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放生文库:《安士全书》戒杀爱物辨惑篇摘录 内容: 因果辨惑[问]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 天生异类,本为养人。 禁之宰杀,逆天甚矣。 [答]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奈何不知万物为天地之赤子。 赤子之中,强凌弱,贵欺贱,父母亦大不乐矣。 倘因食其肉,遂谓天所以养我,则虎、豹、蚊、虻,亦食人类血肉,将天之生人,又为蚊、虻、虎、豹耶? [问]天下物类甚多,人人戒杀,则蕃息日盛,将来竟成禽兽世界。 奈何? [答]蚯蚓虫蛇,人所不食者也,岂见充满于天下。 况世间禽兽之多,正因杀禽兽者多耳。 冤冤相报,互为畜生,则成禽兽世界。 若人人戒杀,则物类业报渐销,必人天增盛矣。 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验乎? 且子杀犹未戒,遂虞物类之多,与耕田未下种,先忧天下之胀满者何异? [问]杀生为业者,仰事俯育皆赖此,劝之改业,绝其生路矣。 爱物不爱人,吾不取也。 [答]杀生为业,犹漏脯救饥,虽暂得衣食,而千万劫受苦,未有了期也。 正惟爱之,故劝改业。 反谓绝其生路,则细人之见矣。 [问]不对受者杀之,固当有报。 若对受者,一往一来,杀报已尽,庸何伤哉? [答]子不见市人相殴乎? 此以杖来,彼以杖往,两拳迭下如雨。 曾见一往一来之后,各各束手平心乎? 菩萨于未来世因缘,洞若观火,所以遇怨仇而不报也。 放生辨惑[问]所放之物,被人捕去,奈何? [答]捕者自捕,放者自放。 譬如良医疗病,不能保将来之不死;譬如凶年设粥,不能保日后之不饥;譬如工师构大厦,不能保久远之不坏。 世间万事皆然,何独至于放生而疑之。 [问]物既损伤,放之未必终活,何苦枉费钱财? [答]物既损伤,尤可怜悯。 若乘此而生,固莫大之功。 倘不幸而死,使物类善终,不犹愈于鼎镬煎熬乎? 譬如狱中之囚,明知其无辜而将纵矣,岂得因彼形容枯藁,反置之死地乎? [问]异类众生,不下恒沙之数,今所救有限,亦何济于事? [答]上帝好生恶杀,生全一物,已合天心,况多命乎? 譬之贫者,铜山金穴不可得,即斗粟亦足延命。 宿世六亲故不可杀生[问]宿世六亲既多,则堕于异类者亦多,但既为六亲,定然与吾有缘,纵堕异类,未必死于吾手。 [答]尔亦知六亲亦从怨对中来乎? 吾蒙其惠者,彼酬吾债也;彼蒙吾惠者,吾酬彼债也。 纵或至亲骨肉,得从善缘相聚,又因爱之过深,未免责望过切;责望不已,继以愤怒;愤怒不已,两生嫌隙。 第一世少有嫌隙,即种第二世仇怨之本;第二世既成仇怨,即种第三世相食相诛之本。 而其间强凌弱、大吞小,无所不至。 须知仇怨之根,皆从亲起。 人若无亲,即无怨;无怨,亦无亲。 怨亲者,对待之势,轮回之本。 如来教人怨亲平等,其旨微,其利溥矣。 宴会不可杀生[问]世间物命,类多欠债相偿,杀之何罪? [答]物命偿债,理所固然,但有对受杀果,不对受杀果之分耳。 对受杀果者,前世彼曾杀我,今怨对相逢,理当酬我也。 不对受杀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杀。 今业报虽至,不当酬我也。 世人一宴之时,牲肴数品,一盘之肉,细命百千,安得尽取对受者而杀之? 故知取偿于宿世者,千中稀得一二,而借债于来生者,比比皆然也。 言念及此,良可畏矣。 [问]亲朋在座,蔬食不可成欢;胜友谈心,嘉肴方足明礼。 为物类而废宴享,非通论也。 [答]其人而为善士,则必喜我戒杀,必不疾我之慢。 其人而疾我之慢,则必口腹之小人。 慢之亦无不可。 冒重罪而奉他人之口,吾弗为之也! 愿云禅师偈云: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如海恨难平。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半夜声。 宴客者,宜书之座右。 [问]燕会竞为奢靡,目下已成风尚,纵欲挽回,孤立无助,奈何? [答]既不能挽回风化,独不可自善其身乎? 举世皆浊,吾独清;众人皆醉,吾独醒,方称勇毅丈夫。 若随俗迁流,以顺为正,则妾妇之道耳。 祷神不可杀生[问]祷神者,或求生子、延寿,或求功名财货,舍牷(*纯色的牛)牲,无以明敬,若何? [答]天地神明,好生恶杀。 使物类无子以求子,减寿以求寿,丧命以求名利,无论天理不容,自心亦不忍矣。 求子得子,后自不绝也;求寿得寿,命自不尽也;求名利得名利,运自当亨也。 不宁惟是,甚有本宜得子,反因杀生而绝后,未可知也;本当延寿,反因杀生而减算,未可知也;本有名利,反因杀生而折福,未可知也。 未也,此犹现生业报也。 至轮转三途,迭相酬报,更无穷期也。 徇一时世俗之情,受万jie nan偿之苦,其此之谓欤? [问]假使父母有疾,医药既无片效,又不问卜求神,将束手待其毙耶? [答]大限既尽,天地且莫奈之何,何况鬼神? 杀生拜祭,徒增业障耳。 若爱亲出于迫切,生死不能了然,则用蔬肴酌献可也。 听小人邪说,必欲用荤,不可也。 [问]均是神也,或血食,或不血食。 何故? [答]宿世正直,故为神明。 就正直中,嗔心重者,必堕血食,慈心胜者,不堕血食。 又因宿世布施作善,故为神明。 若不知三宝,但修世间善事,则福胜于慧,必堕血食;若深信因果,于佛事门中布施,则慧胜于福,不堕血食。 [问]人寿修短,若鬼神不能为主,宜乎祷之无验。 而世有患病之人,百药不效,迨去问卜求神,其疾顿除者,则修短之数,鬼神操之明矣,安得不群然奉之? [答]前此之病,鬼神所致,后此之寿,非鬼神所延也。 寿若未尽,不祷亦愈;命欲终时,祷亦无效。 不过血食邪鬼,观衅(xin4)而动,乘机索食耳。 愚者但见适逢其会,遂深信不疑。 见祷后病愈者,必曰此祷神所致也。 见祷后随死者,又曰此不及早求神,故至此耳。 呜呼! 此等之人,吾决其世世为牷牲矣。 《譬喻经》云:鬼神知人寿命罪福,不能生人、杀人,不能使人富贵贫贱,但欲使人作恶犯杀,因人衰耗而挠乱之。 得设祠祀耳。 养亲不可杀生[问]为祀神杀生,固知不可矣。 为养亲杀生,未识亦有罪乎? [答]殆有甚焉。 善则归亲,过则归己,人子之道也。 自则不杀,独为养亲而杀,是归过于亲矣。 假令国家法网,自不敢冒,而独可使父母冒之乎? 鬼神之福,享尽轮回。 岂父母之福,享之不尽乎? 倘父母不持斋,用三净肉可也,或求肆中熟食,可也。 倘谓必出于杀而后可,则是鸩酒止亲渴矣。 客忿然作色曰:是何言与? 孝为百行之首,杀物养亲,乃名正言顺事,上天必不肯以杀生之罪,加于孝养之人,物类谅不能以微细之怨,报于命终之后。 [答]以子一身观之,当奉养者,不过二人。 若合天下观之,则当奉养者,河沙不足喻其数。 若皆为养亲而杀,则虽积骨如山,流血盈海,亦不足为罪矣。 杀如是无量众生,其中保无有宿世之六亲乎? 杀过去眷属,供现在父母,颠倒固已甚矣。 倘害过去父母,供现在父母,颠倒不更甚乎? 若云出于养亲,天必见谅,试问上帝于此,独谅子一人之情乎? 抑尽天下皆谅之乎? 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 [问]人子报本,莫重于祭。 父母生不持斋,没而用素,不顺乎亲矣。 [答]倘谓祖先藉祭而饱,则一岁设祭,不及数次,其三百五十日不其馁乎? 若谓外此不至于馁,则设祭不过尽人子之心耳。 岂宰割造业,而可称尽心乎? 夫为子者,生时不能尽劳尽养,徒烦父母一世恩勤,死后仅以虚器虚名,又累父母多生业障,尚焉得为人子乎? 嘉兴一老媪,子以捕蟹为业。 常用草索缚卖,卖后,随易薪米给母。 一日,媪病,即将草索纳腹中,纳尽,仍逐节抽出,出已,复纳,纳已,复抽。 肠肺间血秽,一一自口牵出。 自云:我受子业钱奉养,故得此报,稍不如是,反觉难过。 观者如蚁。 如是数日而死。 善心不可杀生[问]行善以立心为主,心地苟善,何须戒杀? [答]何哉? 尔所谓善心者,为口腹之娱,使物类受弥天痛苦,究竟一入咽喉,遂成粪秽脓血,则天下凶心毒心,莫此为甚矣。 试问善心更在何处? 吾恐三恶道中,尽是此辈善心人也。 [问]天地万物,本吾一体,于何见之? [答]不观子思之言乎? 子思谓尽其性,则能尽人性;尽人性,则能尽物性。 细玩几个则字,其理自晓。 不然,致中何以天地位,致和何以万物育乎? 不应食肉[问]杀伤物命,罪固大矣。 至于食肉,宜若无罪。 而经言食肉必得恶报,则冥间法网太苛矣。 [答]非独冥间,世间法律,亦复如是。 杀生譬之劫盗,食肉譬之窝赃,窝主与盗,相去几何? 世尊告大慧菩萨云: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 一切众生,辗转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 臭秽不净,不应食肉。 诸天厌弃故,不应食肉。 令口气臭故,多恶梦故,不应食肉。 入于空间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 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详载《楞伽经》)[问]操刀自割,固害慈心。 今携物至他所,使人杀讫,然后持归,不失远庖厨之义,足矣。 [答]此掩耳盗铃也。 若使人代杀,即可嫁祸于人,则屈受笞杖者,但当怨隶人,不当怨官长。 若他处就戮,即可迁怨彼处,则枉判流徙者,但当恨边地,不当恨刑官。 岂物类可欺,自心可欺耶? 念佛救杀(出自安士全书与感应篇汇编)[问]见人杀生,虽发救度之愿,而力不从心,奈何? [答]默持一切神咒,或称佛菩萨名号,或代其发忏悔心、出世心,则被杀之物,自然受益。 佛言。 若见一切世人。 上树捕卵。 下水取鱼。 当默念宝胜如来数十声。 即得脱去。 此亦救生之法也。 明刘锡元。 尝梦一人拜曰。 余宋将曹翰也。 昔在唐为小吏。 因听法师讲经有感。 设斋一供。 自此感报。 生生不失衣冠。 渐积善因。 至宋为副将。 因屠城妄杀之故。 生生为猪。 以偿所杀。 曾于往岁。 佃户以我抵公之租。 蒙公怜而活之。 今又在此偿报。 特来求救耳。 公曰。 何法可救。 曰。 每当屠割之时。 苦不堪忍。 唯闻念佛声音。 遂解其苦。 望公凡见宰杀之际。 或当烹煮之时。 发大悲心。 但念阿弥陀佛。 或持大悲咒。 准提咒。 不独解余之苦。 且有超脱之益。 发布时间:2024-03-21 13:09:56 来源:素超市 链接:https://www.suchaoshi.com/content-20642.html