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圆瑛法师:大方广圆觉经讲义-圆瑛大师(十二) 内容: 壬二 观行成就癸一 戒定先依如来奢摩他行,坚持禁戒,安处徒众,宴坐静室。 此文承上,要离诸幻,须依戒定慧,三无漏学,于无渐次中,方便渐次而修。 先依如来,奢摩他(此云止)行,即定学之行。 以此为先者,必先制心一处,方可无事不办也。 起信论云:若修止者,住于静室,端坐正意。 不依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不依地、水、火、风,不依见、闻、觉、知。 如是,名依奢摩他行。 坚持禁戒者:禁,是禁止,属止持。 戒,是戒法,兼作持。 谓四重律仪,三聚净戒,十无尽等戒。 四重,通大小乘,为一切戒根本。 能持四重,皎如冰霜,自不能生,一切枝叶。 又一解:先修奢摩他行,一念不生,众戒具足,故曰坚持禁戒。 此则即定之戒也。 安处徒众者:即同修法侣,安心办道,共处一堂,互相策励也。 宴坐静室者:宴然安坐,以摄其身,身住则心安。 所谓身体及手足,静然安不动,其心常憺怕,未曾有散乱。 静室,即阿练若(此云无喧杂),令工夫易成就也。 又宴坐静室,必先坚持禁戒,此则由戒生定也。 一戒定竟。 癸二 观慧子一 明二空观丑一 破执寅一 我空恒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 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地;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暖气归火;动转归风。 四大各离,今者妄身,当在何处? 此段观身无我。 承前文,由戒定所发之慧观也。 恒作是念者:此念,即是正思惟,不是六识思念,乃以智观察,非以识分别也。 恒作者:行、住、坐、卧,一切时中,常作如是观也。 观察我今此身,乃是地、水、火、风,四大和合所成,假名为我,实在无我可得。 此总观,下别观,四大各别观察。 何者是地大? 地有质碍之相,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骨中之脂)脑、垢色(垢腻颜色),以上皆归属于地。 何谓水大? 水有润湿之相,唾(从口而出)涕(从鼻而出)、脓血、津液(血之精华内会者为津,外泄者为液)、涎(垂丝下堕为涎)沫(浮聚口角曰沫)、痰(咳嗽喉出)泪(悲哭目流)、精(肾之所藏)气(精之所化)、大小便利,以上皆归属于水。 何谓火大? 火有暖热之相:周身暖相,皆归属于火。 何谓风大? 风有动转之相,通身动作运转,皆归属于风。 四大各离者:非指临命终时,四大各各分离也。 乃指作观时,四大各皆归属,谓之各离。 四大,乃有坚、湿、暖、动之相,今此妄身,离却四相,毕竟当作何相,我在于何处? 若在一大,则三大非我,若在四大,应有四我,岂有是理哉! 即知此身毕竟无体,和合为相,实同幻化。 此示观身无我也。 即知知字,与上恒作是念,念字相照应。 念,是慧观;知,是慧悟。 悟知此身,毕竟无有实体,乃是四大和合,而为其相,实同幻化无异。 身既叵得,我相何在,则知向之妄认四大为自身相者妄矣! 四缘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缘气,于中积聚,似有缘相,假名为心。 此段观心无我。 四缘假合,妄有六根者:此承上文,谓四大因缘,假和合之故,妄有六根身相。 于无生中,虚妄有生,故曰妄有。 六根四大,中外合成者:身,是六根之总相;六根,是身之别相。 因要对六尘,故言六根。 此四大二字,即指六尘。 上六根,是四大所成;六尘,亦四大所成,故言四大即六尘也。 中外中字,即内也。 内六根,外六尘,根尘相对,合成十二处,由是识生其中,则成十八界。 妄有缘气三句,指识心,妄有能缘之气分,于六根中积聚。 但似有能缘之相,本非实有,故曰似有。 根,是识之所托;尘,为识之所缘。 识,乃能缘,能缘虑分别也。 本来非心,假名为心而已。 心,而曰假名者,以心无自体,仗境方生;境性本空,由心妄执。 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皆名为心,皆能缘境。 而前五识,只能缘本根所对之境。 如眼识,只缘眼根所对色尘之境;耳识,只缘耳根所对声尘之境,乃至身识,只缘身根所对触尘之境,不能缘他根所对尘境,其能缘力俱弱。 意识,能通缘六根所对尘境,其能缘之力偏强。 众生多妄认第六意识,为自心相。 因此识有二部分:一、明了意识:能缘前五尘之境,缘过、收归意根。 又名同时意识,与前五识,同时而起故。 又名五俱意识,与前五识,俱缘五尘之境故。 二、独头意识:不能外缘五尘,但内缘法尘。 法尘,即同时意识,所缘五尘之境,吸入意地,合为法尘。 同时意识,只有明了分别,而独头意识,则有计度分别。 种种计较筹度,是好是丑,而起憎爱之惑,而造取舍之业,故依业受报,轮转生死。 此心是生死根本,最关紧要,故特为说明,令大家认识,不被所误也。 善男子! 此虚妄心若无六尘则不能有,四大分解,无尘可得,此二段,正示观心无我。 明言此心,虚妄不实,托尘似有,若无六尘,此心则不能有,因无自体故也。 楞严经:佛告阿难! 我非饬汝,执为非心,但汝于心,微细揣摩,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 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此则前尘,分别影事。 (但是托前尘所起分别,尘有则有,尘无则无,前尘如形,此心如影,名为分别影事之心)四大分解,无尘可得者:前云六尘,亦四大所成,四大分解(即分离也),尘尚不可得,何况托尘似有之心耶! 于中缘尘各归散灭,毕竟无有缘心可见。 于中所缘尘境,既各归散灭。 此二句承上无尘可得而来。 所缘既无,毕竟(推究到底)无有能缘之心可见。 如金刚经所云: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即知此心,亦无有我。 而向之妄认六尘缘影,为自心相者,亦妄矣。 一切众生,皆认身心,以为实我。 今以正思惟,慧照观察,发明知幻之义,了知身心俱不可得,则我执不破自破。 一我空竟。 寅二 法空善男子! 彼之众生幻身灭故,幻心亦灭;幻心灭故,幻尘亦灭;幻尘灭故,幻灭亦灭;此修法空观。 彼之众生,指修奢摩他观之众生。 以智观察外身,毕竟无体,实同幻化,则幻身灭。 观察内心,毕竟无有缘心可见,则幻心亦灭。 身心已灭,既无能对之六根,安有所对之六尘,故幻灭亦灭。 所观之身心世界既空,能观之智亦泯,故能灭之幻灭亦灭。 当知此灭,不同四空天,灭色归空之灭。 但由观慧,照见五蕴(六根、六尘、六识不出五蕴)皆空,能空之智,亦复不立,无灭而灭,故谓之曰灭。 此乃正住持,惟凭慧照,发明即离之义。 灭字,即远离为灭,非实有所灭。 本科法空竟,并一破执竟。 丑二 显理幻灭灭故,非幻不灭。 譬如磨镜,垢尽明现。 此乃我法二空,所显圆觉真理。 由前二执既空,到此真理斯显。 幻灭,即是能灭之幻智,下一灭字,将幻智亦复不立。 工夫到此,法执已破。 此灭不灭,法执未尽,此灭亦是幻,故名幻灭。 能将幻灭亦灭,则为打破末后牢关,方显非幻之圆觉,真常不灭也。 更应当知:诸幻虽复言灭,实无可灭,何以故? 无生故;如幻故。 但知是幻,即离幻。 离幻,即是真觉。 圆觉之性,本妙明净,向为诸幻所蔽,今诸幻皆离,圆觉独露,即发明离幻即觉之义。 故譬如磨镜,圆觉真心,犹如铜镜,本具光明,虽为尘垢所蔽,其光不减,但是隐而不显而已。 今云磨镜,却是磨尘。 尘垢,喻人法二执,寻伺如实二观喻磨。 磨得尘垢既尽,镜光即显,合诸幻灭尽,非幻不灭,而圆觉本具之光明斯现矣。 二法空竟,并一明二空观竟。 子二 明法界观丑一 印前显后善男子! 当知身心皆为幻垢、垢相永灭,十方清净。 当知知字,是以真智照见真理,清净本然,元无身心等相。 当知身心皆属虚幻,无有实体。 倘若妄认实有,皆为尘垢,染污自性。 诸佛菩萨,虽有身心,不执身心,为实我体;了知如幻,故无垢染。 此印前文,知幻即离之义。 垢相永灭,十方清净者:垢相,总指一切幻垢之相,幻身、幻心、幻尘、幻灭,皆净圆觉心之幻垢。 倘若幻垢永灭,则我法二执已破,二空真理已显,十方法界,普皆清净。 此显后文,离幻即觉境界。 发布时间:2024-04-19 13:14:39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1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