而非分量的多寡。 使用的时候,把金光明沙撒在亡者的额头(两眉间上方,约头发与眉毛中间)上。 若为火葬,断气前、后,可先撒少许于额上(直接撒,毋须用强力胶固定)。 火化后,捡骨毕,装入骨灰坛,将沙撒于骨灰上。 若骨灰坛业已密封,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垂直撒下金光明沙。 经典有云:凡其投影之处,皆会放光。 历来使用此沙的感应故事,实在是不胜枚举。 土葬时,无论断气前或已断气,皆可撒少许置额上。 盖棺后,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跻少许强力胶,撒上金光明沙。 埋葬后,亦同样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若干,切记,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 对已亡故二、三十年者,金光明沙仍有效力。 即使亡者转世投胎,撒金光明沙亦可增添其福报。 一妇人为亡故十八载之丈夫撒金光明沙,是夜,其夫于梦中现身,言已得度,语罢身躯向上飞升。 足见金光明沙确有不可思议之利益。 土葬多年,始获金光明沙,为平等心故,欲撒之前,心作是念:“愿以此功德,回向×××,以及此处一切无祠孤魂野鬼、法界众生,普皆得度。 ”以期亡者皆获利益,同蒙超度。 使鬼魂不致牵引我等,而无法找到墓地。 撒时可以一边念佛或持往生咒。 二、咒轮计有三张。 分别为: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及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 咒语为法,咒轮亦为法,乃毗卢遮那佛所说,为佛清净法身,为表重法,不可轻易损毁或火化。 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出自《大藏经》。 功用甚大,举凡家中闹鬼、幼儿多病、屋内阴气重、生意不顺、业障深重等,只须将此张咒轮贴于门上,每日由门下通过,即有无量功德。 莲花上有一宝塔,临终时置于胸前,其方向为塔尖向上。 此宝塔能令一切恶业皆得消灭,决定当得无上正觉,能于现世获福无量,一切善根皆得圆满,一切魔军皆得调伏,一切众生见者欢喜,有无边功德。 关于此咒之利益,玆录下文,以供参考。 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 往昔如来已曾演说。 善为利益一切众生。 诸有闻者决定不退无上正觉。 一切佛法当速现前。 一切三昧亦当现前。 一切陀罗尼法门亦当现前。 能善降伏一切魔军。 然大法炬。 一切善种当得现前。 成就六波罗蜜。 一切地狱饿鬼傍生阎摩罗界阿素罗众。 闻此咒者皆蒙解脱。 生老病死。 忧悲苦恼永得超越。 当来之世。 于此赡部洲。 众生有于父母不孝顺者。 不敬沙门者。 不敬婆罗门者。 不敬耆旧者。 诽谤正法者。 诽谤圣人者。 应堕地狱者。 诽谤诸佛者。 诽谤菩萨者。 杀阿罗汉者。 造五逆罪者。 杀婆罗门者。 杀牛犊者。 抄劫窃盗者。 故妄语者。 不与取者。 邪淫者。 两舌者。 粗恶语者。 轻秤小斗者。 强夺财物者。 负言背信者。 匿他财物者。 一切恶业所摄者。 彼等众生闻此陀罗尼。 若读若诵若受持。 若佩身上若书衣中。 若置幢上若书夹内。 若书素叠及墙壁牌板。 乃至见者闻者及影中过者。 或与执持咒人暂相触者。 彼等众生由斯陀罗尼大威力故。 决定当得无上正觉。 能于现世获无量福。 一切恶业皆得消灭。 一切善根皆得圆满。 一切魔军皆得调伏。 一切众生见者欢喜。 一切众生恭敬尊重。 国王大臣及诸眷属见者欢喜。 口所出言闻者皆信。 手脚柔软。 音调和雅。 离于贫穷。 不受世苦。 毒药刀杖火灾等难永相去离。 师子虎狼诸恶禽兽不能为害。 无劫贼难。 无旃荼罗难。 无魁脍难。 无罗刹鸡。 无恶鬼难。 无邪魅难。 无毒蛇难。 无疫疾难。 乃至一日病二日病三日病四日病。 疟病常病眼病。 耳病鼻病舌病口病。 齿病唇病喉病项病。 手病背病腰病脐病。 痔病痢病髀病脚病。 疔病肿病班病肚病。 疥病庖病癞病癣病。 头痛病偏风病。 如此病等悉皆除灭。 不盲不聋不哑不偻。 临命终时心不散乱不失正念。 一切诸佛当来现前安慰其人。 睡眠觉寤行住坐卧常得安乐。 或于梦中见百千万世界刹土。 诸佛如来并诸菩萨前后围绕。 此陀罗尼有如是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力。 以香花供养此陀罗尼轮。 即供养十方三世三身诸佛。 及一切如来全身舍利。 同样不异。 若久能持诵。 其福德不可较量。 又不择时日。 不限斋戒。 昼夜六时诵此陀罗尼。 所求之事皆得成就。 增长善根。 获无量福德智慧。 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出自《大藏经》之密教部,此系梵文,意即“决定往生净土”。 此咒之殊胜功德,可由下文得知:用纸帛等。 书此真言。 置亡人尸上。 或骨上。 甚妙。 故偈云。 真言梵字触尸骨。 亡者即生净土中。 见佛闻法亲受记。 速证无上大菩提。 经言。 若有众生。 其造十恶五逆四重诸罪。 数如微尘。 满斯世界。 身坏命终。 堕诸恶趣。 诵此真言。 加持土砂。 一百八遍。 散亡者尸上。 骨上。 或墓冢上。 彼所亡者。 若在地狱。 饿鬼傍生。 修罗等中。 以此真言神通威力加持土砂之力。 应时即得光明及身。 除诸罪报。 往于西方极乐国土。 莲花化生。 更不堕落。 直至成佛。 准上所言。 由持明者发心之半面工作。 即能令彼十恶道鬼。 同生西方。 其殊玄特妙。 更超过净土门中之由“信愿行”三法。 乃得生西。 为更妙上加妙矣。 自然更难令人生信。 予近有一事。 略可证明佛说之不虚者。 略志如次。 癸酉九月。 有川西资中县老友。 郭李良君等多人。 迎予赴县说弥陀法。 彼有商人乔姓。 先即赞叹欢喜。 乃予因他友预函来访。 迟期七日成行。 而乔死。 予闻悯之。 非助生西土。 不足以答其赞佛之雅意。 为彼持上咒。 咒碎米。 令撒于墓上。 而闻者兴起相索。 就中有郭君之胞侄女。 适姓唐。 其夫为科举中人。 早死。 唐郭氏。 持咒米撒其夫墓即日返。 遇彼宿信之瑶池教佛堂中。 有人放阴问事。 彼被术者云。 兹过某处。 见一人如唐大老爷。 但何以服僧衣。 戴僧帽乎。 而且独作悲啼状者。 术者令询之。 据答云。 困我半生并无特恩于妇。 今乃为我,作大提携。 感激而悲耳。 并嘱之曰。 汝千万为我带个口信。 修持门中。 毕直求生西方。 是真不误。 不可他修。 聊以报也。 (因其妻信瑶池教故)唐郭氏闻之大喜。 彼即长素念佛矣。 有发救亡胜心者。 宜依予法。 多咒碎米。 令多人持撒于冢。 及祖坟。 普令生西。 同成正觉。 予于彼咒。 并无传承。 亦未专修。 只每日早晚供佛时。 必诵七遍。 或三遍而长持耳。 (录自《佛学半月刊》五卷二号及《应用唯识学决定生净土论》)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出自密部,其功德威神不可思议。 新亡眷属或一切亡灵,若得此咒轮加持,敷盖胸部,决得灭罪离苦,顿超六道,往生莲邦。 此三张咒轮放置顺序并无明文规定,然一般多先放置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次放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而以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置于最上。 放置时,三张重叠即可,不必参差或摊开成扇形。 如欲土葬,尚未更衣即可先将三张咒轮置其胸前,如此便有无量功德。 倘未气绝,而已行助念,亦可先放,俟助念二十四小时,衣衫更换毕,仍置于胸前。 拟采火葬者,于盖棺前应先将咒轮取走,垂直对胸部,置放棺盖上,用一稍有重量之物压住,使其固定。 火化时,此三张咒轮须取走,等火化后,撒完金光明沙,再置咒轮于骨灰上。 亦即,此三张咒轮系置于骨灰坛内。 若亡者已往生多年,骨灰坛无法打开,可征求寺院住持同意,将咒轮放置于骨灰坛上,以保鲜膜或他物固定,俾不被吹走即可,唯固定物以透明为宜。 三、往生被往生被又名“陀罗尼被”。 其来源非出自《大藏经》,而系明季密宗盛行,金刚上师为慈悲救世故,集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书于布帛,犹似坛场、《藏经》,倘经加持,其效力更不可思议。 将此被覆盖亡者遗体,能令其消业灭罪,阴间众生见之为一片光明,可免亡者遭宿世冤家、魔障损恼。 此物虽极珍贵,然当时市井并无流通,李炳南老居士曾言:“(此被)或由藏地传入,但知于前清时代,二品以上王公大臣命终之后,由朝廷敕赐,而普通官民不得擅用,今则无禁矣! ”陀罗尼之真实境界,字字句句皆诸佛无相法身,唯佛与佛能知,然其威神力,则可普被众生。 往生被色泽为金色,展开约比人高,使用时须盖对方向,有“南无阿弥陀佛”字样者在上。 一般而言,只须盖至胸部即可,不必从头覆盖。 又市面流通之“莲花被”,仅上印莲花图样,并无加持力,其作用在看似美观庄严而已,与往生被大不相同。 若病者坚持欲盖莲花被,可在莲花被上加盖往生被。 此被虽名为“往生被”,乃系方便之称谓,因其作用非仅限于往生时,即令平日亦可使用,兼有消灾解难之功,甚或鬼魅魍魉缠身,亦颇有效应。 近年旅游风气盛行,不妨随身携带,或置放投宿之旅馆,期能快乐出门,平安回家。 缠绵旨病榻,饱受病苦者,亦可使用。 请回之往生被,平日应折好,安置腰部以上之佛桌、抽屉,或择佛堂、清净处供养,早、晚课时请出,念往生咒二十一遍加持之。 从古迄今,因盖往生被而往生时面貌安详、脸色红润,犹胜生时者,不可胜数,佛力不可思议由兹益显。 若亡者行持精严,生死自在,毋须藉助往生被、咒轮及金光明沙,自是甚佳,然我辈为生死凡夫,既有因缘得知此宝,何妨一试! 上述三物(金光明沙、咒轮、往生被)应于平日预先备妥,莫待临欲用时四处求告。 前已述及,往生被盖至胸部即可,但若死相难看,如:车祸、意外等,死状凄惨,不忍卒睹者,可覆盖至头顶。 拟火葬者,在尚未断气时,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咒轮,再盖往生被),俟助念完,掀开往生被,更衣毕,依旧覆盖之。 遗体放进棺内,往生被亦随之入棺,直至即将盖棺、火化,方可将往生被取出、折好,俟骨挟放入骨灰坛内,再以往生被将骨灰坛包起,此乃最正确处理方式。 唯因避免往生被沾污,可将之折为小块,放入骨灰坛内。 但应俟遗骨温度冷却后,始置之坛内,以免余温过高,致往生被损毁。 在此之前,应先将三张咒轮置于骨灰上,再放往生被。 所投影处,即有无量功德,可超度亡者。 土葬时,往生被直接盖于亡者身上,盖棺后,再随棺入葬。 病者临危吐血,或身体溃烂、肝癌,致往生被沾染脓血等,可置于头边或脚后,不可火化,因往生被上有咒轮、佛号,焚毁有过。 但下列数种情况则另当别论。 车祸或意外死亡,整件往生被皆沾染血迹。 大量吐血,致往生被沾满血迹。 若不得已而火化,当以恭敬心为之,火化时持念“阿弥陀佛”名号。 往生被不慎弄湿,应另取一新被为亡者覆盖,待湿被晒干,再铺于新被下。 土葬时,依此次序放入棺内。 火葬时亦按此顺序置于骨灰坛。 发布时间:2024-05-25 11:36:12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1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